第912章 罗斯旗帜飘扬在韦克舍正是约塔兰中部地区臣服的明证

  那些韦克舍战士在箭雨中苦苦支撑,人们痛苦哀嚎,受伤的人无助流血的伤口,活着的人死死握住自己的盾。
  已经无人指挥他们,军队成了一大群乌合之众!
  “不能在这样了!”有人大呼。
  突然,在混乱中有人看到了最高战争酋长奥拉夫已经死在血泊中。
  “老大已经死了,咱们在坚持下去只能窝囊的死。兄弟们,咱们和他们拼了。”有丹麦人战士在凄风苦雨中决议决死反击,一批丹麦人直接脱离了队伍。
  菲斯克注意到这一情况,那些脱离阵列不好好接受挨打的披甲战士让他好生方案。
  “一群蠢货以为我会乖乖和你们下马搏杀?”
  菲斯克调整战术,他带着一撮骑兵刻意和丹麦人保持距离。
  有五十余丹麦人脱离阵列,他们组成小规模盾墙,举着剑与斧叫骂,妄图以激将法骗来罗斯的所谓“堂堂正正决斗”。
  “站桩射击,用破甲箭瞄准他们脸。”菲斯克命令。
  战马听话地拉开距离,当大部分骑兵仍在如嗜血水虎鱼般突然冲击咬上一口,菲斯克却排出一个站桩射箭队。
  一旦站桩射击,他们站着马鞍山得以稳定瞄准。
  反曲弓的精准破甲箭以左搭精确之射击之势打得丹麦人抬不起头。他们的盾蒙着皮革,这些并不能阻止破甲箭,便有战士持盾左臂被穿透的箭矢击中,可伤者不敢嗷嚎挣扎,即便咬断的牙齿也要苦苦支撑。
  “还不死?!”菲斯克摇摇头。
  突有战士嚷嚷:“老大,咱们快没箭了。”
  菲斯克即刻看看左右,大伙儿的箭袋的确不充裕,后方也有一些骑兵正在领取新箭。
  “那就改变战术。兄弟们拔剑!冲垮眼前的家伙,彻底打崩他们!”
  罢了,伴随着剑风嗡嗡,菲斯克剑指那些脱离阵列的丹麦人。
  他集结和约莫五十骑,以骑墙冲锋凶猛撞过来。
  半吨重的战马冲击引得大地震颤,丹麦人纷纷漏出眼睛观察境况,只见骑兵嗷嗷叫地重来,像是要与自己同归于尽。
  太荒谬了!
  在这些丹麦佣兵团队概念里,骑兵有且只有法兰克骑兵,法兰克战术就是全部的骑兵战术。
  在法兰克,骑兵原则不冲阵,而已超长骑矛不断戳刺对手阵列,直到将敌人戳到崩溃。现在可好,罗斯骑兵发了疯似的放箭杀人,现在又发了疯似的撞击。
  碰撞凶狠地发生了,骑墙当即把这些丹麦人冲了七荤八素。就像是钢铁洪流的碾压,倒地的战士身子被马铁铁狠狠踩踏,承载数百公斤重的踩踏之力胸膛直接碎裂而暴毙。
  踩踏、砍杀,或是直接剑背狠狠一夯。只此一撞,脱阵的丹麦人便崩溃了。
  那些仍在苦苦坚持的人从没想到那些骑兵还能这样战斗,韦克舍军的士气旋即总崩溃。
  农夫战士们已经顾不得地上的死尸以及不断扭曲身子哀嚎的伤者,仍有一半的人在苦苦坚持,他们现在没有办法,只想着逃回村庄。
  至少逃回村子里一定是安全的,那里还有很多人,届时大家应该拿起武器应该可以挡住这些罗斯人。人们如此幻想。
  殊不知当他们解除最后的盾墙屏障,将后背亮给罗斯骑兵后,一切都结束了。
  菲斯克和众多骑兵都看到他们的总崩溃,这下不劳烦菲斯克下令,喜闻乐见的追杀正式开始。没箭的人顾不得补充新箭,或是拔剑追杀,或是捎带累一下抓住杵在地上的敌人的矛。矛戳刺韦克舍士兵后背,剑直接劈砍他们。
  约莫有八百人逃亡,他们甚至不如八百头跑路的驯鹿,困兽犹斗根本存在,他们气喘吁吁奔走在一条毁灭之路上。
  “你们逃吧!逃跑只是死的更快!你们既然选择了战争,我就赐你们死在战场。你们会窝囊地死,现在都去死吧!”
