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钓鱼与有钱任性

  “我不会钓鱼,只是营地里太无聊了,我想游湖而已。”沈华鬘歪着头看着宋毅骋。
  “行吧,站那别动,等我拉你过来。”
  沈华鬘的出现对于宋毅骋来说是有点小意外,他本没有准备邀请别人,所以垫在地上的木板就是随便找了一块儿,都是自己的女人,无所谓,是抱是背都可以,但突然冒出来的沈华鬘,宋毅骋就不能这么做了,就算是宋毅骋那个年代,年轻的女孩子也是不愿意随便让人拉的。
  不过,惯性的思维让宋毅骋忽略了这点,他站在木板上伸出手去,意思是让沈华鬘也伸手过来,只要宋毅骋拉住,给沈华鬘一个向前的力,她就能保持好平衡,不至于走偏了掉下去,踩到湖边的泥坑里面去。
  可沈华鬘倒是犹豫了,毕竟这是大月国,男女授受不亲啊,你伸手去拉人家一个青春小姑娘,人家当然会犹豫的,除非你是景点工作人员,宋毅骋看到沈华鬘犹豫的模样, 也是瞬间就考虑到这点,这时候也反过味儿来,正要缩回手来,就感觉到一双冰凉凉的柔嫩小手搭了上来。
  不待宋毅骋反应,沈华鬘就迈出了步子,宋毅骋居然条件反射般的用手指头刮了刮沈华鬘的手心,沈华鬘一惊之下就要缩回手去,宋毅骋一个不注意竟然被带了一下,就这一下,宋毅骋就失去了平衡,不等他多想,身体的危险感应机制就运行了,这个机制不需要经过大脑,直接就是神经反应,瞬间他就握紧一切可以握住的东西。
  可以想象,在一个独木桥上,当力不平衡的时候会怎样,只见宋毅骋和沈华鬘拉着手左晃右晃,努力的想要寻找到新的平衡点,可惜,徒劳无功。
  噗噗两声,两人重心前倾,一脚踏空,双双迈进了木板边上的湖水里面,水倒是不深,不过四五指,可底下全是软泥。
  本来要是硬地的话,俩人往前迈两步缓冲了惯性之后,也就站稳当了,可是泥坑阻力大,上半身往前,下半身受阻,俩人一下就跪了进去,双手不受控的就去扶地寻求支撑,这家伙好了,俩人搞了一腿一手的泥巴。
  宋毅骋不觉有啥,直起身来,弯腰洗手上的泥,可却瞥见旁边的沈华鬘没有动弹,宋毅骋一看,暗道一声糟了。
  小女生自尊心强,觉得这些丢人又没面子,有损小仙女形象,没有哇哇大哭就已经很会控制自我情绪了。
  宋毅骋也不在意泥坑了,他们这一搅和,本来透亮的湖水,早就泥汤翻滚了,赶紧蹲下说道:“都怪我,快起来吧,我让六六带你去换身衣服。”
  等了半天不见动静,沈华鬘只是低着头不说话,搞的宋毅骋以为她在憋小宇宙,一会小宇宙爆发给他个大招,不想她却在暗暗垂泪,那泪珠滴答滴答的落进浑浊的湖水中。
  这下子宋毅骋可真崩溃了,哄女孩子这种活儿,对于宋毅骋来说很有挑战性,他前世今生都没学会。
  他求助的回头看了看船上的温柠儿和王六六,二女一看,自己老爷无措的样子,也顾不上脏净,也纷纷跳下来,一边一个去扶住沈华鬘安慰她。
  “先回去吧,让清子给沈姑娘找一身合适的衣物换上,替我道个歉。”
  宋毅骋交代好二女,自己也灰溜溜的往回走,他也得去找凌清子去换衣服,凌清子可是她的贴身裁缝,自从凌清子进了门,只要没事,她的爱好就是给宋毅骋做衣服,当然了,宋毅骋有时候也会和凌清子单独摸黑的交流心得,其中宋毅骋时代维度的服装设计思路也会提上一两句,所以凌清子做出来的衣服大都改良了不少,除了显着帅还有就是显着很帅。
  至于为什么,那当然是因为每件衣裳上都透着银子的味道,在宋毅骋的时代,各种汉服非常之多,也非常漂亮帅气,很多志愿者在推广宣扬汉制服装,不管是广场上还是视频上,无一不让人喜欢,不过这些漂亮帅气的汉服,放到这历史上,可都是贵族的制式,要是搞些底层劳动人民的服装,粗布短裤麻衣,一切都是为了干活方便的衣裳,恐怕就不会觉着美丽了,所以,美和帅,那都是靠身份和银子决定的。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也是闲得慌。”宋毅骋这下玩儿不成了,钓鱼大业就这样搁浅了,“出师未捷身先死啊!我去,这一身泥汤。”
