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那青年犹如虎入羊群,虽有几百金兵,可谁能阻拦,我在他背上挥舞着铁棍,也杀得不亦说乎。?
  “张大哥,是走是杀,小弟听你的!”那青年大声道。
  我当时也是好气万丈,狂笑道:“杀,杀他吗的王八羔子!”
  青年人听了我这等狂言,明明已经跑到城墙边,却昂然大步走回头,我还记得当日金狗的表情,他们明明是呐喊着追赶。
  突然看到明明可以逃走的青年,竟然背着我,又走回来,个个都吓得目瞪口呆,几百人,竟然一时间鸦雀无声。
  慕容霏霏听到这里,心中想象着父亲当年的豪迈,不禁眉飞色舞,南宫少游也禁不住道:“霏霏,即便是我这种狂人,若非喝了酒,也不能如此。”
  沐翼云听得热血沸腾:“师父,你道那青年侠士是谁,若还能跟他喝上三大碗酒,定然是平生乐事!”
  宋子休笑道:“哎,只可惜英雄早逝,你我均无缘见面,可能够为他抚养后裔,实在是我的福分。”
  沐翼云听了,心中一动,忙道:“师父,莫非他就是霏霏的父亲?”
  “哈哈,继续听张长老说下去,便知道。”宋子休笑道。
  我当时是一时豪气,可想起来也有点后怕,在金狗围攻的时候,拼死一战,不单只是我,在场群豪人人也会如此,可后来已经得到保全,却一时意气要回头冲杀,我张七丢了这条性命却没什么,可如果连累到那青年,就是我一辈子的遗憾了。
  当我们再度走向金狗时,那几百人竟然后退了三步,这等气魄,估计今日武林,也是无人能够做到。
  待我大喝一声,手中铁棍击杀两名金狗,他们才反应过来,这一场厮杀,我是过足了瘾。
  可杀了几十人,方才那几名高手又围了过来,而且又增加了几名,当时我点了点,一共是一十三名高手围攻。
  金兵一下子全部散开了,团团包围,中间就由一十三名高手围攻我们两人。
  其实就是围攻那青年一人,我当时脚上受伤,不能行动,经过之前跟几名高手的对决,也经过一轮厮杀,当下已经是精疲力尽。
  可到今日,我仍旧说是两人对一十三名金国高手,若然我不是这般说,便是辜负了那青年人的一番情谊了。
  那一十三名高手着手厉害,可青年人武功十分高强,以一对肉掌对抗着那一十三人,而且背上还有我。
  当时我忍不住道:“兄弟,你将我放下,好施展起来。”
  “张兄这是何话,不是说好我们两人一起冲杀的吗?”
  也不知为何,我张七天生自负,武林中也只有听从丐帮帮主的命令,其余的人休想令张某折服。
  可这青年人似乎天生就有一种王者之气,他说的话便像圣旨一般,令人无法不去听从,而他的武功光明正大,气象万千,跟中原群豪的武功路子并不相同。
  直到今年,我才现了跟他武功路子相同的人物,并非说他们的武功一样,而是表现出来的那种气魄是一样的,那就是大理皇帝段迎风和皇子段思。
  那青年人背着我跟一十三名高手游动,虽然他武功高强,可那一十三人也不是吃素的,均是一等一的高手,而他背上又有我这个负累。
  终于斗得一百余招,开始不能支撑,那金狗确实也无耻,他们一十三人围攻不单只,还要专门的去攻击我一人。
  我就在青年人的背后,他要回掌救我实在是很难受。
  群豪听到这里,均大声咒骂着这一十三名金国高手,说他们卑鄙无耻的,骂了一轮才忿忿不平的静止了大家都想知道故事的展。
  我在背上看得十分的难受,想不到自己堂堂一个丐帮长老,竟然成为了朋友的负累,可让人家放下我,便是瞧不起他。
  当时我一时没了主意,突然灵光一现,那青年人不是说听我主意吗,当时说冲杀的是我,现在说撤退,应该也可以吧。
  我便大声道:“兄弟,今日杀的金狗已经够了,我也尽兴,当下酒瘾作,倒不如我们去喝他三天三夜的酒,如何?”
  青年人听到我这般说,哈哈大笑道:“张兄,兄弟的酒量浅薄,可久逢知己,就去喝他三天三夜,即便醉死了,也是开心的!”
  慕容霏霏听到这里,伸出左手,轻轻握住南宫少游的右手,两人心中所念都是一般,假如慕容霏霏父亲现在还活着,跟南宫少游两翁婿的共饮三天三夜的,该是何等的惬意。
  青年人突然连续踢出一十三脚,将一十三名金国高手迫退,随即一跃出圈外,倒退着飞奔向城墙。
  我当然知道他的心意,当时将我们团团围住的金兵,人人手中都挽着硬弓,他是怕我受伤后无力招架,便倒后着向后飞出。
  果不其然,那些金兵向着我们乱箭飞来,我挥舞着铁棍抵挡,青年人也用一只手不断的将利箭拨开。
  虽然是倒退着,可他的脚步非常的快,竟然跟正面疾驰没半点的区别,而且算的方位极准,很快就退到了城墙下,一提气便上了城墙。
  落了城墙后,他便转过身来,向箭一般飞奔,我知道以后面那金国高手的武功,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的。
  便哈哈大笑道:“痛快,痛快!兄弟,今日与你同生共死,实在是痛快!”
  “张大哥,你道这么晚了,哪里有酒馆!”
  我一听,心中更是喜欢,便笑道:“前面有一小镇到那里便可。”
  “好,谅那些金兵也不敢追来,先包扎一下伤口。”
  “我这脚上的伤没到筋骨,不碍事,喝点酒就没事了。”
  可青年人还是停下来了,月光下,我才现,原来他有腿上中了一支箭,血已经将他的裤子染红了。
  我心中大为震动,若非他这般倒着退走,要照顾我,那金狗的利箭怎能奈何得了他,他是双脚要算准方位,所以根本没空余去将飞来的箭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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