  菲斯克大声叫骂,也自傲与是自己创造了这种战争奇迹。他现在求仁得仁,对于坚决对抗的韦克舍人没必要手下留情。
  延雪平人海格仍被关在牛车木笼里,若是被箭矢射杀,死了也就死了。现在的海格看着韦克舍人撂下一地死者伤者撒腿就跑,看着他们被骑兵追杀到死,他仰天大笑好似失心疯。
  其实很多罗斯骑兵看到了笼子里的倒霉蛋,虽没看清其人长相,因为事情过于奇怪,便不向其射箭。
  还是菲斯克认清了这个家伙的脸,便策马过去一探究竟。
  与此同时,一直被动看戏的卡努夫的步兵们终于来了活计。他们拔剑前进,开始在战场上疯狂补刀。
  战俘?让战俘见鬼去吧。倒地的死者不管,伤者一律补刀刺杀,所谓任由其慢慢失血痛哭而死,还不如现在猛刺一下赐予一个痛快,这是罗斯军最后的仁慈。
  菲斯克带着一些人骑马立在笼子边,撇着嘴角歪头看着这位倒霉又幸运的男人。
  “真是想不到。海格,我还以为你被他们砍了。所以我令军队无情,就是为你报仇。”他说话带着诡异的笑,让其显得行同怪物。
  “我值得你们复仇吗?”
  “为什么不呢?你女儿在我手里,她会是我妻子,所以你对我也很重要。幸亏我的人眼睛敏锐,你没有受伤吧!”
  “那真是谢谢你。”
  “你现在自由了,我把你放出来。”菲斯克随即派人下马,拎起斧头将青铜锁砸断。
  海格获得了自由,甚至撤出了战场。他甚至与自己的女儿阿斯特丽德团聚,看到全部非战斗人员平安,尤其是自己从延雪平带来的人们皆情绪稳定,如此长处一口气。
  要杀死八百个逃敌并非费事,骑马的罗斯人和佩切涅格人像是打猎一般享受着战斗。
  沿湖的草甸上尸体躺成一条线,它绵延达两公里,除却侥幸逃到森林里避难或是纵身跳入湖水泅渡逃命成功的个别人,绝大多数韦克舍士兵都死了。
  骑兵下马给奄奄一息的人致命一击,然后搜身拿走武器,尤其是把箭拔出来,甩干血迹后收回箭袋。
  渡鸦嗅着血腥味而来,它们已经在天空盘旋。
  有士兵高高兴兴高速菲斯克:“是渡鸦,奥丁在看着咱们。老大,今日的战斗得到诸神认可了。”
  “是啊。”菲斯克看一下天空,显然渡鸦是越来越多了。“兄弟们砍杀射击已经很累,大家抓紧时间把箭回收,我们再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再检查一下我们是否有伤亡。”
  罗斯军队很快脱离战场,按理说还要给尸体挖坑掩埋,由于死者太多,索性不予理睬,任由渡鸦落下啄食死者的眼睛……
  这场战斗除了累得气喘吁吁的战士和战马,罗斯军连伤者都没有。这就是非接触式作战,骑兵始终与敌人拉开一个安全距离,在这个距离上不断制造伤害。
  菲斯克迎来自己人生中最大的一场胜利,他看到了很多死亡的披甲战士,以及更多的倒毙的农夫。武器和甲衣尽量被收缴,他决定带着这些战利品继续前往韦克舍。
  入夜,篝火边。
  在韦克舍遭难的海格终于安定下来,他从没想到罗斯骑兵强悍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毫无损失就打赢了?恐怕,留里克自称“被奥丁厚爱”真不是自吹自擂,他的战士刀枪不入。
  菲斯克狂野地指明未来的决议:“那些韦克舍人选择战争,我还要继续战斗彻底打垮他们。我要杀死他们,这是他们自找的。海格,给我一个建议,说说你的见闻。”
  “我?我的建议是劝你仁慈。”
  “仁慈?还有必要吗?”
  “因为他们自己也吵成一片,其实还有很多村庄根本不想打仗。”海格谨慎道。
  “哦?那些村子想如何?”
  “臣服。如果缴纳一些贡品就可以换来安全,他们愿意臣服。只是……”
  “如何。”
  “韦克舍其实有很多丹麦人,他们和你们有深仇大恨,我不懂他们的仇恨从何而来。就是他们鼓噪一群人要与你们为敌,很多韦克舍人被蛊惑了。你可以仁慈一下,毕竟……我听说大王是让你征服,不是杀光他们。”
  菲斯克不得不捏着胡须思考一下。“也好。既然他们并非权力抵抗,我会饶恕其中愿意臣服的人。至于那些主战的家伙,我要杀了他们。我们休息一夜,明早就走。”
  那些逃到林子里的人连夜逃跑,饥寒交迫躲起来囫囵睡去,而泅渡逃命的人多因体力不支溺水而亡。
  并没有人逃回去汇报军队大败亏输,韦克舍方面还在等待军队胜利的消息。
  新的一天,韦克舍人照理进行自己的农业劳作,他们的定居点已经完全不设防。
  于是,他们看到了百闻不如一见的骑兵大摇大摆而来,好奇心胜过了恐惧。
  但接下来的事情就太恐怖了。
  菲斯克下令在战场上砍了一些脑袋,收集后堆在缴获的牛车上,并赶着牛车南下。此牛车本是安置困住海格的笼子,现在成了“运脑袋”货车。
  战死者的头颅已经是灰白色,它们在车上堆成小丘,目击者看到当即吓傻。好奇围观的顽童大抵不知道骑兵的恐怖,但看到滴血的头颅堆,嗷嗷叫地跑开了。
  人们撒腿就跑,局势给予罗斯意想不到的被动。
  菲斯克眉头紧锁:“我真的很可怕?他们都跑完了,我和谁谈判?海格你再和他们聊聊。”
  现在轮到海格压力巨大:“年轻的将领,你现在让我去和他们交涉……我的这个脑袋,定然会被他们砍掉。”
  “我倒是想和他们谈判,他们人呢?”
