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传道授业”(上)
哥谭市,美国东海岸的特大城市,坐落在气候宜人、风景优美的东海岸线上,南部比邻布鲁德海文,北部和帝王城遥遥相望,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从空中俯瞰整个城市,哥谭呈现一个向右偏倒的长方形,以中心商业街转盘为中心点,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区。
之前曾介绍过,东区拥有码头和贫民窟,是整个哥谭是当中最混乱但也是最富有活力的一个区,南部是哥谭的金融中心和新富人区,大部分哥谭市的照片中,高楼大厦、灯火通明的景象,都是拍摄于这个区。
而西区则是哥谭的老城区,是最早被开发的一个区,这里拥有欧洲式的庄园和城堡,还有一个不小的公园,哥谭大学就位于西区和南区的交界线上,同时这里也是全哥谭绿化最好的一块地方。
而在哥谭市很少被提及的一个部分就是北区,因为它是完全独立的一个区,在中心商业街的北方有一条哥谭内河,它将整个哥谭是分为了南北两个部分,而哥谭河的北部就是就是哥谭的北区。
在哥谭河的西侧,也就是北区的西南角,坐落着大名鼎鼎的阿卡姆疯人院,而在北区的东南角则有哥谭最大的灯塔。
北区之所以不被人提及的主要原因就是,这里是法尔科内家族与十二家族的发源地。
这还得从那个欧洲移民统治哥谭的时代说起,可能很多人在听到意大利黑手党发家史的时候,会想起教父这部影片中,那舒缓悠扬的音乐,带着古旧色彩的光影,老教父那优雅的嗓音,黑西装上的红罂粟,雪茄、手枪……
但实际上,那个年代里,在美国的意大利人是非常受到歧视的,因为当时,会来美国打工的,大部分都是意大利南部的人,也就是意大利的穷人。
高贵的欧洲移民、庄园主和工厂主们,当然看不上这些西西里岛来的意大利野蛮人,所以他们不允许这些人靠近他们居住的地方。
当初法尔科内带着一群人踏上哥谭土地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不少的意大利裔聚居在这里,只不过他们都住在最为荒凉和偏僻的北区,因为其他三个区,哪怕是混乱的东区,也都充斥着对意大利人的歧视。
法尔科内的发家史是从北区开始的,而当他在哥谭逐步发展出自己的势力的时候,他将被分隔开的独立的北区打造成了自己的大本营,并在这里建立了一系列庄园建筑和安保系统。
被哥谭河分割开的北区,的确是个做大本营的好地方,可那些率先来这里的欧洲移民没有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的地势不太好。
整个哥谭是呈现北高南低的地势,南区西区都是平原,而北区则是丘陵,虽然海拔都算不上高,可显然,在北区搞建筑要比在其他地方难,而只有那些不受欢迎的意大利裔才会居住在这里。
哥谭发展到今天,北区已经被打造成了一个非常完善的黑帮驻地,法尔科内家族的城堡位于哥谭海拔最高的一座山的半山腰,对除了蝙蝠侠以外的所有哥谭人来说,这里都是易守难攻。
而其他十二家族的所在地,也都围绕着法尔科内家族的城堡,北区的其余地方则是服务于这些黑帮家族驻地的产业链。
哥谭北区,里奇庄园中,一位系着白色围裙棕色卷发和酒糟鼻的太太端着托盘,快步往楼梯上走去,她来到二楼的一个房间,门口站着两个年轻的警员,但她却对此没有表现出惊奇,而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对他们说:“先生们,要来杯水吗?”
“哦,不了,谢谢,但你现在不能进去,里面正在查案。”
“我知道,我知道……”那位太太点了点头,但似乎还是想往里面张望,她在托盘底下伸出一只手,递给警察一卷美元,那个年轻的警察咳嗽了两声,压低声音说:“我知道你们很担心……”
那位太太抹了一下眼角,露出一个悲伤的表情说:“是的,现在整个庄园上下都人心惶惶的,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
那个警员摆了摆手,依旧低声说:“现在谁都看得出来,这个连环杀手只挑黑帮的老大下手,好了,太太,你还是先下去吧……”
那个警员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守卫的房门,又捏了一下手里的那卷美元,说:“我听说戈登头儿找来了一个很厉害的侦探,或许要不了多久,就能查出是谁干的,而一旦查出来了,那教父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那个太太叹了口气,把手里的托盘递给年轻的警员说:“既然如此,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帮我问问里面的先生们要不要喝水,要是有什么需要,再来叫我。”
那个警员本来想拒绝,但另一个人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对他的同事说:“他们已经进去两个多小时了,或许正口渴呢,我在这守着,你把水送进去吧。”
那个警员没说什么,他点点头,然后转身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请进。”
警员端着托盘走进去的时候,里面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戈登,另一个则是蝙蝠侠,但年轻的警员对此见怪不怪,他只是把托盘放在桌子上说:“头儿,如果你们渴了,这里有水。”
戈登点点头,挥了挥手示意他出去,警员放下水就出去了,显然不想在房间里多呆,因为这个房间里除了两个活人之外,还有一个死人,而且这个死人的死状非常惨烈,以至于血腥味充斥着整个房间。
他被锯成了两半,而且是竖着锯开的。
蝙蝠侠对戈登说:“之前几天,我将所有有关耶稣十二门徒的资料全都看完了,如果我没记错话,这种死法应该是十二门徒当中一个叫‘奋锐党西门’使徒被处决的方式,他被人沿着腿中间锯成了两半……”
蝙蝠侠绕到尸体的另一侧,戈登站在桌子后面,离那具尸体比较远,即使是他,也很少见过这么凶残的案发现场,地上的那具尸体左侧连着大半的脑袋,而右侧则连着一小半,两个部分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血迹几乎遍布整个房间,戈登捂着鼻子说:“你看出什么了吗?”
