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春日花朝动春心(二)

  三月,梁间燕子呢喃,春日景色乍然而出,白昼渐长,城中百花竞放,美如锦绣。经过一夜春雨洗润,桃花如同涂了胭脂般红艳动人,翠柳伸展腰肢仿若娥眉。
  这桃红柳绿的时节最适合踏青游玩,城郊烟露池边聚集着许多绣衣罗裳的红粉丽人。一群城中世家子弟打猎归来路过池边惹得一众女子频频回眸。
  男子们骑着快马良驹,满载着丰盛的猎物威风凛凛地从池边驶过,女子们倾慕羞涩的注视更增加了他们男性的自信和魅力,他们故意目不斜视、挺直身姿,在经过女子们身边时提高嗓音,高谈阔论。虽然他们装出一副不为女色所动的正经模样,但一个个暗地里都屏息静气,将身体所有感官的能力都发挥到极致,用力地捕捉女子们每次投来的倾心笑意。
  只有远远跟在队伍后面施佳珩始终低着头,若有所思地盯着手中的缰绳,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于他而言,这种贵族公子们的打猎活动不过是极为简单的游戏,完全不能跟大漠狂沙、烽火连天的战场相提并论。在那里人每天的精神都高度集中、紧张和压力让生活变得充实和规律,而繁华的长安是消磨人意志的歌舞场。过度的喧嚣和欲望催生了人们更多的欲望,华丽和虚荣像蚕茧一样把每个人都包裹地厚厚的,久而久之,质朴纯真的心就在密不透风的欲望的围困下,枯萎而死。
  施佳珩不愿如此,因而总是时刻与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
  他的出现在女子间引起了一丝小小的骚动,但他浑不在意。直到一位同行的年轻公子嫉妒似得调笑他两句,他才恍然抬头对扫视了一眼池边的少女们,露出了毫无深意的礼貌笑容,
  一众贵族青年就如此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入了城门,在长安的街头招摇过市,令无数市民惊慌躲闪。
  施佳珩早早的寻了个借口离开了队伍,他没有坐在马上俯视平民来彰显优越感的习惯,他更喜欢与人平视,亲切友好。
  这几年长安商业发展迅猛,东西市的交易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商业的发展逐渐影响了城市管理,如今商铺店铺开始向街头延伸,街边已经出现了简易的摊铺。
  即便还没有形成规模,但还是引起许多市民的驻足逗留,人们在摊位上挑拣物品时的喜悦和喧闹都给这个城市增添了无穷的活力。
  他拉着火焰在人群里穿梭。偶尔也引长脖子看看人们哄抢的物品时满足的神情,他也被着热闹欢乐感染着,带动着,时不时地冲路人点头微笑。
  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碰着绊着在所难免。施佳珩被行人撞了三次,每人都会停下来对他拱手致歉,他毫无愠色,仍是报以淡淡微笑。但第四个撞了他的人,却只顾低首捂头,行色匆匆从人群中挤过,若是他也停下来,道一声得罪,他可能就大意了。但那人鬼祟的太过明显,他不由的脚步一停,目光追随者他快速移动的背影,只觉腰间一轻,伸手一摸,果然遭了窃。
  那人双手拨开人群,转入一个偏僻的小巷跑到尽头,谨慎地环视四周,眼见四下无人,对着靠墙蹲下身子,将钱袋钱尽数倒出,放在掌心里认真数了一遍,似又不信,又数了一遍,而后他郑重地从怀里又提出一块玉佩。
  那羊脂玉佩,莹莹生光,柔和白净,触手温暖,上面镌刻着精致的花纹,她越看越喜爱,像用手指细细摩挲上面纹路,又怕自己手上的黑灰玷污了玉佩的光洁。他拿出一块崭新干净的绢帕,垫在玉佩下面,双手捧着,细细的欣赏。他出神地辨认美玉上独立在腊梅枝上的鸟儿是何名字,没注意自己已然被一片巨大的阴影覆盖。
  等他慌张抬头,却见失窃之人正一脸笑容,双臂环胸地悠然靠墙注视着他,似乎他已成了瓮中之鳖,那人却是手到擒来。
  他站起身来,警惕的盯着他,把玉佩包好揣进怀里,一步步贴着墙摸索着向外移动,到他觉得自己有把握逃出他的控制范围时,突然将偷来的钱币对他泼洒而去,并冲着巷外尖叫道:“抢钱了,快抓贼!”他拔腿就跑,边跑便喊,但没想到的是施佳珩几个跃步就奔到他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了路。
  他伸臂一拳朝他眼睛打来,施佳珩没料到这个穿的破破烂烂个子矮小,瘦瘦精精的小乞丐居然还会拳脚功夫,便打起精神与之应战,但几招下来,他发觉小乞丐不过会写花拳绣腿,他随便几下边扣住了他的手腕,抓住了他的肩膀,将其制住,低声喝道:“钱可以给你,若你处境艰难,生活难以为继。我还可以另出些钱来,但那块玉佩你需还我。”
  他并不吭声,仍旧死命挣扎。施佳珩便顺势将他身子扳正,想用手臂抵住他的喉咙。小乞丐的衣服本来就破旧不堪,这一拉扯,竟扯破了他的衣袖,露出了一段雪白的碧藕,他登时一惊,松开手去。
  小乞丐也不管自己衣服破损,拔足要逃。施佳珩上前拦住,她便撞在了他的胸膛上,两人同时后退一步。
  施佳珩站在她对面仔细打量。她的脸上涂满了泥灰,看不清面容,但观其身形和脚的尺寸,以及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脖子上白皙的肌肤,应该是姑娘无疑。于是,他犹疑地问道:“你是个小姑娘?”