  无奈的菲斯克就把军队停在最大定居点的路口,在他的前方是一条较宽阔的道路,路两边是排列较为整齐的长屋,并附属一些大将建筑。这就是韦克舍名字的由来,菲斯克已经率部站在了韦克舍的核心聚居区。
  军队没有贸然行动,一时间也没有本地人走出藏匿之地和他们搭讪。
  直到,一个男人拖家带口举着旗帜从自己的宅邸走出。
  “哦?那个男人我很面熟。”
  “是哈弗勒斯,就是你几天前放走的那个人。”海格的压力尽消,至少哈弗勒斯可以成为突破口。
  却见那哈弗勒斯,他带着全部家眷大胆走出宅邸。他本人获悉了韦克舍人的悲惨战败,虽说这是他不忍的事,事实如此现在就只能把准备缝好的旗子拿出来。
  他们怯生生地走近菲斯克,整个家族连带奴隶都竭力高举着自己的旗帜。
  “我说过的我臣服了。”哈弗勒斯即可谄媚地介绍:“你瞧,这些都是我的家人,我们做了很多旗帜,足矣证明我的臣服。”
  此举菲斯克并没有逼他,实在是其人的自主作为。
  “的确,你臣服了。你是一个聪明人,你一家的安全将得到我军的保护。就是……很多人逃走了,这令我颇为为难。”菲斯克心满意足,立刻眯起眼:“你是本地人,告知你朋友们我们的态度。韦克舍军队已经战败,剩下的人没必要愚蠢抵抗。我不想杀了他们,现在我再给他们最后一个投降的机会。”
  说至此,菲斯克再顿顿气:“这是关系到上万人生命的事情,希望你办好。”
  “啊!遵命。我这就去办。”
  偷偷缝旗帜的人不止哈弗勒斯一家,一批本地的韦克舍人商人家庭消息灵通,见得哈弗勒斯平安无事,他们也亮出自己的真身,高举着旗帜,带上自家酿造的麦酒和搜集的蜂蜜,字面意义地箪食壶浆拥护罗斯的统治。
  毕竟他们现在没得选。
  韦克舍已经不可能再组织起军队抗击罗斯了,但韦克舍人的抵抗并非完全停止。
  哈弗勒斯摇身一变成为和谈特使,他急忙和聚集于此的主和派村庄谈判。既然罗斯军队要求的只是臣服和不设防,所要求的的贡品仅仅是满足军需,并未最罪恶的劫掠人口行为。为何抵抗?把握住最后的臣服机会,主和派和观望派的村庄首领纷纷代表父老亲朋拜见罗斯大将“秃头”菲斯克,宣布自己的臣服。
  既然臣服了,场面功夫要做好。
  罗斯的旗帜是一张白布,再在对角线用蓝色布条缝合处蓝纹,它很好制作,各村庄现在就可以做。
  只要在自家宅邸挂上这种旗帜,就证明自己归顺罗斯。作为交换,菲斯克在得到一批当地人提供的关键给养后,考虑到本地人的感受,便在聚居区外扎营。
  到了傍晚,大部分家庭已经亮出了自己突击制作的罗斯旗帜,整个商业街现在还是非常萧条的,臣服了的商人们倒是对罗斯人的许诺很感兴趣,他们竭力彰显自己的旗帜,更有甚者把微型旗帜缝在自己的帽子上,试图告知他人自己的确是臣服了的良民。
  不过一支强军就在聚居区之外,若是罗斯人突然发难,大家还是受不了打击。没有逃走的人都是主和派,他们做出了妥协,已经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在征服者的手里。即便这些主和派村庄派出征战的男人全都被杀,痛苦是真的痛苦,仇恨也是自然的,他们并不愿意和罗斯人拼到底。
  真正的主战派反而撒腿就跑,士兵大部分来自于他们。可怕的战败意味着最有战斗力的丹麦佣兵团的毁灭,也意味着主战派村庄派出的大量男丁全部战死。
  丧失了大量的精干男人,剩下的村民还能怎么做?多个主战派村庄是首领亲自带队出征,现在纷纷身首异处。
  群龙无首的人们本能想到逃跑,他们纷纷带上能快速带走的细软,拉扯着家眷奔向河流,划着小船漂行南下。
  逃亡能去哪里?唯有一个地方是大家的首选地——银堡。
  甭管经历过战争的银堡现在是什么样子,那里吸引韦克舍逃亡者的理由非常干脆,所谓面对大海可以捕鱼有望苟活,甚至自己还能被当地人接纳。他们舍弃了自己的绝大部分牲畜家禽,今年的麦收也不想了。唯有在海中捕捞一些鲱鱼才能让大家渡过难关,至于未来能否东山再起,暂没人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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