蝙蝠侠皱着眉,他有些疑惑的说:“事实上,我有点看不懂了,手法完全不同……”
“你指什么?”
“凶手杀里奇的手法,和杀劳伦斯与霍克的完全不同……”
“什么意思?能详细讲讲吗?”
蝙蝠侠半蹲下来,丝毫不介意那浓重的有些呛人的血腥味,他盯着里奇那形状惨烈的尸体说:“如果说前两个人的死,还带着一些处刑意味,就是那种变态杀人魔常常推崇的‘仪式感’,那里奇的死太粗糙了,显然,他死的并不安详……”
戈登低声说:“这谁都能看得出来吧?”
蝙蝙蝠侠指着尸体上的一处痕迹说:“看这里,看他的脖子上,这里有一个脚印痕迹……”
然后他又站起来,指着尸体的尾部说:“他的一只脚穿了鞋,而另一只则没有,有一只鞋被丢到了旁边,也就是那里……”
随着蝙蝠侠的目光,戈登看向尸体旁边的一只鞋,蝙蝠侠走到尸体脚部的后面,然后指着尸体的一只脚说:“这只没有穿鞋的脚,踝关节有轻微骨折,肿胀的非常严重。”
“我们可以以此推断凶手到底是怎么杀人的。”
“整个过程非常简单,凶手把里奇推倒到了地上,用一只脚踩住里奇的脖子,然后弯腰抓住他的脚腕,把他的一只腿抬起来,然后拿着锯子,从他的两腿之间开始锯……”
“显然,这个时候,里奇还活着,并且拥有挣扎的能力,因为剧痛,他开始拼命挣扎,而那个人完全没有停止他的动作,为了抓住挣扎的里奇,他不得不加大手上的力气,导致里奇的脚踝骨折,鞋子也被挣脱掉了……”
“这说明了什么?”戈登双手叉腰。
“说明这是一个非常凶残的杀人狂,他把一个人活活锯成了两半,在过程当中他不顾里奇的挣扎惨叫,就这么把他从头到脚的锯开了。”
“同时,他应该拥有相当大的力量,里奇身高1米86,体重80公斤,完全制服他已经很困难了,更别提在他还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把他锯开。”
“而让我感到疑惑的地方就是,这次的手法和前两次完全不同,我甚至怀疑我的推断是不是错误了,这到底是不是一个连环凶杀案?”
“从逻辑上来讲,第一个受害人劳伦斯死于钉十字架,凶手用楔子钉进他的四肢、心脏和脑袋……”
“第二个受害人霍克死于斩首,第三个受害人死于被锯成两半,这都是耶稣十二门徒的死法,尤其是把人锯成两半这个死法,如果不是为了还原奋锐的西门的处刑手法,不会有人用这种费时费力的手段杀人的……”
“但是这起案子又和前两起完全不同,前面发生的两个案子,劳伦斯的体内检测出麻醉药物,也就是说,他是先被麻醉,再被钉死,在被钉死的过程当中,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霍克也是同样,他先被人绑起来,然后被一刀砍掉了脑袋。”
“但按照常识来讲,如果一个人拥有用这么凶残的方式杀死里奇的力量,那他完全没有必要去麻醉劳伦斯,也没有必要把霍克绑起来。”
“劳伦斯也算强壮,可毕竟是个老年人,霍克身高很高,但比较瘦弱,这两个人都没有正值壮年的里奇强壮,杀手拥有一个人制服李奇并把他锯开的力量,却非要画蛇添足的先把那两个人制服住,再杀死他们,这很奇怪……”
“或许,里奇的死是两个人配合作案呢?”
蝙蝠侠微微摇了摇头,他说:“在我所学到的犯罪心理学课程当中,大多数连环杀人案的案例中,凶手都是一个人,并没有其他人配合作案。”
“除了是因为两个相性刚好一致的精神病碰到一起的概率很低之外,大部分会犯下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对于作案和杀人这件事都有一种特殊的痴迷,他们对杀人案有自己独特的理解。”
“他们既在乎犯案的结果,也注重作案的过程,甚至十分享受引导警察做出错误判断、看到专家猜疑困惑却得不到答案的过程。”
“并且,他们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这份快乐,他们认为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他们,他们或许会利用一些无辜的路人来达成自己谋杀的目的,但是绝不会和任何人真心实意的合作。”
“他们享受那种一个人戏耍全世界的快感,不会让第二个人知道他们的全部计划,或者帮他们动手,更别提还做的这么粗糙……”
戈登抿着嘴看着蝙蝠侠,他说:“这话听起来可不像是能在心理学课本上学到的。”
“这确实不是从课本上学到的。”
“你的语气让我想起一个人。”戈登叹了口气说。
“那你为什么没有请他过来?”
“因为我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在根据案发现场分析情况,还是……在透露他的作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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