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竹枝淅沥叶青青(二)

  楚云汐冲她感激一笑,感谢她的体贴周到。三个丫头忙着收拾,她则向那些还在看画的顾客一一道歉,请他们下次光临。闲不住的林月沅也赶来帮忙,两人相识不过片刻,便好似就别重逢的好友一般,不需要多余的客套寒暄,就亲切的好像一家人。
  林月沅从小身边尽是些婆子丫头,难以交到真正的朋友。她们两人性格可谓截然相反,一个明快爽利,说话高声大语,一个高洁淡雅,说话干净清爽。不过她们确有共同之处,真诚坦荡,毫不虚伪,心如远山,浩荡净洁,又似大海,宽广无涯。高山流水遇知音,伯牙喜逢钟子期。因而甫一相遇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
  路上两人互相倾诉了身世,当听说她的父亲也是如斯绝情地对待她们母女,感同身受的林月沅立刻义愤填膺地说道:“你父亲竟也如林昶一般忘恩负义,我母亲就是让他给活活气死的,丧期还没过,他便娶了个贱婢回家,简直玷污林氏清誉。我跟你一样也是从家里逃出来的,这样的父亲不认也罢。”
  原本以为自己凄苦,没料到林月沅也与她同命相连,既安慰又伤感。两人之间既已没有秘密,便越发亲密起来。
  只是林月沅并不像她那般忧思萦怀、对父亲同时充满失望和期望。她对父亲更多的是愤恨以及对母亲悲惨结局的愤愤不平,从小没被父亲宠爱过的她,更没有对父爱的依恋,性格独立刚强的她,更不会自怜自艾,悲苦惆怅,相反她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自由而不羁的性格让她仿佛自有无边的宽阔在心头,她激动地告诉她:“等到我再大几岁,学会了师傅的本事。我定要闯荡江湖,做出点名堂来,让林昶看看,让他彻底心服口服,让他也知道知道,即使不打着他林家的旗号,我林月沅照样能被人瞧得起,你就等着瞧吧。”
  听着她的振奋之语,楚云汐仿若从大雾弥漫的迷途中一下子找到了出路,心境豁然开朗,原本起伏不定的心情也逐渐归于平静。
  转眼间众人便一同进了密道,林月沅对陌生未知的环境并不害怕反而觉得刺激神情亢奋,她像地底探险似得跟着她们左转右拐,抑制不住兴奋的她不住地发问。
  楚云汐像个耐心的师傅边走边讲解,林月沅觉得神奇极了,这地道好似一个迷宫。她细心听讲,用心牢记,却发觉不久便被这些奇怪的道路给绕的晕头转向。
  与她形成强烈对比的则是碧音。她可是恨透了这个阴冷潮湿的恐怖密道,每次行走都仿佛置身冥界,稍有差错触碰机关当真去见地狱阎罗了。
  漫长的密道消磨了林月沅刚开始的激情,转过第五个岔路时她也感到头晕了,但掌中微凉的手不住地拉着她行走,让她这个差点迷失在寂寥无声黑夜的行人冲进了白日耀光之下。
  当她依稀听到了流水声,光明冲入洞口像一根面条一样被拉的越来越长时,她们受到光亮的召唤由快走变为了狂奔。林月沅在出密道的那一刻是闭着眼的,既是因为紧张轻松也是由于在黑暗中摸索了许久的她有些一是不适应刺眼的阳光。
  碧音经历无数次内心煎熬,终于重见天日时,她的手脚已被冷汗浸透,头脑发昏,双腿发软,伏在洞口止不住的干呕。青莼忙奔过去,轻轻地抚着她的背。
  至始至终,纪征都悠闲地犹如闲庭漫步,他根本无需带路,甚至比他们早一点到达终点,显然他熟悉这地下的道路。
  林月沅和楚云汐站在庄园门口,一个弯腰俯身双手扶腿,大口喘气,一个轻抬纤手,抚着胸口微微叹息。
  楚云汐将帷帽摘下,露出清秀的容颜。她伸手拢了拢颠散了的秀发,大方得体地冲二人一笑,亲切友好地说道:“欢迎两位贵客来家中做客。”
