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城堡

  coco奶茶店关门的第三天晚上,张明回到了这里,他来找储钱罐。
  老板娘短信说储钱罐藏在柜台后那块地板砖下。
  张明在柜台下找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一块边缝有点大的地板砖,他敲了敲,声音确实是空心的。之前他还真没想过老板娘会在地板砖下藏着东西。
  他找来螺丝刀,沿着缝把那块地板砖翘起来。
  只见下面是一个小小的暗格,里面躺着一个金色的招财猫储钱罐。
  储钱罐是瓷的,仅小孩拳头那么大,张明拿起来摇了摇,金属的响声,他借着灯光从投币口望进去,依稀能看见里面放着金属之类的东西。
  他心里很好奇,究竟是啥宝贝让老板娘这么藏着。
  最终,他还是听从老板娘的话,没有打开。
  把招财猫装到外套的内口袋里,张明就出了奶茶店。接下来,他要去攒钱和攒功德了。
  晚风习习,西莞这个城市华灯初上。
  遥想当年,莞式服务驰名天下,然后,一名记者改变了一座城。
  这些年,因为人工成本问题,大量的加工厂转移东南亚,这个被誉为“世界工厂”的城市已经走下了它的巅峰。如果这条支柱一直在,北上广深后面说不定要加多一个莞字。
  当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的西莞还是能够维持在新一线城市的水准。而且现在这样更适合生活,人口中上,物价房价中上,人们的压力没有北上广深那么大,附近几个大城市的白领有扛不住压力的,最后都跑这里来工作了。
  此刻,张明穿着旧校服,换上一双拖鞋,十分休闲地在逛街。
  因为他出身于外地的贫困县,所以每当他走进市区,看着华丽的商场和闪耀的霓虹灯,他都会心情澎湃,暗暗给自己鼓劲。
  他知道,城市的美丽永远不属于穷人,属于穷人的只有那阴暗潮湿的城中村和吃不完的猪脚饭,但每个穷人都是带着梦想来到大都市的,只要努力拼搏,谁都有机会在这个城市过上好生活。
  梦想归梦想,现在的他,依然只是一个穷书生。
  “唉!”张明叹了口气,却很快又对着天空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莫欺少年穷!我迟早要咸鱼翻身!
  乐观者不一定会成功,但成功者一定乐观。
  张明把人皮面具戴上了,经过林寡妇那晚的事,他知道隐藏年龄很有必要,毕竟大伙都不相信一个高中生能懂什么,他长的又比实际年龄嫩,所以解释起来特别累。
  但是这面具戴上后依然是个青年小伙的面容,大不了几岁,如果可以选,张明真的想选个老头的。
  等他戴好面具后才想起自己穿的是校服,他差点被自己蠢哭了。
  现在也懒得回去换了,今晚只能将就下。
  走着走着,他穿过了人头攒动的闹市,来到东城县前街镇一个高端住宅区,这里有很多别墅群,街道开阔而行人极少,偶尔出现在街头的都是豪车。
  西莞虽然走下了巅峰,但是这个城市早已孕育出无数的顶级富豪,前街镇、豹门镇……这些富人区,都是藏龙卧虎的,三大家族四小财阀仅仅是已公开的豪门。
  张明的手里现在拎着一个小医疗箱子,是他刚买的,用来装着他的针灸盒还有画符工具。虽然这些东西可以放在八卦镜的次元空间里存着,但是张明并不想在大庭广众下把八卦镜的秘密给暴露了。
  一路走过来,他偶尔会开下灵眼观察周围的行人,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类似林寡妇儿子那种情况,然后卖给对方一张符,如果对方没钱,那赚一点功德值也是美滋滋的。
  但是走了一路,却始终找不到目标客户。
  这会他才明白,寻找客户几乎是每个行业的难题,特别是创业初期。
  就在他准备离开这个高档住宅区转而寻个人流量大的商场逛逛时,他看到前面有一栋大豪宅,很有欧美风格,是一座带大庄园的古堡,叫做“普希金庄园”。
  而这时候吸引他的是庄园前面的一辆路虎suv,车里下来三人,他们打开后车门,用担架抬着一个病人,急忙忙地往古堡里送。
  张明觉得很疑惑,这病人咋不送医院,往这里送呢?
  他看到担架上是个外国男人,他的手掌不知被什么野兽咬了个伤口,流出来的血都是乌黑色的,张明在灵眼状态下看到,那伤口还冒着黑色的烟,这明显是煞气。
  张明十分好奇,同时也有点兴奋,救人为快乐之本,六壬针灸术专治疑难杂症!
  他赶紧跟着担架走,但是在城堡门口被两个穿西装的保镖人物给拦住了。
  两个保镖都是高大威猛的外国男人,他们看着张明,用不太熟练的中文问:“你做什么的?”
  张明挠挠头,还没作答,其中一个保镖疑问道:“您……您也是医生?”
