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新定官制
第一百二十八章 新定官制
然而,事物是有两面性的,如果设置了具体的官员主管各自的事务则会分化丞相的权力。虽然本意是为了减轻朝首之臣身上的担子,但会不会引起误会?
看来如果真的要设立主管官职,还是要先和诸葛亮商议并取得同意后再正式设置为好,这样做也谨慎些。
按照刘单的初步设想是想模仿历史上明清两朝正式设置六部制度取代原先的九卿制度。三公制度不变,仍然设立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太尉(不常设)和大司马(不常设)、大将军(不常设)主掌军事,御史大夫主掌监察百官。丞相是百官之首,主掌三公、六部所有事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具体则是六部官员相对于本管事务先行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仍然先上报于丞相经丞相审阅并提出意见后再报于皇帝裁定。这样做的好处是具体的事务六部官员先行过了一遍,报告上去的则是已经提出过的方案,相对就简单些了,这样丞相就可以省出很多精力。
六部依次吏、户、礼、兵、刑、工;九卿分别是奉常、郎中令、卫尉、宗正、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和少府。按照职权刘单认为完全可以将九卿合并于六部。比如礼部,其中就可概括奉常、太仆、典客的职权;户部,其中可概括治粟内史和少府的职权;兵部,其中可包含郎中令和卫尉的职权;刑部包含廷尉的职权。
然而,六部实际上的职权要比九卿还要多些。
吏部,主掌百官的任命和奖惩;户部,主掌财政和户籍;礼部,主掌朝廷典礼事务及科考;兵部,主掌军事,如朝廷设置有太尉、大司马、大将军等官职时,兵部则为辅佐上述官职的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刑部,主掌刑罚;工部,主管工程建设及水利。当然,这只是六部主要执掌的事务,其他细琐的事务还有很多,比如礼部还负责皇帝出行的銮驾事宜等等。
六部的主管官员设立尚书一名,给予正二品的品级待遇;其次设立左、右侍郎各一名,给予正三品待遇;其次按照各部门不同的职能设立郎中、员外郎、主事等不同人员,人数也可相应设置两到八人不等,品级则从正五品到正九品不等。
除六部外,刘单认为应设立皇族事务司,主掌皇族事务,主官仍然是宗正,给予正二品待遇,其下设置属官,官员人数也可按照六部官员设置二到八人不等,其品级则从正四品到正七品不等。宗正有一特殊性,就是担任此官职的必须是皇族,而且一般都是皇族中有威望的人士。
另外,由于现在西域诸国都已归附于大汉,所以刘单觉得应该设立外交事务司,主管官员可称为大使,给予正二品待遇,官员人数也可设置二到八人不等,其品级从正五品到正八品不等。
至于原先的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尚书左右丞、尚书、侍郎、功曹等官职全部撤除,监察御史、各级御史仍旧隶属于御史大夫。中书令主掌图书档案,其下仍设中书侍郎、黄门侍郎等职,俸禄不变。太史令仍设,隶属于礼部,俸禄不变。谏议大夫、议郎主职建议朝政,直接隶属于皇帝可以直接向皇帝提建议或者奏疏。其余如州别驾、治中从事、从事等州郡官职仍设,俸禄不变。
至于武职,刘单对于是否仍设太尉一职是有点犹豫的,因为这个官职既与大司马、大将军职权重复,又与兵部职权相抵。暂且先存留,不常设,以后也设为荣誉职务较妥。其余将军等职务由于现在仍然是战事状态,所以仍然保留不变,按照战事的发展,为了奖赏在前线的将士,武职甚至可以再增加些,这样对于将士们有提高积极性的作用。
刘单边写边记,觉得自己的改革方案还是不错的。当然,如此重要的大事,刘单不会直接拍板的,他需要和重臣们商议,特别是要听取首辅之臣诸葛亮的意见。制度的好坏是会决定一个王朝的兴衰的,所以要特别慎重。
可眼下诸葛亮正统率大军在外征战,看来短时间内想完成如此重要的改革是不可能了,那么自己何不先和张剑、董允等人先商议一番?
想罢,刚想叫张正,却见张正走进殿中禀报说:“陛下,南州霍弋、关索二位大人有奏书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