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广州找工(五)
早上七点半左右,我起身去再次整理一次快递柜。经过昨晚业主回来后,一夜的翻找,快递件被取走很多,快递柜也需要再次整理,尽管我有空闲时,也会随时顺手整理一下。然后拍下快递柜照片,再把整个大堂也拍个照,作为交接的依据。
做完这些,去收拾自己的物品,把充电器,茶杯等放进背包。到了七点五十,开始解下领带,肩装,等待下班保安前来接班。
来接班的保安是个女的,叫叶飞,一般就是她在上东门大堂这个岗,所以跟我搭班的也就是她,除非休息了,有人来顶岗。
这个女保安,长的高大魁梧,是个河南人。其实这里的保安中,有一大批都是河南人,他们也在这里做了好多年了,据说是在这个物业公司半途接手之前,他们就在这里做保安了,所以他们都是元老中的元老。
叶飞平时对我还算客气,偶尔会号令我一下,忍忍也就算了。只是她的那个秃顶老公,姓李,也是在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上班,是工程部的,有次差点跟我动手。之后,我跟他也就谁也不理睬谁了。
七点五十过,叶飞来接班,我把两张门禁卡移交给她,也就算交接完成。
交接时,她问:外面拴着的小狗是谁的?我说是昨晚一个人捡的,留在这里等待失主来认领,现在也不知道失主是谁?她说小狗不能拴在这里,要赶紧把小狗移走,否则业主要来投诉的。我说那我想办法吧。
我走去监控室,等到了八点过后,打卡下班,一天的工作到此结束。
今天是18日,按“排班表”上安排,也正好是我的休息日,而这个休息日是从前半个月推迟下来的。不巧的是,这一天也是我的离职日,相当于我在这个月少休了一天。以前我一直怪怨在排班的余铭乱排班,不幸也正偏偏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怪谁呢?怪命吧!
打完下班卡,一天的工作结束了,我在物业公司的工作也同时结束了。整整工作了六个月,也上了六个月的夜班。结识了这一班的业主,以及这里的所有同事和熟人,我不知道该是什么心情?有些不舍,也有点庆幸吧,没有出过任何事,也没有猝死在这里,当下的心情,应该是很轻松的了。离职反而是一种解脱。
我去边上的市场买早点的路上在想,这小狗该怎么安排?看叶飞的态度,估计物业公司是不会继续让小狗拴在那里的了,并且迟迟没人来认领,估计也不大可能是我们小区的业主丢失的了。那小狗就得赶紧处理掉。委托给谁呢?它得有一家专门有时间有食物喂养它的人家。我原先想到的是那家小店:他们二十四小时在营业,有时间看管小狗;小店里搞点食物也没大问题。但后来一想到凌晨那老板说的“可以卖钱”的话,我就有些担心委托那家小店不靠谱,说不定哪天被他们卖了。
后来想到的是我天天去买早点的馒头店比较合适。这馒头店里搞个食物不存问题,他们也会有时间去看管小狗。
这馒头店其实全名叫“河南滋补烩面馆”,主要就是做面条,熟食之类的生意,但门口也摆个蒸笼在买包子馒头。而我去那只买馒头,后来也买包子,所以我一直俗称它为馒头店了。
开馒头店的是一对三十多岁的河南夫妻,带个十来岁的女儿在这里上学,后来又来了个七八十岁的老父亲来做帮手,而平时店里,也就夫妻俩人。
六个月来,我天天是在这里买早点,一来二往,我已经跟他们混的很熟了。刚起先时,我是一次买两个馒头,一块钱一个,共两块钱。再去到市场门口的豆腐店,买一根油条二块五毛钱。早餐就是一根油条一个馒头。进到市场对面的小树林下吃了这早餐,玩个个把小时的手机,然后去市场里面买点菜,带了留下的另一个馒头回宿舍。这生活大概过了五个多月。后来嫌自己做菜太麻烦,也就不想做菜了。但光吃馒头不行,必须有菜。所以不吃馒头改吃肉包子。大肉包子四块钱一个,我一次买两个,共八块钱。一个做早餐,一个做晚餐,费用差不多,但不做菜,省事了很多。
这对馒头店的河南夫妻,我一见面喊他们“老乡”。他们问我哪里人?我说我也是河南人。他们又问是河南哪里人?我说是河南商丘的。河南商丘,我去待过一年,以前工地做活的也都是河南人,所以河南话能听懂,只是不会说。
他们也是半信半疑。反正他们也是做生意的,管你哪里人!但说是老乡,多少也会客气点。
我去店里,买了两个包子,对老板娘说,我那里捡到一个小狗,没人来认领,想送给他们了。然后拿小狗的照片给她看。老板娘看了后,有些动心,说:这你得让老板决定。我反问一句:“你不是老板吗?”于是我拿照片去给在里面厨房里的老板看,老板看了说,可以的。
但我也当场跟他们说好的,第一不准卖掉,要自己养着。第二如果有失主来认领,要还给失主的。他们都答应了说:好的。
我回到东门大堂去牵狗。女保安叶飞正虎里虎气在说,这狗吓到很多小孩了,赶紧牵走,不然业主投诉,领导又要来骂了。
我解了系在栏杆上的绳头,又带了那个水盆,牵着狗给馒头店老板送去。
路上,小狗欢蹦乱跳的,很是开心,其实,小狗也是不喜欢被绳栓着的。
我把小狗牵到馒头店,老板把它栓到了屋檐下。我把水盆放在小狗面前,老板去取些食物来倒在水盆里。小狗在这里安了家,看起来也很开心。
我拿起手机给小狗拍照摄了像后离开。这时,换了在上日班的保安领班余铭打电话问我:小狗去哪里了?我说在馒头店拴着,失主来了,让他们到馒头店去认领。
于余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