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家乡的烟!
港港回归是个漫长的过程。
从84年鸟女皇访华开始,两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这个阶段也仅仅维持到了89年。
从89年开始,鸟国改变了对华,对港港的方针。
他们在加强刚刚治安的同时,对港港社会进行着复杂的梳理,试图改变在港港民众,在国际舆论中自身的口碑。
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就是廉政公署的建立。
一举打破了以往港港的,官官相护,官商勾结,官黑勾结,试图将港港打造成一个看上去经济蓬勃发展,国计民生优越的净土…一个心归鸟女皇的净土。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毒品,对于社团,甚至对于黄、赌的打击都在逐步加强。
以至于各大社团都在疯狂抵制中,黄赌毒永远是社团钱财来源的主流。
其次是收保护费,与港港官商勾结,从金融行业中获利,最后才是与普通人一般从事正常行业的经营。
这也是为何卓太能在影视行业中几乎可以呼风唤雨,卓向天、卓向强两兄弟反而将自己置身在了几近辅助的位置上,以处理暗中事务为主的原因。
毕竟,女子怀柔,卓太又精明干练,远不似社团长期高位那些人看上去面相狰狞,更容易给人留下好的印象。
在这个过程中,不明趋势的人大多是面临淘汰,而看懂趋势的,大多是从良,或暗通款曲,把黄赌毒之类的生意做的更暗一些。
时至91年春节,万众庆贺,仿佛一切都是新气象。
义胜大厦,更是张灯结彩,到处布满了花篮。
有员工们送来的,更有陈惠敏、大飞这些与苏墨一向较好的社会大佬们送来的。
港港三大社团,唯有新义社的人未曾出现过。
对此,将鹿鼎记,鹿鼎记之神龙教主两部电影拍摄完成的苏墨,恰好没赶上新年档,也并不打算将两部电影在新年这段本该是影视市场最火热的时期上映。
苏墨站在十六楼办公室的落地窗边,目之所及一片热闹的景象,但他的心中,却不知为何竟有些悲哀。
悲哀的不是这份热闹,而是这热闹的之外,突然出现的几辆警车。
出事了!
苏墨心中笃定!
“所以,你什么时候去我家?”
黄祖贤从身后抱住了苏墨,将头枕在了苏墨肩膀侧,柔声问道。
“再过段时间吧。”
苏墨说着,转身抱住黄祖贤,“你也知道,我跟卓太闹掰了。
想来,年后卓太也好,卓向天也好,都该对咱们义胜动手了。
而我,也要为即将来的大战做好准备。”
“这场战斗,
是在娱乐圈,在电影行业,在音乐行业,也更在黑暗之中!”
“那,那我们岂不是……”
“蝇营狗苟之辈,总会在暗处发难。
你想的不错,之后的时间里,
或许是几个月,或许是几年,我们都可能面对卓家的各种刁难、袭击……”
话到这里,苏墨的眼中闪过一抹杀意。
或许,让卓家消失的话……
但很快,这种想法被苏墨压在了心底。
卓家,
不同于那个投靠了新义社的义胜和龙头,那位,就是个丧家之犬,贪婪之人,他的死没人会在意。
也不用于邓广荣,邓家只依靠他一个人,一个人的人脉一个人的手腕,一个人的影响力。
他可以在娱乐圈如此嚣张跋扈,肆无忌惮,是因为有着很多身份地位极不凡的朋友。
可同样,他也有着不计其数的敌人。
他死了,就如同一鲸落万物生一般,会给很多人,很多势力留下了太多太多可以发展的机会,可以赚取的名利一般。
可卓家,卓太,卓向天,卓向强……
卓家的影响力,在官方,在影视圈,在社团,庞大的新义社就是一个杀之不尽,除首必将造祸的存在。
有的时候,杀人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与卓家产生矛盾,也本就是早晚的事。
只是,解决起来,会麻烦一些。
想到这里,苏墨轻轻拍了拍黄祖贤的背,轻声说:“等阿肆和阿华回来,等再见一次陈惠敏之后,
或许,事情也没我想象的那么麻烦。”
“你叫上黎枝、保莲、名菜她们,一起准备准备,过几年我们去陈家拜访一下。”
“嗯。”
黄祖贤微微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苏墨则站在落地窗前,望着远方警车聚集的地方。
不出所料,第二天的报纸、杂志就报道了,中环附近发生重大械斗案件,一死七伤。
具体是哪个社团参与没有明写,但苏墨觉得,新义社一定参与在了其中。
只是,为什么这次冲突没有发生在义胜大厦呢?
苏墨不理解。
不过,也没人给他时间去了解,阿华和阿肆就回来了。
与苏墨想象的不同。
两人回来只带了一个年龄在五十岁左右,看上去气度不凡,哪怕衣着很是朴素,明显刻意遮掩,却仍无法掩盖其目光中深藏的威严的老者。
“苏先生,这位是我的父亲。”
阿华是这样介绍的,只是他的称呼,似乎也在告诉苏墨,这个人,不简单。
毕竟,阿华之前对苏墨的称呼,无非就是大哥,老大,可从未当面这样称呼过他。
“敝人,黄明忠!”
“苏墨!”
苏墨伸手跟对方握了一下“请坐。”
待对方坐下后,苏墨拽出了一根雪茄递了过去。
“谢谢,”
“不用了,我抽不惯这种烟。”
黄明忠说着,从兜里掏出一盒彩蝶烟,“我还是喜欢这个。”
这种烟啊,可是新大夏成立后建起的一批烟厂生产的。”
“味道不错,要不要尝一尝?”
“好啊。”
“那多谢了。”
苏墨说着,将雪茄往茶几上一扔,接过一根彩蝶烟,从鼻端滑过,没有什么香粉的味道,却有着最最纯粹的一种晒干的,上好的烟叶的味道。
苏墨点燃烟,吸了一口,望向黄明忠,“味道还不错。”
“比之,你这上好的雪茄呢?”
黄明忠笑了笑,伸手指了指桌上的雪茄。
这一刻,
好像是闲谈的话语,却明显有一种似在交锋一般的感觉。
苏墨并不感觉以外。
就如面前的老者,他叫黄明忠。
阿华说他是自己的父亲。
可阿华的原名,叫邓永华。
这是第一次见苏墨的时候,他自己介绍给苏墨的,那位原主记住了,苏墨也记住了。
哪怕阿华在安保公司建立时,签名十分潦草,可这个姓氏,邓跟黄从来不同。
当然,不同姓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肆和阿华从进门后,就拘谨地站在一旁。
而阿华的长相,与这位黄明忠没有一丝相同之处。
所以,很简单的判断。
苏墨淡然轻笑,回道:“雪茄有雪茄的好,尤其是这种来自古巴的雪茄。
身为商人,尤其是港台的商人,嘴里叼着一根雪茄,这便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就像我出门都会开着豪车一样。
车,不过是个摆设,彰显的,也不过是个身份地位而已。
豪宅,名望…所有的一切不外如是。”
“真要说起来的话,
坐,不过方寸之地!
卧,不过床榻见方!
这就跟吃饭一样。
别人山珍海味,鱼翅燕窝,每餐奢华,吃的津津有味。
可轮到我,我更喜欢家常小菜。”
“至于这烟,
雪茄不过是摆设。
抽着舒服的……”
话到这里,苏墨声音微微压低,“那自然是,家乡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