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5章 高人

  望着李建昆等人渐渐远去,消失在山林间的背影。
  刚才还沉迷于杯中物的三德爷,忽然放下酒盅和筷子,浑浊的眸子里一会儿更加浑浊,一会儿又显露清明,脸上表情阴晴不定。
  富贵注意到,小桌板下师父的双手在不停掐动。
  不禁心生敬畏。
  师父的这项本领,他和师兄都没学到,师兄是静不下心,他是太愚笨。
  单是此道的入门——天支地干间的相互演算,他苦学十年,都不得要领。
  良久。
  三德爷的手指停下,喃喃道: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
  富贵在他身旁蹲下来,神情紧张,瓮声瓮气问:“要是祸的话,严重到什么程度?”
  “血光之灾。”
  富贵眉头紧锁,想了想道:“要不我下山,把师兄打晕,让他们把孩子带走,这样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危。”
  啪!
  三德爷够手,本想一筷子敲在他头顶,只怪手实在不够长,堪堪敲到脑门:
  “馊主意。
  “此事的结症,主要不在大勇,在桂春。”
  三德爷叹息一声道:
  “桂春是个小女人,盼了二十年,才盼来一个孩子,陡然一下子再没了,人会疯掉的。”
  富贵眉头皱得更紧,倏然想到什么,又问:“哪来的福呢?”
  要按照这样看来,此事实在不可调和。
  他想不通有一半可能的福,从何处而来。
  三德爷摇摇头,没有答话。
  富贵也没再追问,此道讳莫如深,禁忌甚多。
  三德爷突然问:“富贵啊,想下山吗?”
  富贵怔了怔,明白师傅说的“下山”,不是指下山买个油盐酱醋,于是头摆起花。
  “你个憨货,老大不小的人了,天天守着我这个糟老头算怎么一回事?”
  三德爷骂道:“又是个木鱼脑子,接不了我的班,留在山上陪我等死吗?”
  富贵挠头憨笑。
  这样也不坏的意思。
  “他们喊你‘傻大个’真没喊错。”
  三德爷端起白瓷酒盅,抿一口后,砸吧着嘴,恨铁不成钢道:“你是个人啊,得有点追求!”
  他指指桌面上:
  “你看这好酒好菜,要是顿顿能吃上,岂不痛快?
  “那白花花香喷喷的姑娘你不惦记?我跟你讲,搂着睡觉那是真舒坦。
  “看我干哈?老子虽然没找婆娘,还没碰过女人吗!”
  富贵哦了一声。
  “喏,刚才那姑娘,好得很哩。
  “不过她你别惦记了,有主,那男人——”
  三德爷说到这里顿住,眸子里掠过一丝隐藏很深的忌惮:
  “大有……来头。”
  ……
  ……
  下山后。
  李建昆和沈红衣商量了一番,后者的意思是,先给守山人一些时间做胡家两口子的工作,看看情况再说。
  李建昆不想将希望全寄托在这上面。
  打算吃完午饭动身,和村长的大儿子一起去县里。
  有两个计划:
  1、联系一拨医生过来,看看壮壮的情况。
  2、与县领导接触一下,提前做好胡大勇死不放人的准备。
  正好村长的大儿子也发出邀请。
  本来按照他的意思,可不敢让李建昆费脚,打算将这件事汇报上去。
  李建昆还未有所反应时,沈红衣给拒绝了。
  她认为现在大批人冲到靠山屯,有害无益,会进一步绷紧胡家两口子的神经。
  无论如何,她想着,还是让守山人做做工作先。
  此去可能要待两天,李建昆本想带沈红衣一起,后者却不愿离开,好容易找到弟弟,似乎生怕一脱离视线,弟弟便会再次消失不见。
  李建昆寻思,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于是,便将想跟着去的哼哈二将,也留下来,好有个照应。
  午后,沈红衣三人将李建昆送到村口,这时轮到沈红衣担心起他来,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他现在身边连个随从都没有。
  村长的大儿子一脸尬笑,有些话想说不好说。
  他不是人吗?
  还能让李首富在他们县有个好歹?
  开什么国际玩笑!
  陈亚军道:“昆哥,富贵兄弟的事也过去这么久了,红衣说的对,你身边得有保镖,再物色俩人吧。”
  金彪忽地眨眨眼说:“现在不是又有个富贵吗?”
  李建昆笑了笑,却是没多想,其他的先不提,傻大个照顾年迈的守山人,平时都不怎么下山,能跟着他走南闯北去?