  “沈家妹妹,换我这一套吧,才做好的,新的,还没穿过,应该合适。”凌清子拿出一套全新的里外衣衫,包括鞋子。
  沈华鬘这个年纪基本上在个头上已经不会大长了,高矮胖瘦虽然比凌清子小那么一点点,但是她的衣服也能穿上。
  淡绿青色的马面裙盖住了坡跟的绣花鞋显得身材比例更高挑,米黄色圆领斜襟琵琶袖短袄衫,胸前绣着一圈花枝,衣领袖口以及裙子下摆都绣着同样的花色,一看就是一整套,这身衣裳可都是手工一点点绣的,比不了机器,做这一身最快也得一两个月,就这一点,底层老百姓也穿不上。
  凌清子帮着沈华鬘从里到外都换掉了,衣服倒是没啥区别,就是多了一条四角的带裆内裤。
  有的东西就是这样,发明很难,但是逆向之后原理也很简单,就这内裤是个女人一看就知道其好处,但如果没有之前,你很难想到它的好处,所以沈华鬘听了凌清子的介绍之后也就愉快的换上了。
  “沈家妹妹真好看。”凌清子往沈华鬘的双丫髻上插着发饰,这发饰都是跟衣服上的花草是一系的,花朵从双丫髻上顺着两侧一直延伸到了耳后,在耳朵上垂下了数条小珍珠流苏,配上耳垂上挂着的珍珠耳坠,更显得沈华鬘俏丽。
  这时候其它几女也都闻讯而来,你给沈华鬘打腮红,我就给她描眉毛,你给她唇上打胭脂,我给他夹睫毛,一群人围着沈华鬘精心的打扮了起来。
  没别的原因,哪个女孩子还没有一个玩芭比娃娃的心思呢,她们几个就把沈华鬘当成了个布娃娃在打扮。
  这下子搞得沈华鬘头皮酥麻,都不好意思了,刚才的不快也早就烟消云散。
  精致的妆容,得体的华服,四指高的跟鞋,衬的她身高腿长,再次见到她的宋毅骋差点没认出来,“这是哪个邻家的妹妹初长成啊?从哪来的。“
  “哎呦,老爷,是沈家妹妹啊!你什么眼神。”
  “哦,哦,穿成这样,湖怕是游不成了吧。”
  沈华鬘听到宋毅骋这样子说倒是不好意思起来,低垂着头,双手攥在一起显得有些无措。
  ……
  她们这一耽误可就晌午了,昨夜宿醉的众人也都在各自家小斯丫鬟的服侍下陆续起来。
  “金兄,这宋贤弟的酒好生厉害,昨夜不曾多喝呢,就醉倒了。”
  “沈贤弟,厉害是厉害,不过这次日起来,头却不甚疼痛,这等好酒愚兄我是从未喝过的。”
  “对了,金兄,叶家毕竟与我家是姻亲,而且我那侄女叶小鸾也早丧,还请金兄…”
  金采赶忙行礼致歉,“沈贤弟对不住了,叶姑娘如此才女,愚兄我甚惜之,并无亵渎之意,以后不会再提了,还请沈贤弟饶我这一回。”
  原来昨夜金采喝多了,拉着宋毅骋叽里呱啦车轱辘的说着叶家叶小鸾的事,的确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惋惜,一个十六七岁的才女竟然早早离世,令人唏嘘。
  这也就是早上宋毅骋见了沈华鬘记岔劈的原因了,金采好扶鸾,就是跟跳大神差不多,说是能让死去的人灵魂附身,叶小鸾的父母觉着她女儿早丧,时常感到她一定有未完成的心愿,所以就请来金采给叶小鸾扶鸾。
  这哪儿有个真的,无非是借用这种形式安慰人罢了,金采把叶小鸾生前写的诗文都统统研究了一番,是越看越惋惜,以至于都好似有点着魔一样,昨夜也是喝醉了,才跟宋毅骋提起,虽然说什么仙宫啊都是假的,但也是金采的一番心愿,真的希望这才女是回到了仙宫。
  但是你这不能当着人家亲属的面讲啊,这才有了沈自东这番说辞,也就是沈自东是个秀才君子,换了别人早就打上门去了。