  林月沅与她眼光相交,只觉得眼前一亮,只有这个长相方才配得上如此清雅的气质:肌肤映雪,苍白的没有血色,一看就知中气不足,似有病在身,因而消减了几分人间的俗气,眉若远山之黛,眼似淡云照水。更令人称道的是她随时都可显露出的书卷才气,真是班姬续史之姿,谢庭咏雪之态。她心中极为欢喜,竟无来由地有种温暖惬意。
  天真无邪的年纪更易交心,彼时相遇是上天恩赐的缘分。
  唯有纪征望着她的面容,微微皱起了眉头。
  进了庄子,楚云汐忙着沏茶,绿妍三个跟着帮忙,她还特意扶碧音先回房休息。
  林月沅笑嘻嘻地观赏院中景色,发现有趣之物便奔出去细看。纪征却没有她那般闲情雅致,他时刻不忘自己来此的目的。待楚云汐坐下后,他立刻道:“来,把手伸出来。”
  绿妍紧张地她身旁坐下,脸上露出焦灼的神色。青莼也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立在两人身后,密切的注视着楚云汐的病情。
  他诊脉时,不住地大量楚云汐的面容,她容貌温柔优丽,气质恬静可人,原该令人心旷神怡,他却神思忧虑,收手后微微叹气。
  绿妍心中一沉,颤声问道:“老前辈,难道她身子有什么不好?”
  纪征瞑目静思了一会儿,娓娓道:“寒症虽恶,并非不可根治,只是你根基已坏,却难以补救。”
  “怎么会这么严重?”青莼也担忧问道。
  楚云汐心思沉重,凝眸不语。
  林月沅听到了他的话,忙奔回来问道:“你到底什么病,我也来瞧瞧。”她也诊了一次脉,慎思方言道,“师傅,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她这个病多半是一个‘思’字上来的。”
  纪征满意地点头道:“不错,正是。忧思成疾便是这个道理。”
  “心病非药石可治,你思虑过甚,弄得神思昏昏、体虚乏力,自然易招疾病入体。若是心情愉悦,不为愁思所扰,自然百病全消,不药而愈。”林月沅补充道。
  楚云汐美目一垂,暗暗叹息。她无法控制思绪,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心,她无法令自己停止恐惧、伤心和绝望,快乐愉悦对她而言宛如沙漠里的清泉,她已经许久没有品尝过那种甘美的滋味了。
  纪征思考之下,给她开了一个另类“药方”:“丫头,若想免受忧思之苦,须谨记我今日之箴言。一、凡事不可思虑太过,要留三分余地;二、不可妄动情念,一旦深陷,伤心伤身;三、要学会审时度势,顺势而行。切记切记。”
  众人纷纷点头,楚云汐反复咀嚼他的话,默默记于心间。
  接着他又动笔给她开了几贴安神静心的药,林月沅立马自告奋勇将配药熬药的工作接了下来。
  饭前,楚云汐带着众人前去拜见白荞。白荞依旧身着缟素,面色灰败,如同死人,她淡淡地向纪征二人问好,吩咐女儿不可怠慢客人,而后便掀帘进屋,继续诵经。
  纪征一瞧她的面色,再看她黯然无光的眼神,便摆摆手退出了屋子。
  楚云汐拦住他,跪倒在地,不住恳求他救救自己的母亲。
  纪征摇头,将她扶起,无奈叹道:“你也看到了,她早已成了个活死人,若你不能静心,迟早也会如她一般。”
  楚云汐心中极痛,痛极落泪,林月沅扶住她瘫软的身体,也露出难过的表情。纪征替她抹去眼泪,蔼然怜惜道:“好孩子,莫要悲痛,你要振作,你母亲还需要你照顾,凡事多想想好处。我把月沅留下来陪你,有什么烦恼多向她说说,莫要一个人钻牛角尖。”
  纪征又叮嘱林月沅道:“此去盛乐城需一定时日,我就不在此久留了。你也莫要失望,即便我想带你去拜会施烈将军,你爹也不会放你出蜀南的。你便留下来好好照看她们,平日里也莫要拉下功课,等我回来还是要考教的。”
