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人间

  《公路之歌》是一首很强的歌,以这首歌作为开场曲,很快,所有人都被节目吸引,而在《公路之歌》后面,接着上来的就是五条人的《阿强爱上了阿珍》。
  “阿强爱上了爱珍,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
  “飞机从头顶飞过....”
  这首歌,怎么说呢,其实歌词不算特别强,但是这首歌有毒,就像当年《江南style》一样,旋律及其..性感,是的就是性感,不知道这首歌为什么好听,反正就是听了觉得爽。
  中毒的旋律让许多原本不吃宵夜,只是出来遛弯的人也停下了脚步,站在电视机旁看起了节目。
  “这歌是唱的啥啊?”
  “不知道,不过挺好听,这是啥节目?”
  “《夏天的乐队》”
  “啊?这节目上周我看过啊,不咋行。”
  遛弯的人在旁边议论着,以为吃烤串的胖大叔笑道:“老哥,那你这话就说错了,那第一期是不行,这第二期是真的好看!你还没听之前那首《公路之歌》,超级棒!”
  “真的?”
  “骗你干啥!”
  人都喜欢看热闹,随着时间慢慢推移,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本来只是想随便看个热闹,结果《夏天的乐队》后面出来的歌曲每一首都巨好听,人们走不动了,点了瓶可乐,就这样找了个板凳坐下,看起来节目。
  这样一副场景,自然也吸引到了欣欣大排档内的客人,王小强今天本来是怀着对《华国好声音》满满的期待,可是听了前面几首歌,他的心思就没放在了节目上,而是和朋友划起了拳。
  几瓶啤酒下肚,没烟了。
  “哥几个先喝着,我去买包烟。”
  说着,醉酒熏熏的王小强推开门帘,刚一出来,音乐声便传入耳蜗。
  “每天站在高楼上,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它们的头很大,它们的腿很细——”
  “它们拿着苹果手机,它们穿着耐克阿迪——”
  “上班就要迟到了,它们很着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在这个城市里,过很压抑——”
  “虽然它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它很难过,悄悄许下愿望,带它去蒙古国——”
  旋律轻松,歌词却不轻松,小卖部门口买完烟的王小强停下了脚步,歌声在脑海中回荡,他没有急着回去,而是默默点了一根烟,就这么靠在路灯下静静听着。
  酒会放大人们的情绪,王小强今年三十岁,目前在燕京工作,工作很忙,前天,是他三年以来,头一次回家。
  三年,离开家时父亲还精神抖擞,三年后,父亲已经是两鬓斑白,开车的手,皮肤已经不再紧绷,松弛,瘫软。
  值得吗?
  也许值得吧,起码奋斗了快十年,如今和媳妇两人已经在十八环外买了一套房子的首付。
  那可是首都的房子啊!
  呵呵。
  王小强自嘲的笑了笑,其实他觉得一点也不值得,但是没办法呀,房贷这东西,黏上了身,这辈子就再也脱不掉,他现在就能看到自己未来三十年的模样——每天在公司老老实实上班,回家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烦恼,恩,生孩子以后还会为子女的读书而烦恼。
  但是,烦恼有什么用呢?
  所有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
  但是,所有人都这样,就对吗?
  王小强不知道,他没得选,只是静静的听歌。
  “一年一年飞逝而去,还是那一点点小积蓄,我喜欢的好多东西,还是买不起。”
  “生活总是麻烦不断,到现在我还没习惯,都说钱是王*八蛋,可长的真好看——”
  的确是很好看啊。
  王小强目光复杂,吁了口气,问向身边在喝啤酒听歌的人,“朋友,这歌叫啥你知道不?”
  “好像是叫《活着》,诶,兄弟,你也喜欢听这歌?”
  “是啊,好听。”
  简单的交流,两人就这样并肩站着听歌,霓虹灯光印在两人的脸上,有惆怅,有振奋,偏偏没有轻松。
  “慌慌张张,匆匆忙忙,为何生活总是这样,难道说,我的理想,就是这样度过一生的时光——”
  “不卑不亢,不慌不忙,也许生活应该这样,难道说,六十岁后,再去寻找我想要的自由——”
  一曲落下,王小强摇了摇脑袋准备回去继续喝酒,可当他刚走到欣欣大排档门口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有些懵,只见乌泱泱一大片人,全都端着烧烤小吃,坐在门口,够着脑袋朝胖哥大排档那边看去,自己的几个发小,也在其中。
  王小强笑道:“怎么都出来了。”
  “我去,小强你可算回来了,刚那首歌你听没?真好听啊!”
  “那《华国好声音》没意思,听了几首,没一首能让我觉得好听的。”
  “我家闺女还说这《华国好声音》好看,结果也不是那么回事儿嘛。”
  “就是,还是这节目好看。”
  “要不过去吃?”
  “走着!”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说着,然后结账去了胖哥大排档,欣欣大排档的老板娘站在门口,看着不断流失的客人,有些着急,但也没有太往心里去。
  她也喜欢那首歌。
  没过一会儿,欣欣大排档的客人走了个七七八八,而这时,对面爆发出了山呼海啸般的声音。
  “诗诗要上场了!”
  “我去,诗丫头当年还找我要糖吃,现在都这么漂亮了?!”
  “还会打鼓?!厉害啊!”
  “胖子,你家闺女出息了,这不招呼大家伙庆祝庆祝?”
  “是啊胖子,你丫扣了半辈子,这大喜的日子不阔一回儿?”
  “好好好,每桌送两盘血肠!”
  “哈哈哈,大气!”
  “胖子威武!”
  热火朝天,众人的气氛越来越浓烈,张志伟此时已经忙不过来了,外面少说有十几桌,还有不少就直接坐在板凳上吃,这么多客人,他们夫妻两哪忙的过来。
  这时,熟悉的声音传进耳蜗。
  “来来来,咱诗丫头有出息了,大家伙随便吃。”
  张志伟愣了一下,抬头看去之间王新民的老婆正端着一盘盘食物给各个客人送上,而王新民本人则是拿着一大摞食材走到了他身边,张志伟发愣:“老王,你这是...”
  王新民笑道:“放心,不要钱,不过我可不是帮你,我都是看在诗丫头的面子上,好歹也是我看着长大的闺女。”
  “嘁,少搁这装好人,我看你分明就是看咱闺女有出息了,想上来套近乎!”
  “...你这胖子,狗咬吕洞宾!我那样的人嘛?当年你他娘发烧39.7,不是老子跑丢鞋,背着你翻两座山去找医生,你早烧成傻子了!”
  “我去,说的好像尽是我在占便宜一样,鹏飞当年在长春买房,不是爷掏空家底借你十五万,你他娘还想抱孙子?!”
  “十五万有命重要?”
  “废话,当然比命重要!”
  “....”
  两人手里烤着串儿,如同小时候一起在河里抓鱼时斗着嘴,渐渐地,袅袅炊烟裹挟着歌声飘上夜空。
  【作者题外话】:一天一万多字果然对于我来说还是压力有点大,恩~虽然只发了四章,但是中途有两章我写出来又删了,一章是怕过不了审,一章是觉得戾气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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