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渔翁之利
宋长凌与宋长麟互相争斗,昌平帝坐收渔翁之利。
“皇帝想让他牢狱中杀了我,好以谋害手足之名将他处置。之后,他被人救走了。”宋长凌道:“后来,宋长麟成为了新帝,只是名不正言不顺罢了。”
“但他活不了几年。被关入宗人府的时候,我的身子已是如枯木朽株一样。当有人来救他时,他并未在意我,所以我趁机伤了他。”
“我用‘岁寒’刺入他的丹田,震断了他的经脉。他和皇帝都是我的敌人,杀不了皇帝在临死前总得杀了他吧,不然之后怎么面对那些为我而死的人。”
尤其是沈怀安。他的死亡,造就了沈家的覆灭。
‘岁寒’是那柄软剑。在上一世没有人知道那柄软剑的存在,所以再被关入宗人府后,‘岁寒’依旧在他身上。这也让他之后才有杀死宋长麟的能力。
“我了解宋长麟,他一定会杀回来。我强撑着一口气,苟活了一段时间,我听到了他杀了皇帝,成为了新帝的消息,我才死去。”
拼尽全力,用岁寒震断经脉,宋长麟必定活不了几年。宋长麟杀了皇帝,他杀了宋长麟,这也算是报仇了吧。
“可一睁眼,我发现我身处皇庙。那一年,是我去皇庙的第二年,昌平九年。我缓了好久,才接受我重生的事实,我主动联系上萧家旧部,我开始培养自己的势力,我在尽力改变前世的结局。”
“但是好难。我发现随着我的重生,出现了好多未曾发生的事情,比如你。我预防前世发生的事情,但那些人还是会走向前世的结局,比如宋长睿。”
在前世,宋长睿也是死于马上风,死在了侍妾身上。只不过在这一世,早了几年而已。
“当我在御花园看见你落水的时候是不打算救你的,我刚回京就和国公府扯上关系对我也不利。可我想到了沈二小姐前世的结局,我想改变,所以我才会救你。”
沈怀玉握住他的手,原来他一直都知道。起初她还觉得宋长凌有时候行为举止很是奇怪,她还觉得是她想多了,现在一切明了。
只是,前世原主的死亡有些‘合时宜’了,还有太后。
原主说是痴傻,但其实就是智商如同三岁孩童一样,不知世事但还是知道什么是危险的。原主很乖,从不乱跑,如果想出去散心就会去找红雨和百结。
除了她俩贴身伺候外,其实还有好几个婢女在外院侍候。原主不信她们,只信红雨和百结。
现在想想,她刚穿过来的时候原主也是在自家池塘边上的假山旁摔倒,原主死亡她才能来。如果不是那个假山,原主摔倒掉到池塘里也不无可能。
是路过的婢女发现了原主。那当时红雨和百结去了哪,谁也不知道。
沈怀玉问道:“先前二小姐身边的那两个婢女你还记得吗?她们最后的消息你知道吗?”
宋长凌想了一会,说:“一个好像是殉主了,另一个不清楚。”
前世那个时候,他身边的人都已死去,他和宋长麟之间的争斗也是到了白热化的阶段。沈世子的妹妹他都没有留意,更别提两名婢女了。
只是在回府的路上,听到百姓们在闲谈,说安国公府二小姐身边的一个婢女在二小姐丧仪结束后殉主了。另一个,倒是没有消息。
如果没有先前红雨背叛,沈怀玉确实不清楚殉主的是谁。现在么,倒是不难猜。
沈怀玉:“二小姐的记忆不是很全,但我敢肯定,二小姐绝对不会乱跑出去然后溺水。红雨敢在这一世背叛,难保上一世不会。”
起初她以为是她的到来才造就了红雨背叛,百结惨死。现在看来,也并不全是。
“那就是了。”宋长凌道:“如果二小姐活着,安国公为了女儿还能强撑几年,那他们的计划还会推迟几年。于是他们害死二小姐,给了安国公最后一击。”
沈家覆灭的这件事中,皇帝、宋长麟、张家绝对参与其中。
皇帝忌惮可世袭的国公府。
宋长麟和张家觉得沈家是他们大业路上的绊脚石。若日后他们真的大业有成,这样的国公府哪个皇帝不忌惮呢?
