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 吴狄:程峰你不是人 !(求全订)
和顺古镇,风景优美,空气清新,气候宜人,街道两旁的建筑古香古色,处身其中,似是回到了明清时代的古城,令人心旷神怡。
一辆租来的大巴车顺着街道行来,稳稳停在石小猛家门口,车门打开,华十二带着众人依次而下,看着眼前既熟悉又陌生的院子,他轻轻一叹,感慨良多,转身对身后众人介绍道:
“诺,各位兄弟姐妹,老少爷们,大爷大娘,老头老太太,这里就是我‘石小猛’的家了!”
之所以说既熟悉又陌生,是因为华十二的确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而偏偏接受的原主记忆中,这里就是石小猛生长的地方,从呱呱落地,到呀呀学语,再到蹒跚学步,小学、中学,直到考上大学,才离开这里去了京城,前二十年的记忆,清晰无比。
华十二心情有些复杂的推开院门,朝身后众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来吧兄弟们,你们有福了,到了这里,就可以参观一下石小猛同志曾经生活战斗过的地方,参观十五,留影二十,不许往墙上刻字,不许随地大小便,否则罚款一百!”
他插科打诨让众人哄笑出声,吴狄第一个走过来,大声叫道:“石小猛同志永垂不朽!”
华十二笑着一脚就踢过去:“滚你丫的吧!”
吴狄哈哈大笑:“谁让你说的和参观烈士故居似的啊!”
他说完又道:“我可不是第一次来了,前几天刚和疯子我们特意过来看看叔叔阿姨!”
除了沈冰和吴狄,其他人都是第一次来石小猛家里拜访,手里提了各种礼物、营养品什么的,在华十二的邀请下,一起进入了院子。
院子不大,看上去二十平米左右的样子,刚进院子就见到一间堂屋,一间堆满柴火的柴房,虽然破落,但院子里的东西却被归置的井井有条。
听到声音的石小猛父母从堂屋走了出来,都是一脸沧桑,脸上有风吹日晒,辛苦劳作留下的岁月痕迹,明明才不到五十岁,可看上去却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一样。
这一刻,华十二终于能够体会到,原剧中石小猛的心境了,他是这个家走出贫困的唯一希望啊,他不能失败,他不能让自己和沈冰,也过上这种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日子。
程峰、吴狄可以说自己不喜欢钱,不看重利益,那因为他们在京城有车有房。
石小猛不行,他容错率是零,他没有犯错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他贪心的在爱情与面包之间,想要先选面包,再追回爱情的原因,只是他没有成功。
石小猛的父母乍一看这么多人进了自家院子有些懵,可下一刻就看到了华十二,在他们眼里,这就是他们几年都没见过的那个儿子石小猛。
“小猛!”
老头还好些,老太太直接就绷不住了,过来一把将华十二抱住。
许是受到记忆的影响,华十二心里有些发酸,但若让他真心亲近眼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他又有些做不到,只能叉开话题:
“我不是寄钱回来让你们拾掇一下房子么,怎么这一点变化都没有啊!”
他前阵子打回来三十万,想让石小猛的父母改变一下居住环境,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家,和石小猛几年前的记忆里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这时候,小猛爹乐呵呵走过来:“你那个钱,拿了三千给你娘去镇里医院看了病,剩下的都给你攒着娶媳妇!”
说完看向一旁脸红的沈冰:“沈冰这姑娘好啊,我和你娘还想着,咱家配不上她,这回好了,你赚了钱,也不会亏待人家姑娘了!”
杨紫曦、林夏看着脸都羞红的沈冰,都笑出声来。
吴狄眼神有些异样,他想起了另一个兄弟,那个走火入魔的疯子。
华十二‘嗨’了一声:“我给你们的钱你们就花,沈冰这边你们就不用操心了,我还能亏了她么,我在京城赚了大钱,以后啊,你们都不用干活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和沈冰给你们养老!”
小猛娘呵呵直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敢情好,我和你爹,就想干活!”
得,都白说了。
其他人在一旁都笑了起来。
华十二给石小猛父母介绍一众朋友,吴狄前两天过来的时候,和程峰一起专程过来看望了一下石小猛的父母,此时主动上来打招呼,
吴狄来看石小猛父母,华十二还是领情的,至于程峰,那孙子来彩云之南就是为了挖他墙脚来的,装什么好人。
石小猛家并不算大,堂屋后面还有两间房,拢共加起来也就十几个平方居住面积,正房大一点十平方左右,是石小猛父母住的,厢房小一点,只有几平方,里面一张床,一张书桌就占了大半,众人都想着进去看看,结果这么多人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直到这时候,众人才了解石小猛是在怎样一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也明白了之前的他为什么那么执着又迫切的想在京城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哪怕只有三十八平米。
可华十二心里呵呵,他们看到的,也只是表面上的东西,贫苦人家百事哀,他们想象不到的东西太多了。
就这么点地方,肯定住不下这些人,而且就算能住下,环境如此简陋,也不好就这么招待朋友,华十二找人家是度假来了,可不是忆苦思甜,体验生活。
所以华十二在打了个招呼之后,就要带这些人去别处安置。
石小猛的爹娘,一人给了他一杵子,说朋友上门哪有不吃饭就走的道理,当即忙活了起来,要给众人做一顿地道的当地大餐。
沈冰和几个女孩都去帮忙,华十二、老吴、肥四,则坐在院子里抽烟闲聊。
一路上嘻嘻哈哈的吴狄,此时收敛了笑容,露出了愁色,他沉吟道:
“石头,你和疯子能不能不要闹得太僵!”
