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前有恶犬

  第49章前有恶犬
  “嗯呜~”
  见眼前的这个人类仍然用刀对着自己,骨犬急得原地打转。
  直觉告诉这只野兽,若是这个猎人不放过它,那么自己也没有逃跑的机会。
  它缓缓地后退,然后转身小跑开去。
  看它这个样子也不像是在逃跑,路梦也就没有追赶,只是跟在它身后,看看这骨犬想干什么。
  只见骨犬跑到之前山羊驻足的地方,在沙地上嗅了一嗅,然后就开始刨土。
  不一会就挖出了一块肉团,叼着就跑回路梦的身边,俯首放在他面前,伸出舌头耷拉着,眼睛还一直盯着路梦。
  “这是想讨好我?”
  但这本来就是我自己准备的饵料啊?
  看来这只骨犬毕竟年幼,还分不清什么是猎物,什么是猎人准备的陷阱,只是嗅到香气就以为是荒野中绝佳的食物。
  而把捕获的猎物先让给强者和领袖食用,也是骨犬的天性。
  平时在出发打猎前,路梦会在自己裸露的皮肤上先抹一层泥土和枯木香料的混合涂料,以掩盖人身上汗腺的气息。
  至于像那类认为它自己才是主人的宠物则不在此列。
  何况自己还打不过他。
  气味也颇为好闻,有种自然香囊的感觉。
  数量再往上,一支在“头狼”带领下的能够施行各种野蛮战术,发动攻击前仆后继不计代价的骨犬群,绝对是废土之上最顶尖的那批掠食者之一。
  虽然是由家犬进化而来的,但骨犬经过废土的洗礼反而恢复了它大部分远祖的习性。
  他虽然没有饲养过宠物,但想来最基本的原则也就几条。
  他的这身皮长袍能够防御住一些箭矢和劣质刀剑的切割攻击,却应对不了骨犬长牙的撕咬。
  危急关头还能充当应急食品……以路梦的能力应该不会落到这一步。
  “呜呜——”
  虽说经过长久的进化,骨犬的腹部也有骨甲覆盖,但这种天性是很难改变的。
  堪称守家护院、协同作战的好伙伴。
  在废土上独自生活多有不易,而两次遇到这个人都得到了不错的食物,这让它对这个人类颇有好感。
  “路老板,”张英扫了一眼路梦肩上的山羊,“看来本事进步了嘛。”
  后者对于具有群居特性的动物更是有效。
  老猎人这才发现路梦,也站在原地。
  单只的骨犬并不是什么威胁,但三只骨犬就能形成合围,全方位的攻击能让猎物应接不暇。
  骨犬嗅了两下,就叼着饵料朝着远离犬群的方向跑远。
  它吠叫两声,然后扬天长嗷。
  他知道驯兽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如果强行捕捉骨犬反而会激起它的逆反心理和傲气。
  路梦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
  在荒野上,这种如狼般低频率长气息的叫声能够传得更远,更适合作为动物之间沟通的信号。
  所以一般只有像帽子这样贴身的衣物才会带有他真正的气味。
  “今天遇见的‘熟人’怎么这么多?”
  要想让动物亲近人类,要么是在幼崽刚出生时就开始抚养,让它们误认为自己是它们的母亲。
  路梦想起,上一次是用加驼的内脏打发的这只骨犬。
  就在路梦感觉有戏的时候,骨犬却“噌”得一下站了起来,拧头看向远方。
  毕竟专业对口。
  将自己的弱点展示给强者,这就是服从的表现。
  听着骨犬群的声音,小骨犬看了一眼路梦,小心翼翼地靠过来,用力用头推了他两下,像是示意。
  联想到第一次遇见它时,这还是只幼犬。
  临走之前,路梦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顺带一提路梦抹在自己身上的涂料要先用火烤干再加水混合,这样一来不但不用担心泥土里的微生物,还能起到驱虫杀菌的作用。
  路梦瞥向身边的这只骨犬。
  如果换成金属制的中甲乃至重甲倒是有一战之力。
  应该是只脱离了族群的流浪骨犬。
  小骨犬打了个寒颤,总觉得危险在很近的地方。
  路梦把帽子递向骨犬,小东西会意,凑着鼻子上前来闻了一闻。
  “是骨犬群!”
  感觉到骨犬是在催自己离开,路梦也没有耽搁,快速收拾起了丢在地上的射弩还有其他的行囊,背起大概几十斤重的山羊。
  因为他又看到了一道人影。
  不是老猎人张英又是谁?
  张英没有提之前猎杀加驼的事情,以他的经验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年轻人是用了其他的手段。
  “是它叫过来的?”
  等到路梦快步走出几里地之后,他再次停下了脚步。
  ——当然不是为了让骨犬记住自己的样貌。
  ……
  路梦则选择了另一个方向快速离开。
  看来它并不属于这只骨犬群,之前的嚎叫只是因为察觉到了对方的靠近这才出声示警,可惜收效甚微。
  要么就是展现足够强大的实力,宣示自己的统治地位,让动物承认自己是它的族群首领。
  他干脆回到自己的背包前,拿出剩余做好的饵料,抛给眼巴巴盯着他的骨犬。
  即便路梦成为武者的消息已经传开,这个老猎人待人的态度还是不咸不淡。
  得想办法把它撬过来。
  <divss="contentadv">一只猎犬对猎人的助力有多大自不必多说,一只正常的骨犬成年后身长能有两米,肩高接近人的半腰,体型上堪比灭绝前最大的北美灰狼不说,背脊如同甲片一般覆盖的骨板加上周身坚硬的鬃毛,也让它的防御力和战斗力尤有胜之。
  不过现在这只捕猎到的山羊他还留有它用,最好还是能保证皮毛的完整性,不适合当场解刨处理。
  “呜————”
  路梦握紧了刀柄。
  对骨犬来说,气味才是它们辨别其他个体的最好方式。
  一般的骨犬群外出打猎都是三两成行,更不会派这么小的幼崽充当斥候。
  他摘下了藤帽,露出一头纯色白发。
  路梦想了想,没有像第一次相遇那样举起十字弩防备,而是直接高喊:“张师傅!”
  如果可以的话,路梦并不想直接对上一支数量未知的骨犬群。
  它看了一眼路梦,然后侧身倒下,扑腾着腿,笨拙地试图露出肚皮。
  “汪汪,呜——”
  却没想到这只小崽子也竖起了全身骨板,如临大敌。
  路梦记得在许多干旱的地区,当地土著也会使用泥巴来制作防晒防虫涂层,像一般的枢纽站人也都是使用沙粒来搓洗身体,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骨犬先是被落地的事物吓得一跳,随即闻出了气味又高兴地围着饵料打转。
  没一会儿,从遥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回应声。
  他的声音粗哑,音量也不大,但因为足够低沉浑厚,即便隔了这么远能听得很清楚。
  远处那人顶着杂乱虬结的头发,一身兽皮大衣,手提牛角长弓。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路梦朗声道:“张师傅,前面有骨犬群——”
  “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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