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一波三折
“谁绿了我,我又绿了谁?”
这个问题在爱德华脑海里旋转跳跃,想了一会他突然发现,米莉小姐是有未婚夫的。反正她的未婚夫不是自己,自己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哦,原来是我们把人家给绿了!”他才转过这个弯来。
“怎么办?人都已经死了我们还要继续调查吗?”一个骑士问道。
爱德华插嘴:“先把米莉小姐的身体送回去,他们既然在両蠡峡谷伏击了两次。说不定还会来第三次,我们埋伏在附近,坐等他们上钩!”
“我觉得他们再来的几率不大,如果他们不傻的话,就该知道,我们已经掌握到他们行动的规律,再来太冒险!”那个老爹中指被挖出来的骑士分析道。
“那么,你有什么好的办法,能找到这伙人吗?”爱德华反问。
“我觉得你得说法很有道理,先把米莉小姐送回去,我们埋伏在这!”
那个骑士要是有什么好办法,早就把疯笙他们给抓住了,哪里会跟现在这样。
第一个到达战场,却让后来的爱德华他们抢先找到了米莉的尸体。
“对了米莉小姐是谁先找到的?”副队长跟爱德华对视一眼,随即大声喊道。
“好像是爱德华·霍格里骑士最先找到的”他们队伍中的一个战士急忙说道。
“真是走狗屎运了”其他骑士懊恼的嘀咕。
……
格鲁盆地中
——通过这些天的建设,二十多座小木屋拔地而起,除了一人一座之外,额外还多盖出来两三座。
另一方面,下石台的斜坡也造好了,宽厚的木板一个挨着一个,被藤条死死固定住。晚上卷起来,白天展开。
一卷一展像是张席子一样,即安全又方便,只不过它的重量不轻,每次收回都需要两个牛头人同时发力,才能把它拽回来。
斜坡建造完成之后,疯笙也没有让他们闲着,女性负责寻找食物和制作食物。
这里特别指的,就是修修月萝和卡洛琳她们两个了。
卡洛琳每天的任务还是出去寻找野果和野菜,修修月萝有时候也跟着去挖野菜,不过她大多数时间还是在做饭。
熬个肉粥了,烤点烤肉了,反正最近搞来大量的马肉,不吃就坏了。
男性的半兽人开始着手挖掘铁矿石,因为他们手头的工具确实很有问题,所以工作开展的不算快。
地精这个时候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他说自己在采矿这方面有一些经验说不定能有用。
疯笙一听,那感情好啊!你就来带领他们,寻找矿脉在地下的走向吧。
就这样,眨眼间十几天过去了。
养伤的伤也好了,体力透支的通过这些天的调整,也彻底把状态调整了过来。
疯笙还打算带他们出去‘盗窃’。
——
“我们上一次行动在十几天前,如果我没有预料错误的话,人类肯定已经放弃寻找我们了。越是这个时候,我们越不能慌,越是要小心。
他们以为我们不敢再下手了,我们偏不,就是要打他们的脸。
老地方已经不能再去,这一次我们换一个地方下手,你们有信心吗?”疯笙站在石台上振臂高呼。
“有
有
有”
再一次从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半兽人们,热情格外高涨的上路了。
这次家里没有留人,至于原因么,疯笙给出的解释是:“我们在路上肚子饿了怎么办?
修修月萝需要带上吧!
犟贞德伤已经养好了,不可能待在家吧!
你们放心一个猥琐的老地精,跟风华正茂的小半人马姑娘,卡洛琳两个人待在家里吗?”
众人看了看地精光秃秃的脑门,和满脸和蔼(猥琐)的笑容,集体摇头。
疯笙说道:“那不就得了,这一次我们不求财,只要人。
看到那些半个半兽人都没有运输的队伍,千万不要下手。
你们如果想要轻松轻松,不想每天挖矿的话,我们就需要找来更多的人来。
人足够多的时候,称霸之路才真正开始呢!”
他们全军出动,向着西荒山脉中间的一截赶去,途中没有路,狼人们拿着剑在前面开路,牛头人负责把灌木压瓷实,不让其反弹回来重新把路堵上。
路途艰险,他们也是练过的,都在格鲁峡谷的丛林中,钻了这么长时间了,他们也差不多习惯了在山里开路。
——
“大哥你看了地图之后,有什么建议没有?
我是说了,去蒲克尔城和自由之城的中间打劫,但是范围太大了。
你对这一带熟悉,多的我也不问,哪里更容易得手?
