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回江州

  夜晚,李浩辰在专人的护送下回到位于城中心的府院,府院占地数十亩,朱漆大门,白玉台阶,石狮子,一样不缺,内部更是豪华奢侈,园林、假山、花园应有尽有,此处原本是云州一达官贵人家的宅院,但在得知金军南下攻破汴京后,就带着一家老小前往江南避难去了。
  这城中其余世家、豪阀富商也大多如此,南下避难。
  有些走的太匆忙,府内的大件根本来不及收拾。
  之后在陆锦入主云归城后,这豪华府邸自然就成了他的住处,但在救下李浩辰后,为了表达对皇子的礼遇,于是就从这处宅院搬出,将其让给了李浩辰。
  他的母妃何妃还有皇姐云安帝姬李云烟此刻也住在这栋府邸之中。
  此刻李浩辰来到朱色大门前,停顿了下来,持枪士兵见到来人,赶忙行礼,“恭迎殿下回府!”
  李浩辰走到这名行礼的士兵面前,开口道:“我问你,在你们眼中,本殿下和你们的陆将军,谁的份量大?”
  之前在练兵场听陆锦说,他麾下的这些将领士兵都是他的人,可以为自己做任何事,于是他就想试探一番。
  持枪士兵在思索过后,毫不犹豫的回答道,“殿下是君,陆将军是臣,自然是殿下的分量更重。”
  李浩辰听闻大喜,再次问道:“那若是本殿下和陆将军起了矛盾,你们是听他的还是听我的?”
  “殿下日后若登基为皇,那便是我们的君父,我等身为将士,自当是听从君父的号令!”
  “好好好!”李浩辰在得到这个答案后满意的点点头,随后兴高采烈的向府内走去。
  待人走后,原本那看上去还无比忠心士兵,脸色立刻冷了下来,不屑的吐了唾沫。
  若不是陆将军严格命令我们在遇到这种问题时如此回答,自己早就甩脸色了。
  听你的命令,也配!一个毛头小子,也敢和陆将军相比,真是不自量力!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这是为人臣子应尽的义务,但身为士兵,自然是谁给饭吃,就听谁的,如今他们这帮残兵败将幸得陆将军收留,这才能活着混口饭吃。
  若不然,早就饿死了,而造成这一切都都是你大梁皇室的不作为。
  如此,还想让底下士兵给你卖命,简直做梦!
  对于这帮士兵而言,谁给他们饭吃,谁给他们衣穿,谁给他们屋住,他们就听谁的,而以上这些大梁朝廷从没没有给过他们,反而是陆锦自掏腰包,自然而然,他们就听从陆锦的号令。
  至于之前的言语,不过是为了麻痹这位年幼无知的皇子,好让他乖乖配合罢了。
  回答府内,李浩辰立刻前往何妃那里请安,顺便将陆锦支持他当皇帝的事告知了何妃。
  何妃听闻自然是大喜,毕竟谁不想自己的儿子能有大作为,而这天底下还有什么比当皇帝更能彰显成就的事?
  辰儿一旦成了皇帝,那自己就是太后,到那时又有谁敢看不起我们母子。
  李若烟听闻则是秀眉微皱,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她发现这临州副将陆锦,是个相当有能力的人,无论是治军还是处理政务都很有一套。
  如今更是兵强马壮,再加上恰逢乱世,完全可以自立门户,独霸一方。
  但他不仅没有还从金军手中救下逃亡的李浩辰一行人,且之后没有居功自傲,反而礼遇有加,如今又要支持十五弟争夺皇位,这种人要么真的是对大梁忠心耿耿之人,要么就是野心滔天之辈。
  “小辰,皇姐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李若烟忽的开口问道。
  “皇姐请说。”李浩辰道。
  “陆将军为何要支持你而不去支持六弟?毕竟无论怎么看,都是后者的呼声最高。”
  “是不是他想挟天子以令诸侯,表面是在扶持你,实则却在背后独揽大权!”李若烟将心中的疑惑告知两人。
  听闻,何妃和李浩辰皆是一惊。
  “这不太可能吧,我看陆将军不是那种人,他之所以选择追随我不去追随六哥,是因为六哥他希望和金国谈和,若是他为帝,像陆将军这种武将,就没了用武之地,而我主战,为帝后自当招兵买马,收复失地,如此一来,陆将军便有了用武之地,可领兵北伐,建功立业。”
  “若有朝一日,陆将军真能光复大梁山河,便是封侯赐爵也是应该的,之后更进一步,覆灭金国王庭,哪怕是裂土封王,我也心甘情愿!”李浩大声道。
  此话一出,两女都是一惊,裂土封王,多么巨大的荣耀,本朝立国近三百年来,还从未有过异姓王爵,不过若陆锦真能做到李浩辰之前所说,不封王,也的确说不过去。
  见弟弟话说到这个份上,李若烟自知劝不住他了。
  殊不知为了那个位置,李浩辰甘冒任何风险,失败了,无非一死,而一旦成功,那便是滔天富贵。
  况且,李浩辰认为有了陆锦的全力支持,赢得可能性很大,别的不说,光是那数万火枪兵,放眼天下就无人能挡,且不闻金国五万大军,在这等军队面前,也被杀的丢盔弃甲,全军覆没!
  如此,还怕什么,争就完事了。
  翌日清晨,陆锦亲自率领两万五千大军,带着李浩辰一行人南下返回江州,陆锦一席玄色衣袍,骑白马走在队伍最前方,身后的马车里坐着的是何妃还有云安帝姬,她们是女眷,不适合抛头露面,于是被陆锦安排做马车。
  至于李浩辰本人,则是与陆锦骑马并肩而行。
  在他身后是两万五千大军,这两万五千大军由两万火枪兵,三千轻骑兵还有两千精锐甲士组成,后者是撑场面,前者才是主力。
  这些火枪兵并未身穿甲胄,穿的是陆锦从现代带来的墨绿色军大衣,其中的一万八千人都是近半月训练出来的新军,人人背后背着一杆98K步枪,并配发子弹五十发,其中最前方的两千士兵则是骑马而行。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