昌平帝这样做,也是和他们不谋而合罢了,所以他们推波助澜。
上一世沈怀安的行为正好映照了方才他说过的话,无论重来多少次他都不会和那些人为伍。
沈怀玉一时间没有说话,她坐在刚才宋长凌的座位上,手撑着一侧的脸颊,直勾勾地盯着宋长凌。给宋长凌看的都有些不自在了。
宋长凌走到桌前,手撑着桌子俯身道:“那你呢?你是谁?又为何会来到这里?”
其实他更想问,你会不会离开。
可他还是选择不问。
爱一个人,不是束缚,是成全。
他知道她是带着目的接近,如果目的达到,无论是去是留,他都接受。
宋长凌的脸,离得她很近。她可以明确的感受到他身上火热的体温,源源不断地向她传来。他的喉结上下不停地滚动着,她看的很清晰,好似他那不安地心跳一样。
鬼使神差的,她用手撑着桌子,借力起身,在宋长凌的脸颊上落下一吻。离开的时候,沈怀玉的发丝还拂过她吻过的地方。
很轻,又有些痒,像是羽毛扫过一样。
沈怀玉这番大胆的举动,令宋长凌直接僵在原地。耳后霎时间充血,变得通红。
她说:“宋长凌,我是为你而来。”
“我生活的世界和这里很像,但又不太一样。我父母很疼爱我,但天有不测风云他们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之后我就跟着阿姨一起生活。”
“阿姨供我读书识字,养我平安长大,后来阿姨也因病去世了。从那之后我就孤零零的一个人生活在世上,后来我在工作期间意外死亡,当我再次睁眼,我就来到了这里,成为了沈二小姐。”
其实不是。
她一出生就被遗弃在路边,如果不是遇到孤儿院的阿姨,她就要冻死了。她的父母遗弃了她,这么多年也没寻过她,那她也就全当他们死了吧。
她在孤儿院长大,有当地政府和社会上的好心人士资助,她和其他孩子们才能走进学校接受教育。从高中到大学,她勤工俭学,为了生存她放弃读研,一毕业就进入了社会,成为一个打工人。
将她带回去的阿姨,在她毕业的那一年便病逝了。之后,她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了。
这些都已经过去了,她觉得不必和宋长凌讲,他已经很苦了,再说这些也只是白白惹他难受罢了
沈怀玉笑眯眯道:“我本名沈玉,和沈二小姐只差一个字,巧不巧。”
“很巧。”宋长凌道:“玉。石之美,有五德。你的父母也是对你抱有很大的期望。”
沈怀玉却反驳道:“期望应该没有,他们只是希望我和玉一样,坚强又不失自身。”
这也是她瞎说的,其实不是玉,是余。
多余的余。
她的父母能毫不留情地遗弃她,证明她是多余的那个。
他们都说,在孤儿院中四岁前的孩子好领养。和她情况差不多的孩子都被领养走了,有了家。只有她,到了六岁都没人领养。
六岁了,该上学了,阿姨才带她上了户口。工作人员问她叫什么的时候,阿姨说沈余。
跟着阿姨姓,名叫余。也确实挺适合她的。
可能工作人员听错了,所以变成了沈玉。
“玉”在那个时候大概率只有男孩子会用,她当时是有点讨厌这个字的。至于工作人员为何会听成“玉”,她从前不懂,她现在也不想懂。
宋长凌笑了笑,眼中满是藏不住的爱意。他双手轻轻捧起沈怀玉的脸,于她眉间落下一吻。
——不想说便不说吧,你在我身边就好。
【命运是个轮回。你失去的,终有一日会以别的方式重新回到你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