  小乞丐从容地撕下一截衣摆扎住破烂的袖子,用手臂抹抹脸上的黑泥,隐约露出了女子俏丽的五官轮廓,冷笑道:“如果我是女子你就肯放过我吗?”
  施佳珩摇头道:“原来真是个姑娘,好端端地为何要贼呢?”
  那女子瞥视了他一眼,无畏无惧地呛声道:“我说有钱人家的贵公子,阁下衣食无忧自然是不会做贼的了?可等到你没饭吃的时候,别说是个小姑娘,就算是个堂堂七尺的男子汉怕是也会学那妙手空空吧。”
  她背着手,理直气壮地批判道:“有钱人家吝啬抠门,富贵人家是为富不仁。我偷你们是劫富济贫,替天行道。”
  施佳珩爽朗大笑道:“难得见到做贼做的像你这般理直气壮地。”
  她一撩头发,义正言辞道:“难道有钱人家的钱全都是自己挣来的?还不是巧取豪夺,民脂民膏。”
  施佳珩抿唇而笑点头道:“此话也有道理。这些银子对于真正的高门富户不过是九牛一毛,算不得什么,若真能拿这些钱财去救济穷苦之人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用小偷小摸去劫富济贫也无伤大雅,只是小姑娘,有钱人家必有势,你万一马失前蹄被人所捕,难免是要吃官司的。我劝你还是另找一分可靠的营生才是上上之策啊。”
  他将散落在地上的碎钱一一拾起,走到她跟前,她吓得要躲。他却拉住了她的手,将钱放在她掌心,而后又加了一锭五两的银子,真诚劝道:“小姑娘,做贼终究是不是光明正大之事,尤其你还是个女儿家,你年纪小不知厉害,若是被人拿住,可就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能开解的了的。我今日出城,钱带的不多,你拿着这些钱寻个好人家,安安心心地过日子,不要在四处流浪了。好了,现在你可以把玉佩换给我了吗?”
  她灰黑的脸上一双明亮而富有灵气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笑容,想从中看出她常见的冷漠、虚伪和欺骗,但任凭她揉破了眼睛,也只能看到他的善意和亲切。
  她像被巫师迷住了似得,听了他的话。
  收回玉佩的失窃者反倒对小偷道了句谢谢。
  施佳珩对她抱了抱拳,转身时却被她拉住。她怔怔地凝视着他问道:“唉,你叫什么名字?”
  他依旧微笑着如实相告。
  她喃喃地重复了几遍他的名字,忽而轻笑道:“那如果有一天我走投无路去求你,你会帮我,会收留我吗?”
  施佳珩郑重点头道:“会,若有所难大可前来找我。我就住在城里,你一打听便能找到。”
  小乞丐一路紧握着手中的钱,回到家的时候,钱已经被她捂得滚烫。
  她的“家”在一处荒弃的宅院里,因为里面曾经死过人,又被人传说闹鬼,便无人敢住变成了一座鬼屋。宅院里的木制家具都已腐烂损坏。她只得拆了门板做床,把桌椅批了当柴烧,平日只凭偷来的东西勉强度日,日子过得十分艰辛。
  施佳珩给她的钱,她给拆解兑换后,仅请大夫抓药就花去了不少。不过她倒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住在她对面的一个老乞婆。因为初流落长安时老乞婆分给了她一碗救命的白粥,她便铭记于心,将她视为亲人。但大夫的药仅让老乞婆延续了半个月的生命,乞婆去世之后,她用剩下的钱为其办了一场正式的丧事。
  丧事一结束,她关上房门把压箱底的钱全部翻出来算算也不过四十个铜钱,连五天都支持不下去。她叹了口,双手支腮,怔怔出神,偷窃虽然来钱快,但风险太大,尤其是这长安城,藏龙卧虎,不知何时就会碰到高官士族,个个都是得罪不起的人物,就拿上次好心给她钱的年轻公子来说,她到闹市一打听,那人居然是云中督都的儿子,如今镇守宫廷,是皇帝的爱将,吓得她直咋舌。她还真被唬的有点害怕了,若是一时失手,一死反倒好了就怕身不如死,受尽折磨。一念及此,她不禁打了个冷战,有些后悔逃进帝都了。
  她考虑良久,还是要听施公子的话找个正经事干才是正途,替人浆洗缝补,虽然辛苦挣得也少,但勉强能糊口,也安全。打定主意,她便正式开始改行。
  但是时间很快盗走她的乐观,留给她一地的悲伤。眼见过了三天,家里快没米下锅了,她还是没有寻得一家愿意让她做活。也难怪她一直生活在最底层,所认识和结交的人也多是穷苦人家,能将家务活分到外面去的都是上流人家,她哪里认得,又没有门路,平白无故地去哪里找活,只能重操旧业。
  晃了一天下来,她却是颗粒无收,倒不是她没有机会下手,只是遇到富贵人家害怕,见到贫穷人家不忍,于是游荡了一天,空手而归。
  终于到了快山穷水尽、弹尽粮绝的地步,她翻遍了家里所有的东西,最后不得不长叹一声从壁橱里掏出一个小小布包,她将布包郑重地握在胸前,祈祷似得虔诚地感受它贴住胸口温暖的感觉,而后她做了一个痛心的决定。
  当铺的小伙计歪着脑袋,打着迷糊的哈欠。柜前的敲打声吵醒了他昏睡的缠绵,他不耐烦地用手抵着下巴,连眼睛都懒得睁开,懒洋洋地问:“当什么?”