你知道的,我们不打无准备之仗,只有二十多个人手,实在损失不起,一旦出事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疯笙凑过来,看着一边赶路一边研究地图的多里芬。
多里芬抬起头来:“如果你要在大路中间下手,我有一个建议!”
“什么?”
“去洛德鲁鲁口!
这个地方虽然不是峡谷,但是也足够险恶。
我给你简单介绍一下,洛德鲁鲁口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个豁口,处在两山之间。
它的坡度不但陡峭,而且路很长,也许你没有注意过,我明确告诉你。
运输奴隶的队伍在走这个豁口的时候,一般都会先派一批人,骑马从斜坡下面跑上来。
一方面预防强盗冲锋,因为是斜坡,如果上面有队伍冲下来,下面的队伍很难有还手的机会,通常都会被一波冲垮。
另一方面是,观察周围有没有什么异动,有没有埋伏强盗之类的存在。”
“那你还建议我去?”疯笙不明白多里芬葫芦里面卖得什么药。
“我们当然要去,洛德鲁鲁口是运输奴隶队伍来自由之城的必经之路。
可以说只要是从南方过来的队伍,不管是不是出自蒲克尔城,都绕不开这地方。
要么他们不走,要走就必须经过这里。
所以我们在这个地方蹲人,蹲到的几率最大。
另一方面,不只是我们,其他强盗团有时候也会去碰碰运气,就算出了事情,只要我们跑得够快,他们就不会知道我们出自哪个强盗团。
很久以前,我也喜欢带人去那里梭哈,胜了自由之城美丽狐族少女随便选,败了尽量保住自己的小命,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甚至有时候,这些运送奴隶的队伍就像是跟强盗团们约定好了一样。
如果人类赢了,也不会去追杀强盗团的半兽人们。
而半兽人赢了,也不会杀人类,只是把他们的货物没收掉!”
“你的意思是我们假装普通成强盗团,赢了得利益,输了也不损失什么?”疯笙好像有点听懂了。
多里芬哭笑不得:“老大,你要搞清楚,我们不是假装普通强盗团。
普通强盗团至少都是四五十人的规模,我们的人太少了,二十多人,只能算是~嗯
‘乌合之众’差不多!”
多里芬好不容易才想到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他们自己的队伍。
“哈哈,人少怎么了,我们二十多人照样横推无敌。
还有你不要忘了,狼人身上都穿着人类盔甲,拿着人类铁剑呢!
我不相信他们没有在盔甲上留下家族的印记,万一让其他人类看了去,我们照样还是要暴露。
所以,不管我们把话说得多漂亮,他们该死还是要死,原则不能变,活口一个不留!”疯笙恶狠狠的说道。
“这个就有点难办了,打人容易灭口难啊!”多里芬挠头。
“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去看看再说。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疯笙把眼边的树枝掰断,尽量把心态放平。
“我都有点听不懂你说得话了,你经常这样说话吗?”多里芬满不在意的提了一句,然后继续看图。
疯笙听到他这话,当即出了一身冷汗,平时还不觉得什么,多里芬提了一句,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越来越不对劲了。
至于原因,肯定跟右角上的猫头鹰脱不了关系。
问题是,他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但是自己解决不掉这个问题啊!
他自己也尝试过,把角上那个小点用破晓者刮下来。
但是刮了一会之后,他发现点的位置变了,变得更向下了一些,这说明什么?
说明那玩意儿是活的,他就算是把角砍下来,微型猫头鹰拓印还是会印在自己身上的其他位置。
它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黏上自己了,赶也赶不走,时不时还要影响自己,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巨大的变化。
依稀记得自己原先是个好人来着,怎么到现在变得那么残暴了呢?
想不通,也就不想了!
活着已经够艰难了,还想活的自由,活的安稳,活的正常,太奢侈他不敢想。
要么自己带着手下的兄弟走上世界之巅。要么就被其他强盗团,或者人类士兵一波剿灭。
“刀尖上跳舞,不过如此!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大家加快速度。
西荒山脉里面毒蛇毒虫不少,注意脚下还有头上,别让毛辣子掉脖子里面了。
我有幸体验过一次,那种酸爽的感觉,你们应该不想尝试一下吧!”疯笙笑嘻嘻的说着。
狼人们没有什么表示,反倒是牛头人们缩了缩脖子,没办法谁让狼人背上毛厚,牛头人背上毛发比较稀疏呢!
等他们到达洛德鲁鲁口的时间,已经是第五天下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