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舞蹈or广播体操
虞团只是没有想到,却并不傻。左盼盼这么问了苏溪,她马上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有欠妥当,万一苏溪并不擅长记忆舞蹈,自己不是弄巧成拙了吗,她立刻开口:“我明白了盼盼。谢谢你啊。小溪,你记忆舞蹈……”
苏溪点了点头;“目前为止,我的记忆力发展还是挺平均的,应该是可以。反正这种小测试,能进前三都算是比较幸运了。”
苏溪这么说着,心里却还是有想法的。其他的人之中,如果没有扒舞特别厉害的,苏溪自己凭借一个都不差的动作很有可能能够拿到第三名。而之前的猜测正确,两个h国练习生准备凭借编舞能力展示自己的话,自己很有可能能够获得重新编舞的权利。
自己选择的那首甜美风格的歌曲,歌曲风格不出挑,难度也不高,很难保证安全席位。可是如果能够改编,加上一些小元素,比如扇子,丝巾之类的,至少能够让观众眼前一亮。
组内讨论声渐渐停止,李楠开口:“我看各个组都准备的差不多了,我们开始抽取顺序,然后一一播放原视频,开始舞蹈重现。”
不出所料,出列的大多数是原来获得s级评分的选手,显然没有得到s的选手们现阶段还不太敢太出头,只有vocal组的姚瑞和辛可组,出的是更加擅长舞蹈一点的选手。
抽取出顺序,苏溪位于中后段的位置,而冠军亚军的种子选手,李慕言和钟朗都在苏溪的前面。可是由于几名选手的动作难度大差不差,很多动作都是相似甚至于一致的,苏溪这些后出场的选手只能尽力放空自己,以免把别人的误记为自己的动作顺序。甚至最后的几位选手,在大致看了舞台动作之后,干脆在中段的位置就闭上眼睛。
李慕言和钟朗排名都很靠前,她们没有过多的时间熟悉动作,因此凭借的真的是纯实力。也许是她们在h国经历的高强度训练起了作用,总之,她们两在极短的时间内,都将整个舞蹈扒的八九不离十,更优秀的是她俩跳起舞来自带的气质,让苏溪来说,就是完全的自信。
甚至,在苏溪的团里已经有站着的选手低低开口:“这么流畅,给我一种她俩跳的都对的错觉。”
“事实上,一个一个动作扒的话,大概六七成吧。”苏溪给出答案。
后面站着的选手听苏溪搭话,居然还给出了评价,只是这个评价……她并不怎么相信。这么流畅的舞蹈,她记得的点都是丝毫不差,怎么可能刚刚几个呢。
因此,不仅没有将自己队长的话放在耳朵里,这位选手还悄悄翻了个白眼,表达对于队长盲目自信的不满。
中间的选手并没有什么突出,这也并不奇怪,于裕安,单莉莉和刘梦云都是专业型人才,对于舞蹈的记忆并没有经过系统培训,;而临时换上来的两位选手,实力更是不足以获得s评分。这么看来,苏溪反而很有可能获得前三的席位。
以上,都是苏溪根据自己前面的几组做出的推断,只是拥有前三的可能性而已,心中还是提着一口气。
“好,选手苏溪,请问可以开始了吗?”李楠照例播放完视频,开口问道。
之前的选手在这一阶段,基本都会闭眼稍微顺一下思路,之后再开始,苏溪则是不同,她很快梳理了一下脑海里的动作,接着再次开口确认:“是考验对于动作的记忆对吗?”
