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第291章 一人一半
第291章 一人一半
高明程没有回村之前,村里人天天在遭到破坏的菜地里哭骂,高明程回来后,整个高家村都弥漫着肉香,每个人的脸上,都多了一丝笑容。
冬天的肉不怕坏,吃不完的,还可以用盐腌起来,然后做成风吹肉。
有些地方会做成烟熏肉吃,这种烟熏肉会更香一些,但高家村的人普遍认为那样不健康,因此选择做成风吹肉。
而风吹肉比烟熏肉,则要更加的方便,把肉切块后腌,系上绳子挂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然后静待肉干即可。
不算第一头干掉的野猪,之后高明程在山里又干掉了八头野猪,这些全部是老弱病残,有些被村民打伤了,状态不佳,他遇到后,干脆直接弄死带了回来。
有他这么个杀神进山,吓得野猪群见人就跑,两天内都没有再下过山了。
既然肉多到吃不完,高明程为人也很大方,他给爸妈家、细奶奶家、高守旺家和张成远家都各送了十斤的肉,稍远些的堂叔伯家也各送了两斤。另外又拿出一些吃不完的猪下水和猪骨送给村里的贫困户,比如傻子他们家。
在他的照应下,村里家家户户都沾到光了。
大量的肉急需处理,但人不在家,就不能把肉都放在家里,于是高明程在杂物间挂了一些肉,这些肉没有放盐,切成长条状挂在木梁上,是给两狗的食物。
两狗可以跳到一个木架上,然后抬头就能够把一块肉干咬下来。
至于剩下的肉,他得带到县里去处理。
到时候还需要拿出一部分送人,高国兵家得送多点,肖金峰家也要送去一些,另外独居的高明里那边也送去几斤。
下午四点时,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往县里去了,而在拖拉机的车斗上,堆的满满的,有大量的肉,还有许多蔬菜和鸡蛋,但因为用油布盖住了,所以不知情的人倒也不会猜到那是什么。
村里人都知道他打到好几头野猪,但具体几头,倒是没人知道,因为高明程总是一个人带着两狗进山打猎,再加上他家就在牛尾岭的山脚下,猎到野猪后,直接扛回家,都没外人看到。
虽然大家对高明程很羡慕,但因为高明程,不但有了肉吃,野猪还吓的不敢下山偷吃了,也算是得到许多好处了。
路过兴安岭的制衣作坊时,高明程又下车拿了一大袋的马甲放进车斗里,和高守旺说了句下回结账,人就继续开车走了。
等到了军岭,高明程又把拖拉机停在路边,决定给黄大志家送几斤肉去。
黄大志兜里有钱,但钱的来路不正,因此都不敢花用的,家里的日子虽然过的比之前好了,但也就那样。
高明程送了几斤肥些的五花肉过去,黄爸黄妈他们都是感激万分,他们要留高明程进屋喝茶,但高明程没肯,挥了挥手就走了。
一路朝着县里而去,直接把拖拉机停在自家后院的巷子里,然后拿出钥匙开门。
他把大部分肉以及从村里带来的各种蔬菜、鸡蛋以及马甲都搬下车,暂时堆放在后院,然后喊许多美来处理。
恰好此时店里生意不忙,许多美听到声音后,小跑着过来了。
当她看到一桌子的肉后,眼睛都瞪大了。
她知道高明程是回村去打野猪了,也知道高明程打野猪有一手,但还是被那座肉山给惊住了。
“这……你怎么弄到这么多肉?”
“我打到八头野猪,送人了一些,给黑虎精灵留了一些,这些是自家留着吃的,你看着安排,另外车上还有一些,那个是要送人的。”高明程解释了句,又说道:“我今晚可能不回家吃饭了。”
说完,他就出门了。
许多美开始整理这堆肉,除了处理干净的腿肉和排骨、板油等,还有一些口感好的内脏,比如心肝肚,另外还有一些带毛的猪脚和两个完好的猪头。
虽然有种收获的感觉,但许多美还是感受到处理的压力了。
虽然天气冷了,肉坏的慢,但还是得赶紧处理了,她在厨房转了一圈,翻到了三包盐出来,但这三包盐,那是远远不够啊!
