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你准备应战吧

  这话,温暖自然是赞同的,只是心头却也浮上几分复杂的沉重,历史永远都只会往前不断的推动,谁的心可以永远停留在最简单淳朴的过去呢?谁又真的甘心永远困住自己的脚?
  所以,真正的世外桃源是不存在的吧?
  现在部落安宁,是因为有规矩束缚着,可若是一旦有人打破,那么随之而来的便是被外面的世界所吞没。【千↑千△小↓说△网w ww.xqq xs.com】
  只是,这样一味的束缚,又能真正的束缚他们多久?人在,心却不在,那么部落也就不再是部落了。
  “婆婆,我去过神往书房里的地下书库了。”温暖忽然淡淡的道。
  姬风华怔了一下,似是没想到她忽然转移到这个话题上去,“嗯,那里都是书,从山外带回来的,为了将来出去做准备,总不能什么都不懂。”
  “书也是从山外带来的啊。”温暖意味深长的提醒。
  姬风华又怔了怔,下意识的解释,“那都是迫不得已,为了……”
  温暖打断,“我明白的,婆婆,我的意思是,规矩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有时候可以变通的,就像是为了将来离开部落时不至于和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而带回来的书,这就是一种变通,变则通,通则达,否则就是一潭死水,谁也不会愿意生活在了无生趣的地方囚禁自己一辈子。”
  姬风华神色震了下,略带急切的解释,“我就很喜欢,我喜欢住在部落里,喜欢这里的一切,更喜欢这样的生活……”
  温暖忙安抚道,“我知道,婆婆,我也很喜欢的。”
  “真的?”她像是被触动了什么,急于寻找一个肯定。
  “嗯。”温暖眉眼坚定,“很喜欢,我的梦想便是住在这样的世外桃源里,平平淡淡、安安静静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那些浮躁和喧嚣,更没有尔虞我诈、阴谋诡计,也不必整日为了守护家产而活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只想有个简单的房子,有喜欢的人陪伴,有书可以读,有花可以赏,再种三亩薄田,一日三餐足矣。”
  闻言,姬风华激动的抓紧她的手,“暖儿,你果然是我儿媳,是神家下一任女主人,不愧是天命盘选中的人!”
  聪明能干、善良大气,最难得的是还有这份超然世外的心境,只有她,才配当神家的媳妇儿。
  温暖听人家这么说,还真是不知道怎么接话好了。
  “就是你了!”又是铿锵有力、气壮山河的一声。
  “……”
  姬风华说完这些,心里总算舒坦轻松了几分,松开她的手,背靠在车身上,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了两口,平静的道,“儿媳,你说的那些其实我也都明白,只是一时……不太容易接受,我很喜欢这里,阿权他们也喜欢,不但喜欢,他们更是尽心尽力的去守护着,部落的安宁,是神家几千年来一直不敢忘却的祖训,也是每个神家子孙从出生之日起就背负的使命,几千年了,为了这个使命,神家的人都过得并不轻松,可是就像你说的,人心难测,人心更易变,是人就会有*,过惯了平淡的生活,就会生出厌倦,就渴望走到更远的地方去看看,部落的规矩只能约束住大多数人,可总会有那么几个不安于此的蹦跶,于是,部落就不再安宁了……”
  温暖忍不住问,“这几千年来,能走的出去的人多吗?”
  姬风华摇摇头,冷笑一声,“寥寥无几,他们当部落是什么,想走就走?”
  温暖没说话。
  姬风华问,“儿媳可是觉得我们霸道了?”
  温暖摇头,浅笑道,“不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管在哪里,真正的自由都是不存在的,而且神家这份用心我也明白,一旦打开了缺口,那么部落就真的永无宁日了。”
  姬风华欣慰她的理解,点点头,“没错,所以神家从一开始就定了规矩,但凡想出部落的人,必须喝下忘尘水,闯过生死阵,且在神坛前发下毒誓,踏出此地,终生不回。”
  温暖赞同,“合情合理。”
  姬风华唇角勾起一抹嘲弄的笑意,“可是却有人不服气了,觉得神家太独断专行,阻挡了大家更好的前程,呵呵,他们这是都忘了自己的祖宗了,几千年前,是谁给了他们一个安身之处?是神家,是谁让他们有饭可吃、有衣可穿?也是神家,那时候到处都是战乱和死亡,神家寻到这个地方,安居乐业,本不愿理会那些俗世,奈何心到底太软了,最后还是让他们进来了,他们也都在祭坛前发下过誓言,一旦进入部落,便世代尊神家人为首领,且世代子孙不得踏出部落一步,确保部落不被外面的人所知,永享安宁。【千△千△小△說△網ww w.xqqx s.com】”
  顿了下,吐出一口郁气,又道,“可现在呢,就做不到了?觉得神家碍着他们的路了?”