  “这个。”小姑娘把一个蓝色小布包递进柜台。
  他还是没有睁眼,继续懒懒而道:“先说好,破衣烂衫,旧棉被什么的您就请回吧,咱这里是大店一律不收。”
  小姑娘又重重地敲了几下桌面,不悦道:“若不是你这当铺有点名气,我才不会把东西当在这里。”
  小伙计被她惊了一跳,手一滑,打了一个踉跄。他气恼地扫视面前的小姑娘,瞧她穿着布衣,形容消瘦,头上素净的没带半点首饰,长得倒是玉面桃花,罗绮文秀,颇有姿色。心中的怒火却也去了一半,便惊讶道:“唬死了我了,你这个小姑娘也太凶了一点。”他随意地拿起眼前的小蓝包,漫不经心地打开。
  小姑娘很紧张,紧紧盯着他手里的动作,连连叮嘱他一定要小心。
  他原没料到这用边角料缝成的布包里面果然放了一个好东西。他将黄金铸就右手掌半大的长命锁取出,放在手里细细赏玩。
  金锁不大,但却是赤金铸成,掂在手里颇有分量,面上一层浮雕也极为精致,中间镶着一块蓝田白玉,玉中间钉了一颗眼珠大小的南海珍珠,再细摩挲,长命锁下面还落了一个小款,确是当世一个极为有名的铸金工匠的杰作。
  这块价值连城的长命锁跟衣着寒酸的小姑娘极不相配,小伙计低头瞅了一眼金锁,又抬头看一眼姑娘,抖机灵地喊掌柜出来,陪笑道:“姑娘这东西是真好,怕是要掌柜的才能长眼了。”
  掌柜的摇个扇子,慢吞吞地出来,对他当头一记教训道:“大中午的吵什么吵。”
  小伙计狡黠一笑,对着掌柜地耳语两句,脚底抹油溜了。
  掌柜地将扇子揣在怀里,举起金锁左瞧右看,一锤定音道:“单说这落款就直一百两。”
  小姑娘骄傲一笑道:“到底是大店掌柜就是识货,我正好当一百两。不过先说好,只当半年,半年一道我定会赎回。”
  掌柜的算盘噼啪一打,摇头道:“我说姑娘,莫说半年,我这店三个月都当的,只是即便我给你半年,不,一年怕你也还不起这钱。莫不如你将这东西卖了,我再加四百两,统共五百两,在长安城里买个几进几出的大宅院都够了,你看成不?”
  小姑娘断然拒绝:“不,这东西是家里的,只当,不卖!”
  掌柜的哼哼一笑:“祖传的,那更是个宝贝了。”他执笔勾勾画画,将一张纸和一个包裹递过来,“这是当票你那好,这是银子你点点。”
  小姑娘把包裹打开,认真点算了三遍才背到背上,恋恋不舍地嘱咐掌柜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她的金锁。
  她走后,掌柜地掀帘入仓库,小伙计嬉皮笑脸地迎上来问道:“怎么样,东西可使的。”
  掌柜的找个玉匣把金锁装好,锁起来吩咐道:“这东西回来拿去给主子们挑,若是没挑中,便等那姑娘来赎,若是挑中了,就给她一个假的。”
  小伙计“呦”了一声低声问道:“您说的是府里的,还是宫里的?”
  掌柜的严肃地拍打着小伙计的头喝道:“多嘴,这也是你能问的,干活去。”
  小伙计吐了吐舌头,一溜烟跑的没影了。
  掌柜扫了一眼仓库里最贵重的玉器首饰、古董字画,满意地锁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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