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军市卖金

  第12章 军市卖金
  “快来瞧一瞧看一看咯,新鲜出炉的山海异兽-从从鲜肉,犬齿项链,尖爪匕首,不需要您千金,也不收您百金,奇珍异宝现在开售。”
  “十金,您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带上从从项链,那您就是夫人眼中的勇士,情人眼里的猛男。”
  “先到先得,错过了这一次,下次要想再遇上从从,可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了。”
  崇城联军后师军市,一大群行商追随着崇城联军的脚步而至,妖魔虽凶,但这群商人可不怕。
  对于商人而言,十倍利就敢杀人放火,二十倍利就能改姓换爹,在他们眼中,要斩妖除魔的又不是他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自己只需要用低价收购兵士手中的战利品,再反手运回朝歌、西岐、东鲁这些大城市,就是十倍以上的利润。
  商王朝作战一般不收缴战士的战利品,不然人家自带甲胄兵器给你劳师远征,图什么?因为爱吗?
  有很多人是为了保家卫国,但保家卫国和战功、战利品并不冲突,不是嘛。
  一般军队主将也不会禁止这些行商的跟随,打仗时双方也会给予行商一定的空间,免得误伤这些中立的单位。
  孟尝的大哥孟浑就是跟着一支从朝歌出发,前往东鲁的军队行商做了这行。
  毕竟,你能交易,我也能交易,谁伤了行商,后面被行商恐惧,不再光顾你家军营,手底下的士兵换不到真金白银,寄不回家书,那可就真的军心涣散,没法打了。
  商人,嘿,大商的老祖宗就是做这个起家的,这年代,可没有士农工商这种划分明确的等级观念。商人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直到三国时期,某个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将军搞了一出白衣渡江,假扮商人偷袭了自家盟友,军队行商这个角色才开始慢慢淡出历史的舞台。
  也不是没有,只是更集中化,变成了世家才玩得起的敛财方式。
  当然,那都是后话,为了更好的将手中战利品置换成真金白银,也为了让士卒在外能往家里寄一些书信和不那么贵重的物品,崇侯虎特意在后师不远处准许行商设置移动军市。
  往常行商负责交易的,除了大量的战俘人牲以外,无非一些金银饰品,又或者礼器、祭器这些。
  有时候也会承接主将们一些运输大队的任务,这年头,商人的基本信誉还是有的,很少有捞一票就跑的,能跟诸侯混熟的,这层关系都比大多数货物更值钱。
  甚至还有很多拿行商运粮、买卖一些其他国家才有的军事装备的案例。
  嗯,这些东西都得是知根知底的大商人才玩的转的。
  但是伱也别给什么和氏璧、金缕玉衣这种稀世珍宝的话,还是那句话,风险和价值共存,就看这一杆秤往那边倒,能倒多少。
  现在战斗的对象可不是诸侯混战了,没有人牲,也没有各种金银财宝,跟着崇城联军,能图什么利呢。
  异兽肉,腌制或者熏干之后也能保存许久,这可是平日里大王都吃不到的宝贝,更不用说,很多异兽在山海经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功效。
  什么吃了以后健步如飞,吃了以后百毒不侵,还有吃了以后金枪不倒的。
  这可都是宝贝。
  孟竹臊红着脸,看着这个从小就跳脱顽皮的弟弟,一时有些凝噎,只得低着头,生怕别人注意到。
  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吆喝,这也是一种本事,孟竹就做不到,盯住他的目光多了,他都会紧张的说不出话。
  孟尝何许人也?前世销售专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学的那些什么渠道分销、大客户管理之类的专业知识全还给了老师,但脸皮厚这是在社会实践里练出来的。
  “你这真是从从的肉?可别是拿环狗糊弄我等。”原本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人来人往的锦衣富商见状,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上前问询道。
  无他,实在太多了,要不是昨天孟尝昏迷之后,梅鸾切了大半,给崇侯虎犒师用掉了,他这货摊上还能堆积更多,按从从那个体型,割下个两三千斤不成问题。
  这种独自斩获的战利品一般是不上交的,就算主将想要上交也不过五成,梅鸾这厮趁着自己昏睡,直接就切走了四分之三。
  说起这事,他就来气,你梅鸾想要,也不说一声,不告而取,还蹬鼻子上脸,觉得拿了他的战利品是看得起他。
  气得孟尝牙痒痒,迟早找个机会,让这崽子给自己还回来。
  “哟,这位大爷,一看您就是体面人。”
  “昨晚上大营里烹了一顿从从宴,想必您是知道的。我是谁,您不妨问问在军市里路过的弟兄们。”
  说完周边看热闹的兵士便纷纷捧场,对着孟尝夸耀了起来。
  “原来是斩杀从从的孟校尉,真是失敬!”听到周围兵士的解释,富商立刻笑了起来,周围的商人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开始询价。
  “我这儿肉不多,也就剩个两三百斤左右吧。一斤肉,一金。童叟无欺,概不赊欠。”
  这时候的大商刚刚摆脱了贝币,开始用起了铜铸刀币,一金,也就意味着一百刀币,换算成一家三口人的口粮的话,一刀币足够换一石粮,一石粮等于一百二十斤,这里的粮指的可不是稻米,而是稷(粟米)和黍(黄米)。
  北方多干旱,较为寒冷,多以种植稷和黍为主。
  这年头也没有学会处理麦粉,馒头包子是没有的,麦只会是平民、奴隶的口粮,正常的生民、贵族都不会优先食用麦。
  饶是富有的商人们也纷纷咂舌,直呼太贵,先前卖环狗肉的时候,一斤肉才十刀币,你这从从有什么食之力加成?,一下就翻了十倍。
  “诸位,且听我言,这从从,可不比环狗,目前大军搜尽燕山也才仅此一只,别看这从从,书上没有记载食之有什么用。”
  “但是狗肉大补啊,从从更是补上加补。”
  这下没人兵士捧场了,纷纷尬笑道:“我没有,我昨晚闹肚子,孟校尉你可别瞎说。”
  谁叫梅鸾这厮黑不少肉,帐下四五个校尉都分了不少。
  边说,孟尝还边拍着巴掌,浑然不觉孟竹都要羞到昏死过去了,这都什么虎狼之词,真让梅鸾将军听见,他怕要直接杀你。
  “大军几十万人,能有口汤喝就不错了,哪有肉吃,诸位想一想,一口汤都有如此奇效。”
  “这要是直接食其肉?”