  林月沅义不容辞地果断答应道:“师傅你放心,徒弟不会给您丢脸的。”
  纪征被她逗得一乐,又重新拿起大蒲扇摇了起来。
  自那之后,林月沅便把把密道机关牢记,时常前来探望,与众人小聚,后来干脆就搬来跟她们住到了一起。
  林月也经常帮着站街卖画,有了林二小姐,青莼和绿妍她们也可以不用出门了。两人感情日深愈笃,宛如双生姐妹,楚云汐把一些难以向未他人启齿的愁苦向林月沅倾诉,而林月沅也把她家中秘密尽数告诉楚云汐,两人平时互相开导,心情也好了很多。两人不仅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在文学武功上也相互切磋,楚云汐绘制丹青,林月沅提笔题词,林月沅的一手好字颇受楚云汐青睐。两人亲密无间,相处十分愉快。
  楚云汐每日都会晨昏定省,林月沅偶尔也会跟着见一见白荞。林月沅对白荞极是尊重,她持重端庄而又不失温和亲善的样子让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偶尔望着活泼也能流露出几分母亲的慈爱。
  不知不觉中半月过去。一日,林月沅站在画架后摆画,不经意间瞥见了楚云汐露在外面的一片雪白的玉颈,不由得心道亏我是个女子,若为少年,早就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这么个冰清玉洁的人物,天下难寻。她忽的心中一动,脑中出现了另一个人的影像,天下恐怕也只有他配的起。林月沅背靠着画架,暗自打起了如意算盘,想到得意处忍不住笑出声来。
  楚云汐听的好笑,回头道:“你怎么学起碧音来了,没缘由的站着傻笑。”
  林月沅一甩头,“哎”了一声“那丫头,我才不屑于她为伍呢。一天到晚就会找我的麻烦。”她们二人与皆是直脾气,向来直言不讳,所以经常斗嘴。吵过了就丢开手,也不生气,依旧嘻嘻哈哈没大没小的插科打诨,楚云汐常被她们弄得哭笑不得。
  林月沅禁不住满脸坏笑道:“我可帮你想了个好事,将来你定要来谢我啊。”
  楚云汐一看她那个样子,就知道哪里有什么好事,八成是在想法作弄她呢,她故作不解的问道:“什么好事”
  林月沅趴在她耳边神秘兮兮的道:“天机不可泄露。”
  旁晚时分,街上人潮退去,气温骤减。
  碧音破天荒的主动赶来帮忙收拾。林月沅窃喜,天助我也。她不由分说拉着楚云汐就走。楚云汐忙问她:“去哪”
  林月沅嘻嘻一笑:“去了你就知道了,走吧走吧。”
  碧音忙的焦头烂额,她们却要临阵开溜,她自然不同意:“哪有你们这样欺负人的。”
  林月沅在街中间一蹦一跳地,边回头边幸灾乐祸地喊着:“谢谢你了啊,回头姐姐给你买糖吃。”
  碧音差点没气晕,哄小孩子呢吧,买糖?明明自己比她年长,她反倒自居姐姐,好没脸皮。她瞧着画布笔纸,气不打一出来,噼里啪啦的胡乱一堆,暗骂自己笨,白白的抢着来受这份罪,谁知道这两个小姐上哪儿去找乐子了,留着自己一个人受苦受难。
  林月沅和楚云汐一路有说有笑,楚云汐笑着逼问林月沅到底要带她去什么地方,林月沅卖关子就是不说,只不住偷笑。
  两人离开大街转入小道,进入了一片竹林,竹林方圆百里,一眼望不到边际。楚云汐依方位而断,此处应在山谷的西面。
  竹林之中绿叶铺地,踩上去绵软柔和,时不时有竹叶在头顶悠然飘落,四周安静祥和,鸟儿在枝头歇羽而止,高兴地张开啘啭的歌喉鸣叫几声,鸟鸣声清脆悦耳,令人心旷神怡。
  林月沅心情大好,拾起掉落在肩头的竹叶,对着竹叶轻吹几口气,吹去叶上的的灰尘,两手轻执竹叶两端,将其含在口中,以竹叶为乐器,为鸟儿们的歌唱伴奏起来。
  竹林里响起了悠扬的声调,伴着两人轻快地步法驶向竹林深处。
