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人要敬天,但人定胜天
顾氏集团总裁办公室里。
顾御城端坐着听着康硕在汇报:“顾总,我跟踪墨昕去了不远处的明星花园,发现墨昕在那里有一处房产。
奇怪的是我没看到他开门,房间的灯就亮了起来,连续蹲守了几天,也没见他出门。
可是昨天见他突然出现在门口,接着没开门又直接就回家了,顾总,我觉得墨昕肯定就是那个救走段炜的鬼。”
“嗯,很有可能。”顾御城淡淡地说。
这下至少确定了墨昕是个神,至于是不是他救走了段炜,顾御城还想继续求证,最好能亲自会会墨昕,从他嘴里听到答案。
然后他凉飕飕地扫了他一眼,“不用跟踪了,他已经发现你了,故意吓唬你。”
康硕一愣,急忙澄清:“顾总,我没害怕,真没害怕。”
天天晚上被噩梦惊醒,应该不算害怕吧?
“不害怕就对了,你记住了,人要敬天,但人定胜天,任何魑魅魍魉在人类面前都无所遁形。出去吧。”
顾御城说完凝眸看着照片上的墨昕,发现他的笑容很诡异,似乎在故意挑衅他。
除了段炜和那个怪老头外,墨昕是第三个刷新了他无神论的“神”,是时候会会他了。
可是墨昕岂是他想见便能见的“神”?否则以他的能力还不早就见过了?
顾御城第一次感到无可奈何。
“对了,顾总。”
刚刚走到门口的康硕突然又折回来。
“最近很多信徒自主筹款修建天帝庙,新庙虽然不大也不像样,但是香火很旺。
还有人说他们见到神父了,他不但亲自出面传播神识还动员广大信徒除了去天帝庙烧香外,平日在家里也供奉天帝,且日日上香……”
“神父?段炜又出来了?”顾御城的瞳孔骤然收缩。
康硕摇摇头,“根据他们的描述,神父是个陌生人,或者是他们重新任命的。”
顾御城:“……”
康硕见他不语,又问道:“天帝庙我们彻底放弃吗?”
轻易认输可不是顾御城的作风。
“在那些失踪的人下落明了之前,我们都不能重启天帝庙的收购工作。”
康硕明白他的意思,一定要在那个案子破了后,还了顾氏的清白,才能继续那项工作。
在那之前,一个字:忍!因为众怒难犯,舆论可怕。
康硕出去后,顾御城的眸光移动落到台历上,看到那个被他用红笔圈起来的日子若有所思。
耳边似乎又响起姜央得意的笑声,“大叔,你都快三十了,我才十八岁,好不般配呦。”
“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你就是十八岁,说,你的生日是哪天?是不是快十九了?”
“嗯,好像是。”
姜央认真地思考了半晌后说:“杨院长说,每年的三月二十七就是我的生日。”
其实那是姜央出现在孤儿院门口的日子……
……
三月二十七,姜央和平常一样慵懒地翻个身,打算睁开眼睛去上学。
伸手一摸,啊?顾御城竟然还在身边?几点了?她闭着眼睛摸索到手机,眯着桃花眼,看清了时间已经是早晨七点半了。
天啊,赵月竟然没上来喊她上学?完了,完了,要迟到了。
姜央一个咕噜爬起来,手忙脚乱地穿着衣服,嘴里不依不饶。
“都怪你,昨晚折腾到十二点多,害得我要迟到了,你也不叫醒我。诶?对了,你怎么也赖床了?肾虚啦?让你注意一点也不听,看,不撑了吧?我告诉你,人不服老不行……啊!”
姜央话未说完,就被猛然跃起的顾御城给扑倒在床上。
他俯视着她,眸子里闪烁着星星之火——欲望之火,嗓音低沉黯哑。
“好心等你睡醒,你却嫌我老?那我就彻底把你睡明白,让你搞清楚我到底行不行老不老。”
说完就开始攻城掠地,其凶猛的样子一点没有鏖战一夜的疲劳迹象。
“啊?大叔,御成,我不服水土就服你行了吧?你不老,不……唔……”
半晌后,一道沙哑的男声响起,“一会儿,我扶着你下楼……”
事实证明,顾御城绝对有那个实力让姜央扶着他都下不了楼,只好躺在他怀里让他抱下来。
一边走,她还絮絮叨叨,“都怪你,我又要翘课了。”
“我给你请了三天假。”
“哦,好,诶?什么?你凭什么给我请假?”