于是她只能先去周围的杂货店里买盐来,然后再开始切块腌肉。
腌肉时,又发现家里的盆不够用了。
“哎。”许多美幸福的叹息一声,又忙不迭的跑去买盆子,把肉都腌上后,就可以暂时不用管了。
猪心和猪肝不怎么需要清洗,但猪肚就麻烦些,另外猪脚猪头也不好弄,得用火把毛烧干净,然后再用刀刮干净皮。
前店,传出高淑芳招待客人的声音,后院,咚咚咚的剁肉声不绝耳。
这边,高明程已经开着拖拉机到警局的家属院那儿了。
这个时间点,已经是下班的时候了,即使高国兵不在家,赵冬梅也应该是在家的。
高国兵家的新房子早已经装修好了,但迟迟没有搬家,就是因为住在家属院这边,更方便上班,他们是预计在高宏回家探亲前再搬家的。
高明程过去时,赵冬梅的确在家,正在一边择菜,一边和邻居聊天,看到高明程过来了,赵冬梅还挺高兴的,说道:“明程,你现在可是大忙人了,我都好久没看到你了。”
“我听说村里有野猪下山偷菜吃,现在怎么样了?损失严重吗?”
“婶子。”高明程先是打招呼叫人,然后才说道:“损失还算严重,不过大家合力杀了几头野猪,短期内应该会好些了。我是给你送野猪肉来的。”
说着,他把车斗上的油布掀开一角,从里面拿出一个猪脚,猪脚还连着一大块腿肉,加起来得有个三十来斤。
除此外,他又拿了一个猪头出来。
猪耳和猪口条可是很好吃的,另外猪脑吃着也很补,国人讲究以形补形,腰不舒服,那就吃猪腰子补一补,倘若是心脏不舒服,那就……那就吃刺猬的心!
活吞的那种!
起初高明程压根不知道刺猬浑身都是宝,在山里遇到刺猬时,因为嫌弃肉少,还不屑去捉的,结果在外面跑车时,从他人的嘴中得知活吞刺猬心脏,就能够治好心脏病!
高明程对此存疑,但有些人却是深信不疑,家中有心脏病患者的,更是想方设法的去山里捉刺猬。
刺猬不好捉,捉到了也不好杀,杀死后,还得活吞还在跳动的刺猬心脏,其实对家属和病人来说,都是挑战。
高明程脑海中闪过的念头,只在短短一瞬,因为他又拿了一颗猪心递给赵冬梅。
赵冬梅看到他送来的野猪肉,眼中绽放出惊喜的光彩,脸上的笑容简直遏制不住。
至于旁边的邻居,更是羡慕极了。
“啊呀,你怎么送这么多来?”赵冬梅又是高兴,又是不解。
“打到了好几头野猪,所以多送点,婶子,吃不完的你拿盐腌好,然后做成风吹肉过年时再吃。”高明程笑着说道。
“怕是等不到过年了,高岳明天就回来了!有他在,这点肉就存不住了!等高宏回来时,我再去肉联厂买!”赵冬梅笑着说道,因为东西太多,高明程一手倒提着猪脚,一手拎着猪头,帮着送到楼上去。
赵冬梅则拿着菜篮子跟上,嘴里说道:“明程,今天在家里吃饭吧?你叔上回也说好久没和你一起吃饭了。”
“行啊,不过我还得给其他人送点肉去,要等会儿再过来。”高明程没和赵冬梅客气,赵冬梅留客,那他就留下,因为赵冬梅性格爽朗大气,不是那种说虚假客套话的人。
果然,赵冬梅脸上的笑容更多了,她说道:“那行,我先煮饭,你忙完了再过来!”
“好咧。”高明程应着,下楼去了。
他先是给高明里那边送去几斤肉,然后又来到了运输公司那儿了,今天凑巧肖金峰也在办公室,看到他送肉过来,立即说道:“你回村里打猎了?”