  温暖安抚道,“有贪心的人总归是少数,大多的人都是真心喜欢住在这里的,我能感受的到。”
  姬风华咬牙恨道,“对,是少数,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把老娘惹烦了,就给他们都灌下忘尘水,一个个扔出去,让他们去见识见识所谓的繁华是什么,一群不知所谓的东西。”
  温暖点头,“嗯,这个办法其实不错,不能因为一颗老鼠屎就坏了一锅粥,谁不想待了,就滚蛋便是,还能为部落里节约空气和土地,省的他们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
  姬风华听到最后一句,噗嗤笑了,“哈哈哈,这句话好,我回去说给阿权听,看他同意不?哈哈哈……”
  温暖也笑起来,她只是说出来出出气、哄姬风华开心罢了,其实两人都明白,这个办法是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分割自己守护了几千年的家园呢?别人可以不珍惜,但自己怎么可能不心疼?
  虽然,他们并不领情。
  神家人大义,也就在于此。
  姬风华笑声停下后,眼底的沉重和痛恨散去,再次豁达而清明起来,“都会好起来的,这么多年,也不过活着走出去两个罢了,不管是部落里不安分的人,还是外面虎视眈眈的人,他们的计谋都不会得逞的,有圣儿他们兄弟三个,还有儿媳,我相信,你们会守护部落世代安宁的。”
  温暖重重点头,附和道,“对,都会好起来的,部落里的人终有一天会明白神家人的良苦用心,住在这里真的是天堂一般的生活了。”
  姬风华笑叹,“但愿如此吧。”
  两人都沉默下来。
  马车依旧不紧不慢的走着,阿呆也不再哼唱小曲,他一直安静听着两人的对话,心思也是浮浮沉沉,有些事不是不懂,只是从不曾去面对过,现在忽然觉得他真该长大了。
  他也有他的使命。
  半响后,温暖想到什么,忽然问了一句,“婆婆,您之前说走出部落的有两人,除了姚沉鱼还有一个是?”
  闻言,姬风华叹息一声,“是姜家的人,老大姜雄,我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都是孽缘啊,落雁当年喜欢的人是他,可他喜欢的是我,而我喜欢的是阿权,最后他和阿权决斗,输了,觉得屈辱,便和沉鱼一起离开了,落雁就嫁给了陶谦,说到底,也是因我而起。”
  停顿了下,她自嘲一笑,“我就是传说中的红颜祸水。”
  温暖笑着打趣,“能成为红颜祸水也是一种本事呢,婆婆不必自责,世间之事都自有它的缘发,聚聚散散,都不是人力可为的。”
  听了这番安抚的话,姬风华心里好受了些,“让儿媳见笑了,当年啊,一个个的都心比天高,也年少轻狂,做了好多狗血的事,现在想来,其实都觉得没必要了。”
  “谁年少时不做几件荒唐的事呢?还是那句话,缘分多少罢了,无所谓真正的对错,再者说,看着自己喜欢的男人为了自己决斗,也是一件很浪漫感动的事啊。”温暖打趣。
  姬风华畅快的笑起来,“也是,当年阿权把姜雄打到在地,抱起我时,真是帅呆了。”
  温暖也跟着笑起来,片刻,又问,“那个婆婆,在部落里,是不是有人同时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要用决斗来解决啊?”
  姬风华理所当然的点头道,“对啊,几千年来,都是如此。”
  温暖眼眸闪了下,“那可以不应战吗?”
  姬风华摇头,“当然不可以,士可杀不可辱,怎么能当缩头乌龟的呢?再说了,为了你喜欢的人决斗,是一件很光荣的事,为什么不应战?”
  温暖嘴角抽了下,“那要是输了呢?”
  姬风华古怪的看了她一眼,“输了可就丢脸了,依着规矩,就要放手,就算那个人原本是心里喜欢你的,也只能散伙了,当然,他也不一定必须娶那个赢了的人。”
  温暖脱口而出,“这样的规矩不人道吧?”
  “嗯?”
  “婆婆您想啊,万一原本一对有情人相亲相爱,过得好好的,可就因为有其他人也喜欢他们其中的某一个,就要提出挑战,最后还赢了,那岂不是活活拆散了人家?这不合情合理吧?”
  姬风华皱眉,“听你这么说,好像是有点道理,可部落里向来尊崇强者,每个人都希望陪在自己身边的是最厉害的那一个,自己的伴侣被别人打倒了,还能有什么话说?再者,被打倒的人自己也觉得羞耻,认为自己不够强,所以都会主动退出,当然也可以等磨练的更强大时,再回来重新挑战。”
  温暖简直不知道怎么说好了,照这个意思,这辈子都得防止有人惦记自己的人啊,过得太不省心了,在外面,小三小四什么的都是偷偷摸摸,哪个敢摆到明面上去?这里倒好,还能上门正大光明的挑战,也真是……
  姬风华见她面色变了变去,忍不住问道,“儿媳,你是不是在担心?”
  “啊?我有什么好担心?”
  姬风华揶揄的笑,“还能担心什么?有人找你决斗呗,我那三个儿子,不是我自夸,比他们的老子可是更受部落里女子的欢迎,尤其是往儿,偷偷爱慕的姑娘多了去了,这要是一个个的都找你决斗,我算算哈,你从现在到过年都甭想歇歇了。”
  温暖,“……”
  那她还能活下来吗?一天一个打到过年,呵呵,当她是奥特曼打怪兽呢,还一集一个!关键是,她还没有奥特曼的本事,那她是不是可以直接宣布放手了?