  鸟儿被美妙的乐声所惑,鸣叫的更加卖力了,乐曲即将迎向高潮戛然而止,鸟儿乌溜溜的双眼飞快的转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自己应该继续唱着,还是等待着乐声再次响起。
  乐声停下,两人的脚步也在一片篱笆前停住。
  置于篱笆中央的乃是一座竹楼,竹楼共分两层,新雅别致,楼顶覆盖着青藤和各色鲜花,将竹楼点缀的五彩缤纷。院子里整齐有序的摆满了一排一排的木架,木架上则堆晒着不同种类五花八门的草药。
  “这是个大夫的家吧,住在这里定是位隐士。”楚云汐推测道。
  林月沅抿嘴一笑,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得意洋洋。
  楚云汐犹豫着要不要进门去拜访一下,林月沅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一把推开篱笆门,向她招手道:“快进来。”
  林月沅就这么不经别人同意横冲直闯进去,她站在院外蹙眉喊道:“月沅你快回来。”可是她根本没理会,马踏流星,旋风一般的消失在竹楼里。
  楚云汐环顾四周,硬着头皮边向里走边唤道:“有人在吗?对不起打搅了。”
  进门以前楚云汐礼貌的敲了敲了门,细听里面还是没有动静,她后退了三步,侧头瞧了瞧,门边挂了一块牌子上写“陋室”二字。她哑然一笑,这家主人还真是风雅。
  她微微推动房门,房门“吱吱呀呀”发出声音,房门开阖扇动了桌案上的烛火,烛火跳动映出了一个伏案奋笔疾的身影,一个少年的声音随之响起,语气中透着几丝焦躁和说不出的亲呢:“哎呀,月沅,你就不能安静的呆着吗,没看我正忙着呢么。”
  少年听到“扑哧”一笑,抬头看去,惊得毛笔从指间滑落,门口站的不是林月沅,而是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白衣少女。再一转头只见林月沅站在楼梯上,笑的贼兮兮的,手中端着一个茶壶和三个茶盅。
  少年缓缓站起,问道:“你是?”
  楚云汐看着林月沅也不说话,少年见她默然无声,也回头盯着林月沅。
  楚云汐眼中的怒气和少年眼中的疑惑看的本来挺开心的林月沅笑容瞬间僵硬。她三步并在两步下了楼,把东西往桌上一放,并排站在楚云汐身边对着少年说道:“哥,这就是我这几日常跟你提到的我新交的好朋友。”复又转头对着她道:“云汐,这是我哥,林日昇,我跟你说过的记得吧。”
  自从林月沅在父亲的婚宴上大闹一场后,负气之下离家出走。林昶在客人面前大丢颜面,也不遣人去寻她。林日昇追她出去,苦口婆心劝她回家,她不但不听言辞激烈地指责林昶的负心薄幸,反倒勾起了林日昇的气愤之心,她干脆建议他们兄妹二人逃离这个没有亲情的家。
  林日昇从来没有忤逆过父亲,但母亲的事让他颇为心痛,士家大族冷酷丑陋的嘴脸和道貌岸然的父亲、虚伪恶毒的继母让他压抑绝望。
  妹妹坚决不愿与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他身怎可舍弃幼妹,想着能逃离樊笼,抛去牵绊,自由畅快。他男子汉的血性豪情涌上心间,一咬牙便随妹妹而去。
  他们身无分文,便自食其力。林日昇脱下了锦衣华服,穿上了短褐椎结,每日里背着一只竹篓,上山采药,下谷换药,走街串巷,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他以摇铃为号,经过谁家时,谁家若有病人听到铃声便主动把他请进门来。日子虽过的清苦但他却甘之若饴,知足常乐。