“是啊,不过是被逼的,今年天干,山里吃的少,野猪饿的下山吃菜了,我家的菜地,一大半都进了野猪的肚子里,它吃我菜,我只好吃它肉了。”
高明程说的诙谐,肖金峰也被逗乐了。
高明程送给高国兵的是前腿,而送给肖金峰的则是后腿,照旧是猪脚连带着一大块的腿肉,另外还有一个猪头。
猪头好吃,但弄起来太麻烦,所以他自己只留了两个,剩下的全部送人了。
“晚上在这儿吃饭吧,明万的车子预计也快要回来了。”肖金峰开口邀请道。
但高明程拒绝了,笑道:“你说晚了,我今天晚上得去国兵叔家吃饭。”
肖金峰可不敢和高国兵抢人,于是笑了笑不说话了。
“对了,我接到范承耀打来的电话了,他说很感谢你,并且希望你以后都能抽出时间帮他跑车运货。这点我替你拒绝了,不过他说年后你答应替他再跑一趟,帮他把儿子送回爷爷奶奶那儿去。”肖金峰说道,目光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点头,这个他的确是答应了,不过是看在范立成的面子上才答应的。
范承耀的生意不那么干净,肯定有仇家,虽然在道上混的,讲究祸不及家人,但有时候为了逼对方就范,对对方妻儿下手的,那是屡见不鲜。
高明程觉得范立成这孩子挺有趣的,还真有些舍不得看到他遭遇到危险。
肖金峰笑了,似乎猜到了什么,说道:“我就说那孩子很乖吧!路上没给你添麻烦吧?”
高明程说道:“这倒没有,我把他送去,再把他接回来,心里也踏实。对了,肖大哥,你知道那位范老板具体是做什么生意的吗?多的我就不说了,只说下回你接他的生意,一定要交代好司机,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关键时刻,可以弃车逃命。”
肖金峰闻言,抬眼朝高明程看去,发现他的神情很严肃,丝毫不像是在说笑。
他心中不由得有些打鼓,问道:“为什么这样说?难道……车里有什么不该有的东西吗?”
肖金峰问的隐晦,高明程答的更隐晦:“不确定,只是提个醒。”
运输公司这边的司机,他都认识,也算是曾经的同事,因此他不愿意任何一个人沾染上是非,然后遭遇到麻烦。
肖金峰沉思着,再联想起范承耀给他打电话所说的话,心底逐渐有了一个猜测。
“好,我知道了。”肖金峰如此说道,至于他会怎么做,高明程暂时是不知道了。
把野猪肉送到后,高明程也没有多停留,聊了几句话后,就告辞离去了。
肖金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低头看向桌子上的座机。
但最终,他还是没有选择拨打电话。
范承耀那边的货是一个月送一次,现在才刚刚送过去,也许下个月,情况又会不一样了。
他们之间到底有过一些情分,所以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下,肖金峰愿意当做什么事都不知道。
但高明程给予的提醒,他还是要重视的,因为他也不希望自己公司的司机会出事。
高明程再次回到警局家属院那儿时,高国兵已经回到家了。
早就知道高明程送了野猪肉来,因此高国兵喊他过去说话。说的自然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然后高国兵说道:“我打算后天就搬家,到时候你有空就来帮个忙吧!”
高明程当即说道:“行啊,我随时有空,到时候我开拖拉机来!”
高国兵哈哈笑了,就是图高明程有拖拉机,方便搬运东西。
他说道:“黄大志在局里表现的挺不错的,但分配房子的事情,得按照资历来。我之所以提前搬,是因为我搬走后,就会有新的同事搬进来。他们家的儿子大了,不好再跟着爸妈挤在一张床上睡觉了。”
高明程说道:“按规矩办事就好,至于大志,我打算借点钱给他,让他自己去外边买个房子住,他年纪不小了,也该娶个老婆生娃了。”
高国兵点头,颇为认同。
黄大志是新入职的,并且还是协警,分房的事情,是很难轮到他的,他能有现在这个房子住,还是因为房子太差,别人不要的。
“你们爷两聊什么呢?准备吃饭了,来端菜!”赵冬梅的声音从厨房那儿响起,高国兵立即站了起来。
但高明程的动作更快,先高国兵一步去厨房帮忙端菜了。
跑了两回把菜都端好后,高明程就说道:“婶子,你也快来坐!”