“是的,考验对于动作的记忆。”李楠有些奇怪,但是还是回答了苏溪的问题。
“那,可以开始了。”
不仅仅是李楠,在场所有人都知道苏溪为什么这么问了。因为……她,把舞蹈跳成了广播体操。
“噗……”先是楚晨忍不住,有低低一声笑传出。其实也不奇怪,楚晨和车思雅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周围经常接触的唱跳偶像圈子,真正一点都不能跳的人见的并不多。因此见到苏溪这动作僵硬,还努力将自己的手脚摆到对应样子的模样,实在是有些忍不住。
再加上,苏溪为了帮助自己在重复的舞蹈部分确认自己跳到了哪里,嘴里还在无声的打着拍子,可是她又确实没有什么音乐感,因此打出来的拍子,都是简单的1234,2234,让她整个人的表演更像是一场广播体操。
楚晨忍不住之后,车思雅也含笑开口:“你知道吗,让我想到了网络上的一个热梗,我和我刚买来的四肢。”
“四肢各有各的想法?”邓子牧似乎是觉得有趣,跟着附和。
而这时,坐在他们身后的舞蹈老师,却是低声开口:“目前为止舞蹈已经过半了,没有一个动作错误。”
收声的设备忠实的将这位舞蹈老师的话收入设备。前面的,即使表现好的如李慕言和钟朗,总是有几个相近的动作出现混淆,可是苏溪,竟然能够跳了半程,却一个动作都不错,实在惊人。
旁边的一位一起参与编舞的舞蹈老师开口:“看完,如果真的能够全程一点都不出错,我觉得,我们节目值得一个热搜了。”
由于苏溪的动作没有律动的原因,现在已经过去了前几位选手的大概时间,因此底下的选手开始低声议论起来,无非是这广播体操一样的表演就是丢人,根本不可能取得前三这类的吐槽。即使是苏溪自己组里的人,也不太愿意承认这个表演能拿到前三。
甚至于一些激进的组员,已经在心里暗叹丢人,想着自己上去表演也比苏溪结果好。
有的人会暗暗嘀咕,可是有的人不会。刚刚在李慕言和钟朗的问题上,自认和苏溪有些不对付的女选手李星月转头朝着同伴,低声开口:“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我去呢,至少舞蹈不会跳成广播体操。”
李星月的声音并不高,处于一个刚好能录到,周围人却听不到的程度。她并不介意被节目组把这一段剪出来,显然对于自己的判断极为自信。
而她身边的同伴,则是装作没听见的模样。不管表现如何,在其他人看来,她们都是一个组的,都是一个集体。这个时候diss为小组出力的人,显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见没有回复,李星月低哼一声:“什么都不敢说。”
在李星月发表自己的看法的同时,苏溪那边也已经结束。其他的女选手见苏溪的表演结束,也不再议论,心思各异的等着苏溪能够得到一个什么评价。
这个舞蹈的主要编舞老师被推了出来,沉吟了片刻,似乎很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评价这个独特的“舞蹈”,可是,苏溪跳的动作基本没有纰漏这件事又是由她指出来的,理应由她最先发表看法。
“说实话,这个舞蹈如果不是由我自己编出来的,我会说你跳的是什么。”编舞老师略微一笑,似乎是想缓解尴尬,“可是这个舞蹈是我自己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抠出来的,我记得清清楚楚。所以,更客观的评价是,这个舞蹈虽然律动,几乎没有,美感,也有些缺少……”
“但是它的动作,是一一复刻的。动作和顺序几乎完全正确,仅仅在舞蹈记忆这方面,我大概会给出一个很高的分数。”
旁边的舞蹈老师也跟着点头示意,示意这位老师所言非虚。她们彼此之间都看过许多次彼此的舞蹈,因此也是十分具有发言权的。苏溪的这一段,虽说其他方面各个稀碎,但是按照舞蹈记忆方面来看,确实动作上没有错误。”