  行商们眼睛一亮,和孟尝对视一眼,小兄弟道行不浅,年纪不大,活儿不少。
  “英雄,我出两金一斤肉,全给我吧,也省得你一个个的去卖了。”
  最先询价的富商拍着大肚腩大气的说道,急的周围的商人纷纷叫嚷,但就是叫不出更高的价格。
  “陆先生,您可不能吃独食啊,孟校尉,别听陆大人的,我吃不下全部,十五金,分我十斤肉,如何?”
  孟尝看着先前的富商,笑得更开心了,陆大人,那不是陆嘉吗?崇侯专用行商世家的话事人,这位人物可以说是崇侯杀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一路跟着崇侯的军队做起来的,也是深得崇侯的信任。
  “诸位大哥,不要急,人家陆大人先开口,我总不能为了一点细枝末节就坏了规矩,说好了先到先得。”
  “不过,诸位不慌,鄙人还有从从犬齿制成的项链,佩戴此项链,可驱邪避煞,各位富甲一方,想必平日里做生意,难免会有日夜兼程的时候,遇到邪祟挡道也是常有的事,此项链,虽退不了邪祟,但周身一两丈内,普通邪祟近不得身还是可以办到的。”
  “诶诶,别抢,竹哥,维持秩序,别傻站着了。”
  “我这儿还有……”
  周围兵士暗自咂舌,孟校尉真是了得,这卖肉得挣到不少钱吧,打完仗回家还当个锤子兵,讨上几房妻妾,买上几十个奴隶,都能过上富家翁的地主生活了。
  大丈夫当如是也。
  趁着孟竹和众商人结算时,孟尝拉着陆嘉的衣袖,两人悄咪咪的走到了一旁。
  “陆大人和崇侯的关系,早有耳闻,在下有一事相求,不知陆大人可否相助。”
  陆嘉也是颇有兴致,刚刚收到近三百斤从从,回头腌制一下,让人带去朝歌售卖,别说一斤肉一金了,遇到达官贵人,一斤肉十金也是大有可为。
  货物嘛,当寻常肉制品能值几个钱,变成保健品,啧啧,多得是人买单。
  “孟校尉但讲无妨。”
  “您看,这四五百金我也带不回去,您是肯定能挣大钱的,也不在乎我这点小本生意,这四五百金我抽出三百金交到您手里,你帮我带回崇城西市孟村,交给我父孟熊,不知可否。”
  交易战利品后再把钱交给熟悉的商人,他们返程倾销时顺带捎回家,这是很多兵士都喜欢做的事情。
  行商也乐得如此,通常都会抽出一成来作为运费,毕竟回程的路上也要雇佣兵保护,一路上人吃马嚼的也算是个成本。
  “能得孟校尉信任,陆嘉不甚心喜,校尉大人请放心,有我陆嘉在,此信定然送达,三百金,分文不少。”
  孟尝露出心领神会的笑容,这陆嘉会做人,是个值得长期合作的,不然抽他三十金的水,他还有些怪心疼的。
  “陆大人高义啊,既如此,往后小弟战阵所获,也不劳烦别人了。”
  “市价,环狗一斤十刀币,我取八刀币;再有从从等其他异兽的斩获,我也不卖别家,直接上门找您,如何?”
  陆嘉抚着孟尝的胳膊欣喜的说道:“真乃猛士也,能得您的信任,嘉感激涕零,不胜荣幸。”
  处理完战利品,还得到了一个长期倾销,能吃下大量抛售的大商人支持,孟尝是喜不自禁。
  就连原本羞涩的孟竹,也忍不住笑歪了嘴,孟尝分了他五十金,他全部委托给了陆嘉寄回家。
  这五十金,就算他战死,家里也衣食无忧了,弟弟妹妹还能找到个好夫婿,好妻子。
  大营内也陆陆续续传开了,孟军侯卖从从肉,直接捞金五百,听闻消息的人都惊呆了。
  这三五百金对于崇侯而言,不值一提,但对于这些普通人来说,这可真是一辈子都挣不到的天文数字。
  嗯,类比一下,相当于在现代,直接给你五百万现金,让你随便花。
  你就换成一个千万富翁,能白拿五百万,那也是能让富翁眼红的事情。
  普通人也就图一乐呵,自己又没有单杀从从的本事,也没有孟军侯那么厚的脸皮和口才,也就干羡慕。
  如此看来,这些异兽,也不一定是灾祸啊,只要利用的好,不仅能刷技能,还能发家致富。
  真好,感谢从从老铁送的五百金。
  对了,还有技能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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