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凯哥站来了
雷克顿的意思非常的简单,就是嘴巴咬人的话,会很脏,楚馨月教导过它,乱吃垃圾的狗狗,不是好狗狗。
看懂雷克顿手语的凯哥心中太委屈了,他们这群混社会的,最在乎的就是面子,没想到今天让一只狗给鄙视了。
偏偏他们又没办法反驳。
而雷克顿的手语,也震惊了在一旁观看的富婆们。
“我的天呐,他竟然能够用爪子比划出那么多东西,偏偏我都看懂了。”
“它可比边牧都聪明多了,我也好想要一只暖男类型的大金毛。”
“我现在就回家求我八十岁的男朋友,让他去星月集团求楚总割爱,我太想要它了。”
喜欢宠物的有钱人才会来宠物训练中心,她们都太喜欢动物了,更无法拒绝这么聪明的狗狗。
但对于她们这群富婆而言,狗狗的档次并不高,真正高级的是猫。
一只优质的猫价格能够高到天上去,但狗就不一样了,赛级犬的后代也才几万块,优质一些的也才几十万,远远比不上顶级宠物猫。
优质的珍贵犬种尚且如此,更别说金毛了,这种狗随处可见,在她们这群富婆的眼中,金毛不过是穷人才养的东西。
谁也没想到,因为雷克顿的出现,直接改变了她们的想法。
也因为这群富太太的改变,导致上层圈子竟然出现一股金毛热,以养金毛为荣,越是高品质的金毛,就越是有品位。
她们不再比拼手上的珍贵首饰,不再比拼手中的包包有多么稀有,开始比拼谁的金毛更优秀了。
以至于,整个京城的金毛价格开始翻倍增长,而且越是品相好的金毛,价格就越高,以前几万块的金毛,现在都可以卖到上百万了。
可是把一些狗贩子们乐的找不到北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这边,凯哥见到小弟一个个都被狗抓成血葫芦了,转身就跑。
“汪汪汪……”
雷克顿眼睛一亮,在它看来凯哥就是一个会动的玩具,真的好好玩。
一路狂奔,化作一道金色的光影,眨眼间就绕到凯哥的面前,直接挡住凯哥的路。
凯哥一脸凶狠说道:“死狗,给老子让开,不然的话,我踏马一棍子敲死你,今天晚上就吃狗肉火锅!”
说话中,凯哥从口袋中取出一根甩棍。
“嗖!”
凯哥用力一甩,甩棍瞬间就被甩出,然后非常狰狞的看向面前的雷克顿。
“汪。”
雷克顿脸上露出非常阳光的笑容,然后抬起自己的右爪。
“唰!”
犹如匕首般锋利的指甲被弹出,轻轻的在地面上一划,竟然在地面上的砖头上留下几道划痕。
凯哥吓得一抖,狗爪子竟然能够在砖头上留下深深的划痕,这要是爪在人身上,和被刀砍有什么区别?
“噗通……”
凯哥双腿一软,直接跪在雷克顿的面前哀求道:“狗大哥,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您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雷克顿抬起爪子,向着夏云帆指过去。
卧槽!
在场的人都大为震惊,雷克顿分明实在是让凯哥给夏云帆道歉。
这尼玛,该不会真是一只成了精的狗子吧?
富婆们的震惊远远没有凯哥大,在凯哥心中这只狗已经是妖怪了,而妖怪的主人恐怕更妖。
凯哥跪着转向夏云帆:“哥,您是我亲哥,我被猪油蒙心,我求您放过武,呜呜,我真的知道搓了。”
夏云帆笑着问道:“我这双手,你还要不要?”
“呜呜,我之前只是吓唬您,您就算是喂我吃雄心豹子胆,我也不敢要您的手。”
三十多岁的凯哥,此刻哭的像是一个被糟蹋的小姑娘,委屈有害怕的看向夏云帆。
“哥,其实我并不是别人派过来的,我……我就是一个搞诈骗的,您把我报警抓了吧。”
凯哥这话都把在场的人给逗笑了,还是第一次见到社会人要求对方报警抓他的。
此刻的凯哥已经吓破胆,丝毫没有在乎众人的嘲笑声,他宁愿进监狱也不想面对夏云帆这个怪物。
夏云帆疑惑问道:“搞诈骗的?”
凯哥用力的点了点头:“这个训练中心的保安是我兄弟,他把您得罪了冯春江的事情告诉了我,还给了我照片,所以我就……”
此刻的凯哥害怕级了,带着哽咽的哭声,凯哥将事情的原委讲给夏云帆听。
他冒充冯春江等人的手下,想要诈骗夏云帆一笔钱。
没想到夏云帆的狗,猛得一塌糊涂。
“哥,您能不能把我放了,只要您放过我,让我做什么都答应。”凯哥哀求道。
夏云帆点了点头:“放过你也可以,但你需要留下两只手。”
啊!?
凯哥惊了,他之前只是吓唬夏云帆,想要领着兄弟们赚点外快。
但看下云帆这样子,他是真的准备要自己的两只手。
凯哥小心翼翼的问道:“哥,您能放过我的双手吗?”
夏云帆笑道:“行啊,一只手三十万,两只手一百万,价钱是你定的,我觉得非常合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给钱,那我就要你两只手,你放心,我是真的会要的。”
说话中,夏云帆伸出手捏住面前广告牌的一根金属管上。
“嘎吱……”
随着夏云帆一用力,竟然硬生生将整个金属管都捏变形了。
卧槽!!!
在场的人都震惊了,谁也没想到手掌的力量竟然可以大到这个地步。
夏云帆笑道:“你觉得是自己的骨头硬?还是这根金属管赢?”
这家伙是魔鬼!
凯哥看出来了,如果他不肯拿钱的话,这家伙的手掌绝对会捏碎手掌的骨头。
一百万虽然多,但凯哥觉得自己的双手更值钱。
凯哥胆战心惊的问道:“大哥,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您能给我一点时间吗?”
夏云帆看向自己的腕表:“你只有三分钟的时间,如果等太久的话,我会不高兴的。”
“是是是,我这就去弄。”
凯哥走了两步后,感觉自己的膝盖好疼,低头才发现自己还跪在地面上呢。
跪的久了,都忘记应该站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