  他没注意到的是,听闻金彪的话后,沈红衣美眸里有股异样。
  富贵兄弟是怎么遭遇不幸的,姑娘直到现在对学长和警方的说辞,仍有狐疑。
  学长没遭遇危险?
  彼时回京虽然是冬天,衣服穿得严实,看不出身上有没有伤,但沈红衣细心地察觉到,那时学长举手投足间,身体不太灵活。
  肯定是怕她担心。
  学长长年在外奔波,满世界闯荡,沈红衣最担心的便是他的安危,每每听闻有什么匪徒闹出的新闻,她都会心头一紧,不自觉地想起学长是否安好。
  这事很重要!
  ……
  ……
  下午,日头西斜时。
  李建昆来到县招待所。
  吉普车还未靠近招待所的院门,便看见门口戳着一群人。
  估计是时间不够,来不及制作大横幅,院门头上用菱形红纸,贴着一排大字——
  《热烈欢迎李建昆同志来到本县》!
  院门两侧还各铺开一饼鞭炮。
  啪啪啪啪啪……
  好家伙!
  差不多可以用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来形容。
  车门还未打开,一群人便人均瞪大眼睛,隔着车窗玻璃向里面瞅。
  该说不说,直到现在,他们对此仍有些怀疑。
  村长的大儿子出发前打电话给单位一把手,后者甚至怀疑他犯了癔症,这不是与村长的大儿子同行的还有俩人么?
  找他们确认之后。
  这才将信将疑,汇报到上面。
  车门打开。
  等看清从车上走下来的、李建昆的脸后。
  瞎!
  还真是!
  一群人顿时涌上来,如众星捧月般簇拥着李建昆,嘘寒问暖。
  每个人都喜笑颜开。
  财神临门呀!
  晚上少不了一番应酬。
  酒菜都已备好。
  喝酒这事,说来也奇怪,当你没什么作为的时候,通常喝一场高一回,当你功成名就之时,想喝醉都难。
  倒不是别人不够热情。
  晚宴气氛热烈,众人挨个向李建昆敬酒,都会来上这么一句——“我干了,您随意”。
  结果众人皆醉我独醒,酒足饭饱时,所有人几乎都多了,李建昆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被众人直夸“海量”。
  实际上他拢共都没喝二两。
  喝完酒,还有茶。
  期间,某位脸红得像关公的仁兄,倒豆子般说出的一件事,令李建昆一阵愕然。
  该市某地,昨天发现一具尸体,有目击者称,是被人乱刀捅死的,并抢走一麻布袋钞票。
  双方打斗过一会儿,麻布袋被划破,掉出一些。
  留意到有人看见后,歹徒来不及去拾,哧溜跑路。
  “建昆同志,这可不是我们县的事。”有人强调道,剐了眼关公脸的仁兄。
  既然说都说出来,众人见李建昆似乎感兴趣,也便围绕着话题讨论起来。
  “如今有钱人越来越多了。”
  “这人心也太大了,扛着这么多现金到处跑,还一个人。”
  “据说后面有人认出死者,是个收山货的二道贩子。”
  李建昆:“……”
  ……
  ……
  晌午。
  靠山屯的后山上。
  两男一女穿梭在山林间。
  小脸粉扑扑的姑娘走在中间,左手拎着两瓶铁盖茅台,右手上挽着一只菜篮子。
  篮子里的菜食,是特地让村长媳妇儿领路,开吉普车到距离最近的镇上采买的。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各拎着一杆猎枪。
  上次来过。
  这大山外围,光天化日之下倒没危险,主要还是寻思着,看能不能碰见些山跳之类的小野味,猎上两只。
  吃倒是其次。
  和钓鱼一样。
  就是玩。
  砰!
  一枪放出去。
  山跳没打中。
  倒是将“人形野兽”给招惹来。
  如同上次一样,来无影去无踪,吓了三人一跳。
  “我师父说,这一片不能乱开枪,屯里的孩子经常过来拣柴火。”富贵瞪着眼珠,嗡声道。
  怕了怕了。
  哼哈二将赶紧收枪,说不打了。
  富贵的眼神落在沈红衣身上后,顿时柔和不少,带着抹憨笑道:“谢谢姑娘。”
  沈红衣打趣道:“他们不该喊你傻大个。”
  富贵挠挠头道:“随他们吧,连我师父都说我笨。”
  师父刚还坐在屋檐下骂骂咧咧,说不该吃昨天那顿好酒好菜,现在再喝从镇上打的酒,吃他做的菜,像吃泔水拌猪糠一样。
  沈红衣扬扬小手道:“中午给你们做顿好的。”
  富贵听明白了,他也有份,甚是期待。
  正好他昨晚猎了只麂子,待会儿让他们扛下山,估计够抵菜钱。
  酒,他换不起。
  师父说这酒贼稀罕,要用券,可能还是特供。
  村长没忽悠人,有钱都买不到。
  再说他也没啥钱,平日卖山货的钱,只够应付师傅的酒菜,和他的大胃口。
  富贵主动帮忙拎过东西,一只大菜篮子提在手上,像熊孩子过家家的玩具,沈红衣顿时轻松起来,得连蹦带跳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她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
  这模样在富贵眼里,活像一只大号山跳。
  当然,如果真有山跳长这样,他不会猎。
  沈红衣昂着脑瓜向他打听道:“你师父找你师兄谈没有?”