华十二吸了口烟,缓缓突出,嗤笑道:
“老吴,你说句心里话,你觉得我这事儿怨我么,我觉得你这话跟我说不着,应该去和程峰说,他都跑来偷家了,你让我怎么办?”
一旁的肥四对程峰早就有意见,闻言点头道:
“就是,哪有疯子这么办事的,你就说老吴喜欢杨紫曦,我喜欢林夏,疯子不知道吗?他哪个没招惹?要说是正常恋爱就算了,我要挑理也是我自己小气,可你说,那是正常恋爱吗?那特么是欺骗感情!”
“现在竟然还对石头的女朋友下手了,疯子是怎么想的呢,人家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肥四毕业之后,就进了大德集团工作,其实就是挂名,平时给程峰当跟班,做一些跑腿的活儿,就和私人助理差不多,程峰每次定个餐厅,开个房什么的,都让肥四安排。
所以肥四对于程峰,一向唯唯诺诺,说是旧社会对主子那样有些过了,但也绝不像普通兄弟那样随意,如今爆发出来,那是真的不满了。
老吴见肥四越说越激动,怕他惊动了其他人,低声道:“你小点声!”
华十二笑着拍了拍肥四的肩膀,朝老吴道:“瞧咱肥四兄弟看的多明白,说句老吴你可能不爱听的话,咱们拿程峰当兄弟,他拿咱们当兄弟了么?”
“不可否认,程峰在经济方面帮了我和肥四不少,但你想过没有,几百块钱对我来说是几个月的生活费,对程峰来说只是芝麻绿豆大的价值!”
“就算毕业后借我的那两万块钱,还不够他去夜店消费一次的花销吧?”
“对我来说如此,对肥四来说,也是如此,我就想,会不会不是因为程峰拿我们当朋友,够意思,而是随手扔出来,当成对身边小厮、帮闲的打赏呢?”
“对程峰来说的蝇头小利,却能让我们这些来自底层的人,感恩戴德!”
吴狄一听顿时急了,红着脸就要提朋友解释。
华十二连忙做了个‘停’的手势:“你先听我说完!”
吴狄听华十二这么说,才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不过还是气喘如牛,瞪着眼睛看着华十二,等待他的下文。
华十二又吸了口烟,才道:“或许你觉得我这么说没良心,觉得我白眼狼,但我要告诉你,恩不论大小,我都记着,即便是程峰帮助过我的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我也感谢他,念着他的好处”
吴狄气呼呼的道:“那你还那么想他?”
“不是我要想,是他逼着我要想,我扔给乞丐一百块钱,这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乞丐而言或许就是几天的生计,但我回头觉得乞丐老婆不错,打算把他撬走,你说这恩大,还是仇大,那乞丐不该恨我吗?”
“这”吴狄知道这一点绝对是程峰理亏。
华十二继续道:“还是那句话,自古不共戴天之仇,夺妻之恨就是其一,程峰要真拿我当兄弟,能和我商量,叫我把沈冰让给他吗?”
“能瞒着我来彩云之南偷家吗?之前你来过这边,别告诉我,你不清楚他的目的!”
吴狄脸也不红了,气也不粗了,脸色讪讪,无言可对。
华十二接着说道:“还有肥四暗恋林夏,咱们谁看不出来啊?”
肥四在一旁搓脸:“有那么明显吗?”
吴狄点了点头,默认了华十二的说法。
华十二一笑:“可程峰偏偏去追林夏,你说他这事儿做的对吗?”
吴狄费力为兄弟辩解:“肥四也没表白,林夏也没说喜欢肥四,疯子和林夏处朋友,这很正常吧?”
“程峰那是处朋友吗?他特么就是寻求刺激,追求新鲜感!”
“大学四年,他招惹了多少女孩子?非要去追兄弟暗恋的女人吗?他要把肥四当朋友,他能这么做吗?而且两个月就把林夏甩了,搞得林夏要跳楼,这是人做的事吗?”
肥四眼睛都红了,他现在的想法就是,懂我者,石头哥!
