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搬新家
村里的办事速度就是快,第二天,就动工了,一共十二个人在那干活。
只花了五六天的时间,屋子的雏形就差不多出来了。
秦溪的房子面积并不是很大,也就一百个平方,直接就是一字排开,一共五个房间,跟知青点的房子构造一样。
其中的三间房会作为他们兄妹三人的房间,剩下两间,一间她打算用来做饭和堆柴,剩下面积最小的一间,则是用来洗澡。
这些天,秦溪忙着熬姜汤,秦江和秦河则是在自个房子那里忙活着,给村民们打下手,才几天时间,就跟那些建房的村民混熟了。
一共花了十二天时间,这房子就建好了,屋顶的稻草都铺好了,热心的村民还手把手教了秦河秦江两人,该怎么铺,才能牢靠又防水,等过了一两年的时候,屋顶上的稻草又该怎么换。
屋子的地面被夯的很平整,墙面虽然一碰就掉渣,可这是土砖,还要什么自行车,能阻风挡雨就算不错了,知青点和村民家也是一碰就掉渣,大家都一样。
整个陈惠村,也只有大队长陈爱国家里,建房用的是红砖,盖的是瓦片,他家房子是村里面最气派的。
支书家也还行,家里的房子有一半是红砖房,另一半则是泥砖房,屋顶上统一盖的稻草,每年为了这房子,家里的几个儿媳妇都不知道要吵多久次,虽然家里人丁兴旺,可心不齐啊!
剩下的就是门窗了,这都需要他们自己去找木匠来解决。
哦,对了,还有床以及桌椅板凳这些家具。
这么一算,一百的预算可能还打不住,之前给大队长预支了三十块,完工后一清账,还需要她再额外支出五十二块三毛四,也就是说,就目前这个没门没窗没任何家具的毛坯房子,她就已经花了八十二块三毛四进去了。
门窗还有床桌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全部加起来,她可不认为十七六毛六就能全部搞定。
不过,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那当然是要坚定的走下去。
找木匠的事,也完全不需要她担心,村里有人的亲戚就是干这个的,一听说他们要找木匠做门窗家具这些,忙不迭的就去亲戚家喊人了。
这时候,乡下的木匠日子也不好过啊!山上的树,那都是集体的财产,平时捡点枯枝落叶回来烧火那没问题,但要砍树,问题就大了,必须得花时间审批,而且,最好了还得花钱买树。
现在大家生活都不是很好,温饱问题都还没解决,谁家有人要结婚了,他们才能有点生意做,无论是嫁还是娶,一般都会置办点家当的,这时候,他们就会找木匠,打个箱子或者是衣柜啥的。
虽然做木工有的挣,可真的不多,一大家子人的生计肯定是难解决的,乡下很多木匠,都是平时上工,闲时在家做点木工,打些东西,补贴家用,有门手艺,确实比普通村民家的日子要好过一些,但也很有限。
这些天,秦家兄妹三人那叫一个忙碌,立春过后,就要开始春耕了,到时候,他们肯定是要跟着去干活的,自然也就没那个时间来收拾屋子了,他们得趁这个时间,把屋子给收拾好,搬进去。
在这期间,秦河还回了一趟永新县,从黑市里买了六十斤粮食回来,他们总共就带了三十斤粮食来陈惠村,三个人吃,能撑到现在,已经算他们节俭了。
等屋子收拾好,可以入住了,时间也已经来到了二月中旬,他们要的家具,也加班加点的赶出来,摆在屋子里了。
那些木制家具一共花了三十三块,也就是说他们为这间房子支出了一百一十多块,不过好消息是,屋子里什么都配备齐全了,他们随时可以搬进去住。
这时候天还很冷,如果搬过去的话,秦河还是要跟秦江一起睡,因为家里的棉被不够。
三人在一个平平无奇,天气不错的日子里,安静的搬出了知青点,来到了他们的新家。
无论是知青点的老知青,还是跟他们一起来陈惠村的新知青,大家都不是很熟,他们在知青点只待了二十多天就走了,生疏是一定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多天的时间里,他们都很忙,和大家都没什么交流,就更显得陌生了。
如果关系好的话,大家说不定还会一起在新家吃顿暖锅饭,现在还是算了吧!
他们在知青点的行李并不多,三个人,只一趟就全部带去了新家。
唐颖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眼睛里满是羡慕,她原本是想要让秦溪给她留间屋的,她可以出钱,可一想到自己在这待不了多久,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出门前,她妈还特意叮嘱了她,让她在乡下保护好自己,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他们就会想办法,把她调回城。
这也是她为什么在这里这么张扬,丝毫不怕嘴臭得罪人的原因,反正她在这里待不了多久,得罪就得罪吧!等她走了后,这些人,她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遇见了。
秦溪兄妹三人很快就走到了他们的新家。
“终于搬出来了,那两个八婆在村里,到处传我们的闲话,她们最好祈祷,这辈子别落我手里。”秦河把东西往地上一放,咬着牙说道。
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急匆匆的搬走,还得多亏了知青点的云晴和陈月,明明名字起的人模人样的,可跟人有关的事是一个不做。
先是到处传,他们兄妹三个精神都有问题,老大是傻的,余下两个也没好到哪儿去!脑袋都有点问题,还说什么这是家族遗传,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不少人都信了。
“有她们这两个邻居兼室友,我们搬出来是做对了,不然她们还不知道要生出多少是非来。”秦溪安慰道。
就不知道她说这话是在安慰秦河,还是在安慰她那受伤的钱包了。
这段时间,知青点是一点不安生,她在那写字都觉得哪哪不舒服,因为旁边总有两只蚊子在那嗡嗡嗡的叫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