  不对,她也没和那三人牵手啊!
  这么一想,她心里又轻松下来,她不是奥特曼,小怪兽们不会上门来挑战的。
  谁知,姬风华促狭的笑问,“儿媳,如果有人找你决斗,你不会不应战吧?”
  温暖呵呵干笑,“为什么要找我呢?”
  姬风华理所当然的道,“因为你是圣儿他们的媳妇儿啊,不找你找谁去?”
  温暖,“……”
  “从你进部落,住进神家的第一天起,你就坐在被挑战的位子上了,毋庸置疑,部落里的女子可是有一大半都垂涎那个位置的。”
  “……我能不要吗?”温暖愁眉苦脸,弱弱的问。
  姬风华笑得得意,“晚啦,谁叫你被圣儿给忽悠回来呢?既来之,则安之,你就好好准备怎么应战吧,放心,他们三兄弟会为你加油的。”
  “……”
  “呵呵……其实儿媳不必大新,决斗很简单的,拼尽全力就是。”
  “……”这还叫简单?
  “儿媳会拳脚功夫吗?”姬风华瞧着她那苦大仇深的样儿也不是闹着玩的,便关心的问了一句。
  温暖摇头。
  “一点都不会?”
  “……会打弹弓算不算?”
  “……好吧,勉强算。”姬风华皱眉寻思着,部落历史上可有决斗时比弹弓的先例,到时候提出来不会太匪夷所思。
  温暖内心也是无语而羞愧的,便试探着问了一句,“那个,婆婆,决斗难道一定要比武功吗?就没有温和一点的方式?”
  姬风华点头,“有啊。”
  温暖刚想欢喜,就听人家又道,“女红,若是两人都不会武功,就可以比试女红,儿媳擅长女红吗?”
  温暖呵呵一笑,“我之前还说想跟您学织布裁剪呢。”
  你说我会不会?她勉强也就是会缝个扣子、补个补丁之类的,但这些和那些华丽的汉服大片相比,都拿不上台面吧?
  姬风华咳嗽了一声,撇开眼,想笑又忍下来。
  温暖也很崩溃,却还是坚强的又问了句,“还有别的吗?”
  除了武功和女红,难道就没有一样她精通的?
  姬风华想了想,道,“部落里对女子要求的就两样,女红和繁殖子嗣,武功都不是必学的,只是有些女人为了强身健体才练了一招半式,古时,大都崇尚武力,所以决斗都喜欢用拳头说话,现在多半是比女红了,除了这两样嘛,就是……”
  “就是什么?”
  姬风华抿嘴一笑,“就是伺候男人们的本事了呗。”
  温暖,“……”
  “呵呵呵……看谁的男人们多,生育的子女多,谁就更有福气,但这个对那些还没睡到一块儿的不好比试,还是说儿媳想比这个?嗯,圣儿他们应该很赞同……”
  “婆婆!”温暖羞恼的喊了一声,
  姬风华又不厚道的笑起来,“没什么害羞的,都是女人,这也是将来少不了的事儿,男欢女爱、夫妻敦伦,是部落兴旺和延续的根本嘛。”
  车外,弱弱的响起一声,“夫人,还有我这个男人。”
  姬风华笑骂一声,“闭嘴,你是什么男人?毛都没长齐的熊孩子一个。”
  阿呆小声的反驳,“人家早就长齐了。”
  “滚蛋!”
  “嘻嘻……”
  温暖定了定神,才能开口,“婆婆,就没有人比琴棋书画、或是才学之类的吗?”
  姬风华摇头,“我印象中,好像没有。”
  温暖不解的问,“难道部落里的女子都不学这些?”
  “那倒不是,只是除了女红和繁衍子嗣这两样必学的外,其他都是可学可不学,学的好了,也没人觉得多荣耀,不会当然也没人笑话。”
  “为什么呢?”在外面,古代时,女子可都是以博得才女为荣,难道这里还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那她这才女岂不是太遭嫌了?
  “没有为什么啊,大概就是觉得那些东西华而不实,学或是不学,对人都没有多大影响,而女红和繁衍子嗣却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这两样上。”
  温暖又无言以对了,她无法说人家的思想就是不对的,习俗和文化不一样,认知自然就不同,不是一言两语就能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那太天真了。
  姬风华想了想,忽然斟酌着道,“要是倾城和明姝找你决斗,或许愿意和你比试那些。”
  闻言,温暖看过去,静听下文。
  姬风华笑了笑,“她们俩都是部落里最出挑的女子,也向来心高气傲,总想着压其他人一头,所以学的东西就多了些,要是你提出这个比赛项目,她们很有可能会答应。”
  “比赛项目是由被挑战的人提吗?”
  “对,不然可就真不厚道了,总不能那些垂涎自己男人的狐狸精们学了一样就上门挑战,我们还得打起精神应付吧?那可是真够给他们长脸的了。”
  ------题外话------
  好久没猜题啦,嘻嘻,今天来一个。
  猜猜无双表妹,现在喜欢的人是谁?
  老大呢,还是小叔子呢,还是小三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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