说完肥四,华十二指了指吴狄:“再说你和杨紫曦的事情,疯子知道你喜欢杨紫曦,可他还是背着你下手了,这你又怎么说?”
吴狄微张着嘴,还是无言以对。
华十二见他这个样子,决定给他下点猛料,声音放到最小:“你知道杨紫曦的第一次给了谁吗?”
吴狄猛然抬头,肥四瞪大了眼睛。
华十二没有直接说出那个名字,而是点了点头:
“就是你想的那个人!那个你把他当成兄弟的人,在帮你要到了杨紫曦宿舍电话的当天,就抢先一步行动了。”
“你说,他要把你、我、肥四,当成兄弟,好朋友,他能做出这种事来?”
华十二朝堂屋的方向挑了挑眉毛,那边几个帮厨的女孩子嘻嘻哈哈,欢乐非常。
“这事儿我也是最近知道的,你可以问一下杨紫曦,看我有没有撒谎!”
谈话就此而止,再聊下去,好心情就都没了。
石小猛爹娘,弄了一大桌子和顺当地的特色美食。
香甜浓厚,咸辣醇正的炒饵块。
微火慢煮,味道鲜美的土锅子。
油而不腻,香气扑鼻的赶马肉。
猪头肉切的薄如蝉翼,吃起来咸酸麻辣香的‘大薄片’。
还有营养丰富的腊鹅肉。
最后加上一瓶土法酿造的高粱酒。
众人都吃的津津有味,只有老吴一脸心事,强颜欢笑,今天华十二和他说的话,无异于五雷轰顶,振聋发聩,让他也开始反思程峰的为人,和怀疑自己长期以来与对方之间的友谊。
林夏吃的满嘴都是油:“这个赶马肉好吃,石头,为什么叫赶马肉啊,是马肉吗?”
华十二翻了个白眼:“你味觉不行,眼神儿还不好使,这不是五花肉么,什么马肉!”
看对方嘟嘴,华十二才好好说话,笑着介绍道:
“之所以叫赶马肉,是因为相传发明这种做法的人,是当年西南丝绸古道上的赶马人,这些赶马人平时风餐露宿,做饭什么的都不方便,最后有人图省事儿,将大块肉什么的,放上各种调料,都倒进一个锅里头,这么大锅一闷,唉,结果发现即好吃又省事儿,就是这道菜了!”
一场接风宴,宾主尽欢,除了老吴。
老吴喝醉了,可能是华十二今天的话,触动了他,一瓶高粱酒,他自己就喝了一半,酒入愁肠!
收拾完桌子之后,华十二和石老爹打了个招呼,说晚上就不回来了,去给他们找住的地方去。
乘坐大巴车,带了众人到了镇子另一边的沈冰家。
同样生活在古镇之中,石小猛家那一片,就相当于贫民区,沈冰家这边,就相当于别墅区,房子院落,都是经过修整的古建筑,窗明几净,黑瓦白墙,远处河水潺潺,绿水青山,让人仿佛到了江南水乡。
到了自家地头,沈冰给众人介绍,周围的住户家家有房租,有的是民宿,有的是客栈,一会在她家周围挑个大点的院子住下来就行。
不过在此之前,众人还要到沈冰家拜访一下才行。
推开沈冰家的院门,独门独户,院子里青砖铺地,摆着各种花卉盆景,一栋二层木楼,除了主楼之外,还有东西两侧的厢楼,整体布局别致典雅,环境清幽,比石小猛家的农家院,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非要对比的话,就好像同样是古董,石小猛家是明朝腌咸菜的土窑坛子,沈冰家则是官窑的青花瓷。
一个穿着讲究,神态雍容的妇人,正坐在院子里摘菜,看见有人进来,起身走过来,神情淡然的朝沈冰点了点头:“回来了女儿!”
只是丝毫没有见到女儿过来的那种惊喜之情。
华十二在一旁打招呼:“阿姨好,这一晃好几年没见了,回来过年,过来看看您!”
妇人看了一眼华十二,淡淡的点了点头,甚至没有招呼一声,众人此时都看出来一些苗头,沈冰母亲好像并不怎么待见石小猛。
沈冰正要给众人和母亲介绍,忽然二楼有人叫道:“干妈,是谁来了!”
说话间咚咚咚,一个人顺着木制楼梯跑了下来,一脸笑容,阳光灿烂,正是程峰。
可是当他看到众人的时候,笑容一僵,瞬间不自然起来。
还没等两边打招呼,沈冰母亲说道:“沈冰,这是我认的干儿子,疯子,你叫他哥就行!”
这时候,跟在后面,被伍媚扶着的吴狄,忽然骂道:“程峰你不是人,你个王八蛋.”
感谢:08a、魔界小小虎、丶墨雪逸云兄弟的打赏,感谢投月票、推荐票的兄弟,感谢看书追读收藏的兄弟,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