“好,就来。”
高国兵也拿着一瓶四特酒过来了,晚上不用当值,可以小酌几杯。高明程自然陪着喝,就连赵冬梅也喝了小半杯。
赵冬梅也是会喝酒的,但酒量一般,她最爱的还是喝甜酒,味道甜甜的,后劲也不大。
这一顿饭菜极为丰盛,高国兵和赵冬梅待高明程也如亲侄子般,三人间没有半点隔阂,气氛很是融洽。
一个半小时后,高明程酒足饭饱的准备告辞了。
“家里就两个小姑娘,我得早些回去看着。”他如此说道。
赵冬梅很认同,因此没有强行留客。
和两位长辈告辞后,高明程独自下了楼。
但还未走出家属院,就听到黄大志在叫他。
黑暗的角落里,黄大志静静地站在那儿,看高明程回头看向自己,当即小声说道:“明程,你到我房间里来一下。”
于是,黄大志领着高明程去了他所住的房间,由于这间房根本没打算住人,因此没有牵电线,黄大志是靠煤油灯照明的。
屋内点着一盏煤油灯,灯光照破一室黑暗,但在周围仍旧是一片晦暗,借着煤油灯的光亮,黄大志拿了一块造型奇异的玉佩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
“这是我新得到的东西,你眼力好,你给看看。”
高明程接过玉佩,在煤油灯下仔细的观察着,他发现在玉佩雕刻的缝隙处,还有一些没有清理干净的黄土,像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一样。
上辈子和古董打过交道,虽然他的眼力不如那些大师,但也比普通人厉害些,经过一番打量,高明程初步猜测这应该是刚出土不久的古董。
玉应该是羊脂玉,但出自什么朝代,这个玉佩又寓意着什么,那他就不甚明白了。
“你从哪里得到的?”高明程低声问道。
黄大志也没有瞒着他,而是说道:“到了年底这会儿,到处都有赌坊,最近局里的任务就是到处抓赌博的人,隔三差五就能够抓到赌博的团伙,没收一笔赌资。这块玉佩,就是在一次抓捕过程中,被我发现的。”
“那个开赌坊的人提前几分钟得知了消息,于是让赌客离开,又慌忙把赌资藏进早就挖好的坑里,然后用土覆盖,人就站在土上。”
“我们冲进去时,没把人抓齐,然后找赌资也找了好久,最后我发现那人脚下的泥土不对劲,像是刚翻动过的,于是拿锄头挖开,果然发现赌资就在里面。”
“当时是其他几个同事挖的,把赌资找到后,我们就准备押人回警局,我走在最后面,恰好在土里发现了这个东西。当时想着也不是钱,就顺手捡起,没上交了。”
“后来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想着这可能是古董吧!但事情过去好几天,我现在又不好和局里说这件事了。”
黄大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神情略苦恼。
一开始,他真没打算偷拿,只是眼尖发现了,以为是什么小东西,就顺手捡起了。
高明程听完后,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测:“这可能是古董,但具体是什么东西,又值多少钱,我也说不好。”
听说是古董,并且还可能值钱后,黄大志的眼睛都亮了,他压低声音说道:“明程,你懂得多,路子广,这东西你拿着,要是卖掉了,钱咱们一人一半!”
高明程犹豫几秒,同意了黄大志的提议。
“行,我先找找资料,看这玩意到底是什么,能不能值钱。这东西看着像是刚出土不久,我想……你要是有空,去上回抓人的地方再去看看,看土里是不是还有别的东西。”高明程说道,而黄大志也想到这点了,决定不管有没有,都要去看看。
于是他点头,说道:“我明天就抽时间去看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