  要知道沈家在吴县甚至苏州府的影响力如今那是首屈一指的,光沈自东这一辈分就是秀才成群,举人成把,而他长一辈份更是兄弟五个进士,可不要小看此时代的功名,误以为这进士、举人只是单纯的学历,这放到后世都是考上公的。
  别说大月国,再往前算几个朝代,都是每三年一次会试,出二三百名进士,平均一年一百名,就算平均三十岁中进士,能活到70岁,服务期限为40年,一年一百人,40年也就是四千人,这么大一个国家,正常情况下长存在世的也就这4000人,还没宋毅骋那个时代一个四流大专院校的人多,这些人就是一个国家的管理层,能混到首辅大臣那就是学生会主席了,这里面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所以说家里有个进士的家门,在地方上都是豪强,更何况沈家一下子就五个,还有一群后备的秀才举人,其势力之大可见一斑,还是那句话,一等豪门就是朝中有官,家中有地,族人众多,这沈家显然就是此等家族,除了在朝廷中有影响力之外,沈家因为秀才举人一大把,文化人多,文化氛围也就浓郁,自然在文化圈也很是举足轻重。
  这眼看已然到了晌午,钓鱼是钓不成了,诸多公子们也都起来了,那干嘛,接着摆宴接着喝呗。
  “华鬘,你这是?”见到被几女打扮一新的沈华鬘,姐姐沈宪英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这一上午不见,怎么整的跟个王家郡主似的,那衣裳料子一看就是高档货,而且好像似乎还变高了些,本来沈宪英还高着半寸,这下怎么就比自己高了半寸呢。
  “阿姐,好看吗?”说着沈华鬘还抓住裙子两侧转了个圈。
  “好看是好看,可是你从哪弄来的?”
  “是宋公子的五夫人凌姨娘给我的。”
  “你的衣裳呢?”
  “踩到水塘里弄脏了。”
  “哦,你又淘气了,可别再把人家借给你的衣裳弄脏了,你换下来的衣裳呢?让小桃洗了,天儿热,一会就干了。”
  “哦,小桃已经拿去洗了,阿姐这不是借的,是凌姨娘送给我的。”
  “什么?你怎么能胡乱要人家的东西!”沈宪英一把揪住沈华鬘的耳朵。
  “诶呀,痛痛痛...阿姐你轻点啊!”
  “沈姑娘,慢着些,是我不小心把你妹妹推进了泥水中,这衣裳是我做主赔给华鬘姑娘的。”
  “宋公子”,沈宪英见宋毅骋过来,福了一福,“既然是不小心,等我妹妹的衣衫干了之后,就给凌姨娘送还回去。”
  “不必了,我看令妹穿着也合身,左右不过一套衣衫而已,就送给她吧。”
  “那怎么使得!”沈宪英毕竟年岁大些,别人的东西,有的能拿,有的可不能要。
  “无妨的,既然清子给了,想必也是不会再收回去的。”宋毅骋“刷”一下打开他的折扇,“再说了,有钱任性!”
  沈宪英微微张着嘴,看着宋毅骋离去的背影,喃喃道:“还真是任性!”
  “阿姐,你说啥?”
  “我说,我们不能白要人家的衣裳,既然你穿过了,就折成银子送还回去。”
  有的人有些洁癖,你用过的东西人家就不会再用了,即便是贵重之物也一样,而且这时候这一套衣裳可不便宜,好些个好衣裳就跟固定资产一样,沈宪英也是这样想的, 估计是人家凌姨娘就是这样的,即便是新的,你穿过了她就不要了,这还是真是她想错了,人家凌清子还真是有钱任性,本身就是裁缝,就跟厨师一样,看着自己的作品能展示出来,能被大家喜欢,这才是最重要的。
  ……
  “宋公子,我们还会见面吗?”沈华鬘从车中探出头来,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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