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衣冠南渡
【永嘉年间,刘渊去世,他的儿子刘聪继承王位,派大将石勒和呼延晏大败晋朝,一举攻破洛阳,掳走晋怀帝,洛阳城中三万多人被杀,史称永嘉之乱。为了羞辱晋怀帝,刘聪还让他在宴会上像仆人一样给他斟酒,晋朝臣子见了伤感不已,刘聪很不高兴,把晋怀帝给毒死了。】
刘邦:“……”
这哪里是诛晋朝大臣的心,这是诛的所有汉人的心啊!
刘彻一点也不把这所谓的汉匈混血当成自家人,那点儿公主血脉比得上这些耻辱么?
刘秀睁大眼:“我的洛阳——!”
那可是大汉的都城啊。
曹操咬牙道:“司马懿呢,还没带到么?”
部下匆匆来报:“主公,司马懿已在府中自尽。”
曹操一愣,当即气笑了:“这是见死到临头,干脆来个痛快?!”
也是,司马懿知道自己活不成了,曹操必定恨他入骨,与其被折磨,不如自我了断。
曹操冷笑:“这事没完,把司马懿的尸身拖出去鞭尸,司马懿全家上下都一起上路,尤其是他的儿子。”
曹丕听说这消息,闹着要亲自鞭尸。
【晋怀帝死后,他的侄子晋愍帝在长安即位,但很快刘聪又围困长安,城内粮食匮乏,百姓同类相食,死者过半。晋愍帝屁股还没在龙椅上坐热就被撵下来了,西晋就此灭亡。为了躲避战乱,士族扶持司马睿登基,司马睿带着大批黄河以北的士族臣民南迁,史称“衣冠南渡”,建立东晋政权,历史进入南北朝时期。】
西汉皇帝们:???
刘邦叫道:“我的长安!!!”
刘彻牙都快咬碎了,南迁南迁,你还迁得回来么?!
曹操在内心不听抽打司马家的人,心里又悔又恨。
胡人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怎么就一点警惕心也没有呢?
大概是因为军队强横,所以不把胡人放在眼里,谁知道这后面的司马家就是群废物啊!
胡人迁徙之事,刻不容缓!
刘备恨不能钻进天幕不让晋朝南迁,但他毕竟是个旁观者,只能干着急。
孙权木然道:“公瑾,我想开了,只要不是司马家,最后是谁都行!”
当然,孙吴要是能赢自然最好。
朱元璋说道:“一旦南迁,来日北归可不容易。”
作为后世皇帝,对这段历史自然是了解的。
'【在五胡乱华中,羯、白匈奴、鲜卑可谓是最残忍的三个部族,他们在屠杀百姓的同时,居然还有吃人的习惯。拓跋鲜卑发兵三十万攻打宋国,不带粮草,那士兵吃什么呢?自然是靠抢,抢不到就吃人。后赵的石虎非常残暴,大兴土木、奴役百姓,还下令全国十三岁到二十岁的女子无论是否嫁人,只要被他看上,就得进宫,他抢夺他人的妻子女儿十多万人。无数人在他的暴政下自杀。】
【他的太子石邃也很变态,晚上跑到大臣家侮辱妻妾,经常会把自己姬妾的头砍下来给宾客们欣赏,然后再煮姬妾的肉吃。他还喜欢侮辱尼姑,然后杀掉,把尼姑肉与其他牲畜肉放在一起煮,赐给左右问他们是什么味道。后来石虎与太子反目成仇,就把太子给杀死了,总之父子俩一个德行。】
(羯族拿人做军粮的记载没找到,如果知道的话可以告知一声)
刘彻捂住嘴,硬生生把想吐的感觉压了回去。
这些胡人简直野蛮至极!
他早先就听过吃人的事,战乱年代人吃不上饭,或者士兵没有粮草,就会吃自己的同类。
人一旦落入绝境,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道德也会变成无用之物,毕竟只有活下来,才能讲礼义廉耻。
但这不意味着他会觉得吃人是什么正常的事,尤其还是以吃人为乐。
他悄悄对卫青说:“仲卿,军中粮草还够用吧?”
卫青失笑:“陛下放心,我军还没到吃人肉的地步。”
刘彻松了口气,那就好。
刘备一脸嫌恶,他知道有些地方会吃人肉来充饥,但这也太恶心了。
尤其踏马吃的还是汉人!
【早在八王之乱时,幽州刺史王浚为了对付成都王司马颖,把鲜卑慕容氏引进了邺城,他纵容士兵屠杀百姓,掳掠妇女,还不许把女人藏起来,否则就会被处死。慕容氏抢了几万名汉族女子,不仅仅是为了那些恶心的勾当,还会将女子拿来做军粮,到河北易水时,只剩下八千多人,还全部被推进易水里淹死。】
嬴政:???
他不敢置信地说:“这还是人吗?!”
王浚的做法,完全突破了一个正常人的道德下限了!
刘邦已经不年轻了,但他仍有一腔热血,见状恨不能与慕容氏大战三百回合,但也只能想想了。
吕雉见他张牙舞爪,难得没有出言嘲讽。
刘彻睁大眼:“等等,那个王浚不是汉人?”
既然你是晋朝臣子,怎么能做出放外族入城屠杀的事情?
我们做皇帝的心够黑了,没想到还有你这种货色!
他咬牙切齿:“真想亲手斩杀此人!”
他连匈奴都忍不了,难道还能忍鲜卑慕容氏?
曹操痛心地说:“晋朝从上到下,烂到根子里了啊!”
不管内部怎么斗争,也不能勾结外族,邺城的百姓难道不是你的同胞么?
相比之下,他看刘备和孙权都觉得无比顺眼。
刘备是个厚道人,见不得这种惨状,面上露出不忍的神色。
孙权拍案而起,怒道:“王浚此贼真是毫无廉耻!”
他气得脸都红了,曹贼都比王浚要道德高尚得多!
天幕下的百姓呆住了。
有人颤抖着问:“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是啊,怎么会这样?
生活在盛世的人们惊恐不已,生活在乱世的人们则神情麻木。
都是死,被杀还是被吃或者杀完再吃,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本就活不了多久了。
【有个词叫两脚羊,说的自然不是真的羊,没有两条腿的羊,但两条腿的人遍地都是。宋朝的庄绰在《鸡肋编》写到:“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也写过:“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