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天赋异禀

  方程还告诉我说,方家的瞳术之所以能够演变出这么多不同的种类,是因为瞳术本身也在不断的进化和改变,根据每个人的特质和情况不同,瞳术也会有所变化。
  方程道,“在方家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是瞳术选择了你,而非你选择瞳术。有些人一辈子大概只开一瞳,有些人却可以开三瞳四瞳,还有像你这样天赋异禀的人,出生时便自带三瞳,这是许多人一辈子都完不成的目标。”
  照他的话来看,瞳术并非我想象中那么简单,其中包罗万象,十分玄妙。难怪在镜中世界时冷凝霜每次提到方家,口气也非常的敬重。
  俗话说大浪淘沙,方家能够列身于四大家族百年,自身肯定很有实力。
  之前我还小瞧方家来着,此刻一想却是我眼界太窄,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我猜测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我流出血泪成功开启第二瞳的时候,远在沈阳方家的人也感知到了我的存在。一个一直被视作死亡的人忽然重现人间,想也知道方家人该是多么的震惊。但震惊过后便是愤怒,作为一个疑点重重的头号嫌疑对象,方家人对我的恨意可想而知。于是立刻便下达了对我的追杀令,之后便有了飙车枪击等一系列的好戏上演。紧接着在商场追逐的过程中,我和隐藏在暗处的丧狗协同合作,直接将大意轻敌又急于立功的方程握在手里作为人质,方家人投鼠忌器,后面果然没有什么动作。
  但我猜作为一族之长的方心也是心有疑虑,所以才没有将我的名字写在亡魂令上,否则四大家族一齐动手,我就算有九条命也早就玩完了。
  想到这里,我收起小觑之心,对方程的印象也改观了不少。这家伙看上去五大三粗的没什么脑筋,没想到说起正事来也是头头是道,唯一的缺点就是口音太重,说啥都是一股大碴子味,让我总是憋不住想笑,感觉他像是在说单口相声。
  方程继续说道,“瞳术之所以被称为万术之王,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操作简单,眼睛就长在自己的身上,只要睁开眼就能使用,不像其他术法需要法器和符咒辅助才行。目光所及之处,便是瞳术威力遍布之地,如果利用得当,能够在瞬息间便秒杀敌人,绝对可以称之为杀人于无形。”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笑着道,“幸好你还没修炼成这样的本事,否则我的小命早交代在你的手里了,也不会有命活到今天听你说这些了。”
  方程的声音明显一愣,片刻后才慢悠悠地道,“我……我的瞳术不具备攻击力,都是一些辅助性的技能。”
  “所以我才觉得庆幸嘛!”我轻松地和方程说着笑话。
  方程有些不自在,他清了清嗓子,忽然道,“我在和你说正经事,你要认真听着。要不是家主走之前早有吩咐,让我对你稍做指点,引你走上正途,你以为我愿意像个老妈子似的和你唠叨这些?你要是再打断我的话,我就什么都不说了。”
  我说方程这个看我不顺眼的愣头青怎么会忽然转了性,能够心平气和地和我说起这些,原来这里头还有方心的功劳。
  我笑着点点头,“好,你说吧。”
  方程道,“现在把你的身体当成一个空房间,然后将瞳术想成是功能不同的武器。能够攻击别人的是刀剑,保护你的则是盾牌……瞳术在你的身上就是可以任由你操控的武器,你要试着感受他们才行。”
  武器吗?
  我仔细地研究了一下。能够进入幻境与灵魂交流的瞳术离壳怎么看都不像是攻击型技能,暂时就当做盾牌吧。那个在对方愿意的前提下能够看到灵魂的瞳术大概率也是个盾牌……至于减缓敌人速度,让我能够提前闪避的又是个盾牌……
  好吧,这么会功夫我已经有三个盾牌了。
  方程继续说道,“在面对不同的局面时,应该使用不同的武器。根据开启瞳术的时间不同,它们的威力也不一样。陪伴你越久的,你就使用得越熟练,那么瞳术的威力也就越大,在没有领会到所有瞳术能力之前,不妨就用你最熟练的试一试。”
  最熟练的……那肯定就是和灵魂交流的离壳。
  我拿起了第一面盾牌,缓缓地睁开了眼。
  虽然在冥想的过程中和方程交流了半天,但现实中却也不过几分钟而已。我尝试着按照方程指导,利用瞳术观察潘笛的举动。
  原本昏迷中的潘笛忽然睁开了眼,与此同时那盏原本灯光微弱的锁魂灯忽然光芒闪耀,刺目的强光之中,我忽然来到了一个洁白圣洁的空间。
  这里和我之前所踏足的幻境截然不同。
  在这里,我看到了潘笛。
  本身就紧张兮兮的她对于周围环境的突然变化也非常不适应,慌乱的四下环顾,一副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的模样。甚至又作出了自残的举动,双手不断地抓挠着已经破烂不堪的皮肤。
  我连忙制止她,“潘笛!我姓杜,是大道茶馆的老板,你来找我帮忙的,还记得吗?”
  潘笛的动作一窒,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的愣在了原地,“大道茶馆……杜老板……”她猛地抬起头,昏昏沉沉的眸子中闪过一抹亮光,“你是杜老板?”
  我点了点头,“没错,我就是你要找的人。现在你得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样我才能想办法帮助你。”
  潘笛表情呆呆地,反应了好半天才忽然道,“我妈她已经疯了,她被魔鬼占据了身体,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惜杀死了我的爸爸和弟弟,她要把我也作为祭品献祭给魔鬼……”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皱了皱眉,阻止了潘笛的胡言乱语。我算是看出来了,要是让她自由发挥的话,大概永远也说不到点上,干脆还是由我来引导她说出事情的缘由吧。
  我压低了声音,尽量心平气和地问道,“你是哪里人,今年多大?”
  潘笛想了想,“我就是北京人,今年十四岁。”
  十四岁,正是花一样最好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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