  两人将身上所带值钱之物换成银两加上行医积攒的银钱,在竹林深处空地,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起了一座竹楼,他自嘲取名曰:“陋室”。
  他们隐居此处而且即使他身穿旧衣粗衫还是难掩他一身风华,他长相柔和秀美,又素来彬彬有礼,斯文谦和,以至于周围有许多家世上好的人家都看中他,说是不嫌弃他出身低微,要他做上门女婿,他总是以自己贫苦为借口婉言拒绝,不知暗地里伤了多少女孩的芳心。
  两个孩子迟迟不跟像他低头认错,林昶虽然生气,可心中还是十分挂念。他终于忍不住派人悄悄寻访,满以为没有他的扶助,两人恐怕早就流落街头,谁知兄妹二人竟然像模像样地过了起来,可气又欣慰,索性让他们在外历练历练也好,省得在家里跟苏蔓怄气,弄得家宅不宁。但他还是担心从小娇生惯养的两人衣食受苦,便命下人将二人的衣服鞋袜送了过去,又略送了些银两。
  林日昇知道父亲心中还是惦念他们的,内疚无比,越发觉得自己不孝,甚至还劝妹妹回家认错。林月沅态度坚决,差点将家中的下人打将出去,但后来转念一想,林昶假惺惺的献殷勤,她偏不领情,于是东西照单全收,道谢认错门都没有,回家更是痴心妄想。
  林月沅大骂哥哥愧对母亲,林日昇无法,又不能丢下妹妹,只能心怀内疚继续在此地住下去。
  林月沅介绍完,楚云汐终于露出了笑容,她对着林日昇盈盈一拜道:“您是月沅的哥哥,也就是云汐的兄长,云汐有礼了。”
  林日昇快步走过来扶起她道:“不用多礼。”两人近距离打了个照面,同时暗叹。
  林日昇记忆中这样的女孩似乎只有诗书上才有,白纱帷帽虽遮住了她的半边脸颊,但却难掩她一身洗尽铅华的素雅,不施粉黛却面如朝霞,当真是人间绝色世间少有。
  楚云汐瞧着他也微愣,他不过比她大上两岁,生的唇红齿白,眼若点漆,额颊饱满,容貌丽整,好似春江柳树,濯濯如画中仙。
  林月沅对两人的表情颇为满意,只道自己做了人生中第一件美满之事。浑不知神女有梦,襄王无心。林日昇一心沉浸在行医救人的事业中,从未对儿女私情上过半点心,更何况他心境清高淡泊,心思纯净简单,在他眼中万物皆有灵,众生平等。他虽一时将楚云汐惊为天人,但却没存半点非分之想,仅将她当成一位美丽的小妹妹而已。
  楚云汐心意相似,将林日昇视为自己的益兄良友。
  两人攀谈了几句,很快就熟络了,林日昇招呼她坐下,抱歉的对她说道:“我还有东西要整理,不能陪你多谈,请见谅。”
  楚云汐表示理解:“没关系,你自便,不用管我。”
  林日昇感激一笑坐回竹椅上继续埋头书写。林月沅为了不打搅他们,佯装找东西退回房间。
  屋里幽静,楚云汐手握茶盅一时无聊,举目四望,空间不大的竹屋里,靠左右两边墙摆着两架满满的书,对着大门的墙上挂了一幅绘有神农尝百草图样的卷轴,卷轴两侧则悬着两幅大字,一幅上写“非攻”,一幅为“兼爱”。字迹端正工整,就好像林日昇素日的为人一样。
  楚云汐一看到书心头耐不住的欣喜,她轻手轻脚的挪步到书架边,手指轻滑书脊,口中默念书名。医书自占大多数,除此外就是墨家大部分著作,以及魏晋时期的诗书典籍,尤其以陶渊明的著作最为丰富,其中甚至还夹了几本孤本残卷。
  这正对了她的胃口,魏晋风流可是她最为推崇备至的,楚云汐一时忘情,情不自禁的抽出一本诗集倚墙而读。
  林月沅站在楼梯的拐角探头探脑的观察他们,刚开始还有说有笑的,才一会儿就沉寂下去了,一个看书,一个写字,两人互不干扰,也互不交流,浪费她一番苦心。
  林月沅可没空跟他们打哑谜,她咚咚咚咚地下了楼,背着手走到哥哥身后,俯身看他写字埋怨道:“哥,你忙什么呢,有客人你也不招待一下。”
  林日昇抬头停笔,把笔往桌上一撂,泄气似的说道:“快别提了。”
  楚云汐闻言回转身子问道:“怎么了?”