“今天是你生日,带你出去玩。”
姜央却没有预料中的激动,她垂下小脑袋,样子有点颓废。
“我从来不过生日,因为每年的那一天都会让我想起来,就是在那一日我成了孤儿。”
顾御城的脚步一顿片刻后说道:“那就把生日改为十月十九,我们相遇的那天,代表着你我的新生活开始了,今日就当是普通的度假。”
“嗯,好吧。”
“不过。”顾御城垂下眸看着怀里的小女孩,“那说明你早就十九岁了,只比我小了九岁,我的生日也是十月。”
“呃?”姜央抬头看着他,“这个问题很重要吗?”
顾御城没说话来到餐桌前把她放到椅子上。
赵月急忙上前道,“姜小姐,我听说你喜欢海鲜,特意让厨师做了海鲜疙瘩汤,姜小姐,你尝尝。”
自从姜央在别墅“定居”后,她就擅自做主给赵月升了职,让她担当领班,相当于女管家。
原先的管家老王也没啥意见,毕竟姜央年轻,年轻的女孩更适合她。
姜央笑眯眯地看着赵月,“谢谢你,赵月姐。”
赵月微微一笑,“姜小姐不必客气,这都是赵月应该做的。”说着,就盛了一碗端到姜央面前。
姜央又舀了一勺了,放在嘴边轻轻地抿了一小口,忍不住连连点头,竖起大拇指。
“嗯,嗯,好喝,汤汁鲜香,口感细滑,御城,你尝尝?”
说完就舀了一勺放到他的嘴边。
顾御城却很没情调地别开头,眉头微蹙,“我从不在早晨吃腥味,你也少吃点,海鲜吃多了容易痛风。”
“没关系的,少爷,我只是放了一点九节虾肉,不会引起痛风的。”赵月急忙解释。
“哎呀,我哪有那种实力天天吃海鲜呀,这不都沾了你的光吗?怎么,你养不起我了?”
顾御城看着姜央娇嗔的样子,淡笑道:“今天让你吃个够,所以现在少喝点面糊,吃点正餐吧。”
说着,把一杯芦荟汁和一个无油煎蛋推到她面前。
姜央听了放下碗拿起两片面包,把煎蛋夹到中间,又放了一些蔬菜沙拉。
嘴里说着,“芦荟汁就免了吧,虽然它很有营养,又能美容,但是我真的不喜欢它,我还是喝面汤吧,呵呵,这叫中西结合。”
赵月一听,急忙给她又添了一点面汤。
姜央吃了一口面包,看着赵月道:“赵月姐,你看上去比以前好看了,衣服也变得有品味了,看来你学会化妆打扮了。”
这本是一句玩笑话,赵月听了却有点局促不安,她嚅嗫道:“我只是觉得太朴素了不适合别墅的形象,姜小姐如果不喜欢,我以后就不打扮了。”
“噗嗤”姜央笑出声来。
“赵月姐,爱美是天性,化妆打扮是一种礼貌和个人兴趣,我无权干涉的,不过,我觉得你脖子上的项链和身上的衣服不太搭,项链看上去很贵重,衣服却有点便宜,咦?是不是谈恋爱了?男朋友送给你的?”
姜央说着,眸光一直没离开赵月耳朵上的耳环。
那是卡地亚奢侈品love系列,价值不菲,将近十万元,赵月那种穷山沟里出来的打工妹是绝对买不起的。
赵月的脸倏然变红,一直红到脖子根,她羞赧地点点头。
姜央不禁有点纳闷,赵月各方面都很平庸怎么会遇上一个肯为她一掷千金的人?
既然送她耳环了,为什么不给她买一身搭配的衣服?难道她遇上的是一个“爆发户”?
想到这里她对赵月说道:“姐,交男朋友是好事,但是一定要擦亮眼睛,别被人给骗了。”
姜央是真心希望她不要被骗,小姑娘的眼光很干净,如果因为因为被骗失去原来的光彩就太可惜了。
“嗯,姜小姐您放心吧,他不会骗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