李楠不由得开始庆幸,自己在苏溪提问的时候,不仅强调了综合评价,还指出了是由各位导师进行综合评价。否则的话,按照规则的不明白程度,岂不是很有争议。
“好,其他几位导师呢?有没有哪位导师愿意发表一些看法?”李楠生怕场面冷下来,开口说道。
“嗯……虽说这次展示主要是考察舞蹈的记忆能力,但是苏溪选手的表演……恕我直言,我不愿意将它称之为一段舞蹈,更像是一段广播体操,所以我觉得,这样的舞蹈如果得到很高的名次的话,我本人是并不太认可的。”楚晨最先开口。
楚晨意向是努力型选手,对于苏溪这类唱跳技能极弱的选手本身就不是很看好,现在苏溪跳了这段,楚晨更是觉得不满,简直是不尊重舞台。
苏溪感受到了,楚晨对于自己的好感度并不是很高。不过她也并不在意,反正在最初阶段,彼此之间的真实情况也并没有很了解,因此在综艺节目之中,欲扬先抑和欲抑先扬的剪辑手法都并不少见。
“我认为,还是应该参考几位选手对于舞蹈的真实记忆水平,毕竟我们这个环节并不是评价舞蹈水平。”许子萱忍不住开口反驳。
见两位导师之间气氛有些微妙,邓子牧及时插入开始打圆场:“后面不是还有选手吗,我们看看其他选手的表现,综合考虑出来前三也可以嘛。”
邓子牧的建议虽然有些和稀泥的意思,可对于李楠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提醒:“对,反正我们的目标只是选择出前三名,你们具体的选择可以在所有选手进行表演之后,有 一段时间的讨论时间,那个时候再具体决定。”
见四位老师并没有表现出异议,李楠接着让其他组的选手进行表演。只是,舞蹈整体表现较好的,有李慕言和钟朗珠玉在前,现在也显得不那么优秀;像是苏溪这样全部记下来的更是没有。
于是,导师们之间也是不用讨论了,李慕言,钟朗和苏溪三人,与其他选手的表现形成了巨大的差异。现在问题就是前三的排名。
首先被排出来的是苏溪,第三名。比起另外两位综合能力极强的选手,苏溪显然更为偏科。让一个偏科型选手拿第一,并不太合适。李慕言和钟朗的名次纠结了很久,最终以李慕言依旧略胜一筹作为结局。
钟朗狠狠的捏了捏手指,来平息自己心里的郁结。
今天这场比赛,李慕言和自己其实算是伯仲之间,如果这么下去,第一名的李慕言虽然会收获最多的关注,自己跟在旁边,也能凑出一些类似难以抉择,c位候选人提前对上,诸如此类的有机会上热搜的题目。
可是苏溪的不按常理出牌彻底打乱了这一切。现在,虽说是前三之间排序,可是评委老师们的视线,不是落在技能第一名的李慕言身上,就是落在极端偏才苏溪的身上,他这个第二名反而没有多少人关注。现场的评委老师尚是如此,更别提之后节目播出出来的情况了。
反正这一次,钟朗自认,这个第二名,拿的意义不大。
可是作为经过系统培训的钟朗又清楚的知道,第一印象有多重要,很多粉丝都更愿意相信眼缘,很多粉丝再选秀之中,都是从一而终的pick一位选手的,而且这部分粉丝及其容易转化成后期的大粉,死忠粉。
于是,综合考虑之下,钟朗见自己的舞蹈记忆能力没能出众,心念一转,干脆决定展现自己的另一个能力:改编舞蹈。
钟朗选择的是一首难度较大的舞蹈,可是在选歌的最后,却进来了不少d级,代表着唱歌和跳舞都不及格的学员。因此,舞蹈的整体难度一定要有一个调整。而钟朗自己,是从小白练习生一点点做起来的,也很是熟悉不同难度舞蹈的套路,因此,是具有改编舞蹈的能力的。
“李慕言选手,请选择你的第一名奖励。”导师这边宣布完毕,李楠继续走着流程,“我将为你重复一遍奖励内容,分别是:第一项奖励,可以拥有选择公演舞台出场顺序,以及舞蹈重新编排的权利。第二项奖励,可以拥有舞蹈重新编排的权利。第三项奖励,可以拥有选择公演舞台出场顺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