  林日昇目光转向她,后背颓然而塌,懊恼的道:“昨天李婆婆的小外孙得了一种罕见的病,托人来寻我。我去瞧了瞧,一时半会也束手无策。中午吃饭时我大约记得这个怪病我在一本医书上看过。下午急慌慌的回来找书,皇天不负苦心人啊,书我是找到了,可打开一看,书里面的纸张被雨水沤烂了不少,我只好把一些还没损毁的篇目先抄下来,可偏偏记载那怪病的几页毁了,我还答应他们明儿一大早就赶去,保证还李婆婆一个健健康康的小外孙呢。这可如何是好?唉……”他双手抱头,沮丧惭愧。
  林月沅急了,拿起这本残缺不全的医术左翻右看,她医书读的不少,可这本她没看过。
  楚云汐凑过来问:“是什么书?”
  林日昇闷闷的道:“《四海类聚方》”
  楚云汐笑道:“这套书早已佚失多年了,没想到你这里还有一卷。”
  林日昇道:“本就不全,只这一本还给毁了。”
  楚云汐合起手中的诗集笑道:“我家里的长辈也喜欢藏书,我曾经在家中的藏书中见过这套珍贵的书籍,是一整套全的。你何不到我家里去,我找出来你誊抄,定不会误你明天的事。”
  林日昇后背挺起惊喜道:“当真,那我可要好好谢谢你了。”楚云汐以为林日昇只是说说而已,谁知他站起来对着楚云汐就行了个大礼。
  楚云汐连连摆手:“这我可不敢当,我也不要你谢我,你只要把这本《鲍氏集》借我观览几日就成了。”她扬扬手中的书,半开玩笑的说道。
  林日昇又是一喜:“你也喜欢鲍照的诗文啊。”
  楚云汐点头赞道:“是啊。我最喜欢他的《拟行路难》和《梅花落》。他的诗俊逸豪放,奇矫凌厉,他的文章譬如《登大雷岸与妹书》,抒情议论融合,文气跌宕,辞藻绚丽,兼有骈散之长。可谓在南朝文学中独树一帜。”
  林日昇听她说的头头是道,不禁对她又多了层敬佩。他感慨道:“鲍参军一生报国无门,怀才不遇,郁郁不得志,但他诗文中却处处透出一股坚毅不屈的气骨,令无数后辈获益匪浅。”
  楚云汐道:“是啊,鲍参军一生光明磊落,为国为民,他的人品要比他的诗文更加光耀后世。”
  林日昇吟道:“千载上有英才异士沉没而不可闻者,岂可数哉!大丈夫岂可遂蕴智能,使兰艾不辨,终日碌碌与燕雀相随乎?我常以此话自勉,终日勤勉攻读医书,誓要将林家医术发扬广大,为天下病众谋福祉。不求千载后扬名立万,只求问心无愧。就算让我一生清贫,我也甘之若饴,”
  林日昇说到这里眼透光芒,面露神采。楚云汐对他的话心生感佩之情,投到他身上的眼光追加了几丝敬意。林月沅骄傲激动地难以自已,她豪情万丈拍着哥哥的肩膀道:“好,我们帮你一起努力。”
  林日昇笑着摸了摸妹妹的头道:“你不给我惹事,我就阿弥陀佛了,哪敢还奢望劳你的驾啊。”
  林月沅两眼圆睁:“你要感谢我,若没有我,你哪找这么位救星去。”
  林日昇笑容更胜,后退一步,对着两人深深一拜道:“是是是,林日昇多谢两位姑娘的大恩。”
  她们两个一左一右将林日昇搀起,三人你看我我看你,哈哈大笑,欢乐融洽的气氛在欢声笑语中荡漾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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