  “还没。”
  “哦……”
  “放心,师父说会找师兄谈,就肯定会。我估计,师父是想给师兄一些时间,让自己先琢磨琢磨。”
  “哦?”
  富贵解释道:“你们上山的事,师兄肯定知道了,师兄应该是山下屯里最聪明的人了,也明事理,只是这事……
  “师兄也个是孤儿,亲生父母一起进山挖参,没再出来,是桂春嫂子的爹娘收养了他。
  “你、明白吧?”
  沈红衣沉默少许,点了点头。
  此事的关键,果然还在胡家女人身上。
  只是这女人……看起来真的很容易崩溃的样子。
  沈红衣心头颇为烦闷。
  不过,想起今天上山的另一个目的,遂晃晃脑子,将烦躁甩出去,脸上重新露出笑容。
  “富贵。”
  “嗯?”
  “你想过、下山吗?我是指走出大山。”
  “咦?”
  “怎么了?”
  “昨天你们走后,我师父也这样问过我。”
  沈红衣怔了怔。
  凑巧吗?
  “富贵你识字吗?”
  “嗯,打小师傅教我。”
  “你师父有学问?”
  “我师父有几本古籍,大学生可能都看不懂。”
  “啥古籍?”
  “《河图》、《洛书》、《周易》。”
  沈红衣:“!!!”
  看来村长说的,守山人曾在长白山中有奇遇的事,千真万确。
  这是个高人呀!
  正想着时,已来到木屋外面的院坪上。
  三德爷躺在屋檐下的自制摇椅上打瞌睡。
  索性也吵不醒。
  沈红衣撸起衣袖,开始准备午餐,富贵帮忙打下手,同时也想学会一两道城里的精巧菜。
  这样往后便能时常做给师傅吃。
  好一阵子忙活后。
  四道小菜上桌:家常豆腐、溜肉段、肉沫粉条、红烧鸡块。
  外加一个葱花蘑菇汤。
  色香味俱全,馋得富贵直咽口水。
  今天不等开酒,三德爷便醒了。
  富贵赶忙布置,沈红衣又从里锅中,给他盛出满满一海碗米饭。
  “你们也吃吧。”富贵说。
  “不了,村长家的阿姨弄了炖菜,这种南方小菜我们都吃厌了,你们吃就行。”沈红衣笑道。
  弄得富贵高低有些不好意思。
  这时,三德爷自斟自饮已喝上,美滋滋道:“富贵啊,将来娶媳妇儿娶个南方的,这南方菜讲究,就是份量有些小家子气了。”
  沈红衣讪笑,她已是两三份合成一份做的。
  富贵笑笑没搭话,拎来自己的专用树墩椅,坐在三德爷对面,一筷子肉沫粉条,呼哧两下,直接干掉半海碗米饭。
  看得哼哈二将大眼瞪小眼。
  沈红衣嘻嘻笑着,凑到三德爷旁边蹲下,捧着小脸说:
  “要娶南方媳妇儿,那不得去南方寻?”
  三德爷挥挥筷子道:“去嘛,堂堂九尺男儿,去个南方怕什么,下南洋那还不是说走就走。”
  沈红衣美眸明亮,愈发觉得这老人家不简单。
  于是顺着话说:“我能给富贵寻个体面事干,只是可能有一定的危险性。”
  三德爷扫一眼对面,道:“你看他像个怂蛋吗?”
  沈红衣小手连摆道:“话还得提前说清楚嘛,好处是富贵以后想找再漂亮的媳妇儿,都不成问题。”
  富贵长得虽然很一般,但优点也很明显,安全感十足。
  许多姑娘都喜欢小鸟依人。
  如果条件又相当不错。
  何愁讨不到漂亮媳妇儿?
  三德爷搓着牙花子道:“那敢情好哩。”
  这时,两人耳畔传来声音。
  “师父,我不会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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