  原来那保镖看见张明手里的医疗箱了,只不过他看张明又穿着校服,一时有些不解。
  “没错!”张明赞赏地给外国保镖男竖起了大拇指:“在我老家那条村,人人称我为‘张仲景转世’。”
  保镖半信半疑,但还是让张明进去了,其中一个还给他带起路来,因为这城堡很大,前面又是个大庄园,外国土豪的住宅都是这样的。
  穿过大庄园,他被带到一个大厅,只见这大厅里有张病床,还有不少高科技医疗设备,先前看到的那外国病人现在就躺在病床上。
  大厅里已经聚集了十几个人,这些人有不少是医生的打扮,病人一送进来后,这些医生就十分兴奋地围上去,好像医好这个外国人就能扬名立万似的。
  但是这群医生观察了病人的伤口和医院的检查报告后,他们却个个束手无策,尴尬摇摇头,纷纷退到一边。
  张明初来乍到,整个情况还没搞清楚,所以就先默默地跟在大家身后当一个没有存在感的小透明,他悄悄拉了拉旁边一个人问:“大哥,怎么病人不送医院,送这里啊?”
  那哥们头也不回,耸耸肩道:“送去人民医院,说要截肢,病人不愿意,就回来了。”
  张明点点头,煞气不是病毒,属于玄学范畴,正常医学没有对付手段,截肢确实是防止扩散的最好办法。
  但是,对张明来说,没有什么事是不能扎一针解决的,如果有,那就多扎几针。
  那哥们回过头,他竟是开了灵眼的,他看到张明也有灵眼,就说多了几句:“你能看见那伤口有煞气吧,咱们神仙打架导致的伤病,凡人医生一般是治不了的,都得仙界的神医们出手。所以这城堡的主人通过人脉关系,召集附近富豪们的家庭医生前来会诊,三大家族供奉的神医都被请来了两位呢。”
  张明问:“这里都是神医吗?”
  “老弟,一看你就是刚入圈的杂鱼。”那哥们笑道:“跟你说吧,大财阀必定会供奉两种超凡者——神医和神武(护卫),因为财阀之间争斗受伤很常见,有一位神医坐镇那可是实力大增。但一般财阀是供不起神医的,神医眼光极高。除了三大家族的家庭医生外,这里其他医生都算不上神医的,大家最多就是医界中的精英级别。”
  张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你这打扮倒是挺怪。”那哥们看到张明穿着校服,着实有些不解,但是他也没再理会张明,扭过头看向病人那边。
  这时,张明在人群里发现了一个熟人,居然是秦晓晓!他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对方!
  他当然不会上去打招呼了,秦晓晓伤他的一幕幕还历历在目,特别是对方那些看不起他的言语让他很扎心。
  那句“我宁可被你记恨一辈子,也会站汤家那边”,张明毕生难忘。
  此时的秦晓晓就不可能认出他来了,因为他戴了人皮面具,脚上穿的又是拖鞋。
  秦晓晓是跟她堂姐过来的,她堂姐是站她旁边的那个青年女子,叫做秦春。
  秦春长的一般,脸有点长,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虽然和堂妹秦晓晓一样白,但不算是美女,跟秦晓晓这种班花站一起,现在旁边的男医生基本都是斜着眼睛偷看秦晓晓而不是她。
  秦春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医生,加上秦家豪宅就在附近,所以她今晚也获得邀请过来会诊这个“特殊病人”,还带上了堂妹秦晓晓做伴。
  秦春知道自己是没能力对付这个病例的,她只是来瞻仰一下三大家族供奉的神医人物而已。
  秦家虽然也是财阀,但是供奉不起神医,现在他们家族里的那个家庭医生,医术甚至还比不过秦春。
  就在这时,门外走来一个中年人,没穿大白褂,但所有医生都是肃然起敬,抢着排队上前问候握手。
  秦春激动地跟秦晓晓道:“晓晓,那是岳大家族的神医梁安,封神前还是我的校长,大家尊称梁圣手,是顶级的医学专家!”
  秦晓晓点头:“嗯,我记得,来过我们家一次,把爷爷都高兴坏了。”
  梁圣手跟大家打过招呼后,来到病人身前仔细诊视。
  大家不敢出声惊扰,全场十分安静,人们都充满希冀地看向了这位孙家神医,如果连他都没办法,那就真的是没希望了。
  梁圣手开启灵眼,一番诊视下来,眉头越皱越紧,低声呢喃着:“伤口恶化的太厉害了……”
  他用医疗工具在伤口上拨弄了几下,但是半晌,叹了口气,摇摇头,跟病人旁边的家属道:“我最多只能是保住大臂,小臂还是要切掉。”
  全场微微骚动,大家纷纷感慨此伤口之恐怖,连梁圣手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但是毫无疑问,梁圣手已经比其他人都强了,在医院的时候病人可是被要求切整只手的,所以大家现在也是十分敬佩梁圣手的本事。
  就在这时,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还是要切小臂吗,梁圣手,让我看看。”
  大家心中一惊,什么人敢这么说话?梁圣手都没辙了你还能做的更好?
  一个青年男子快步走进来,他长得俊朗,眉宇间藏不住年少有为的傲气。
  “原来是他!”人们纷纷望去,然后大家居然露出了一副“可以理解”的神情,明显都承认这个男子是有资格傲的。
  因为他是汤大家族的神医,虽然年轻,但是学历惊人,乃顶级学霸出身,后来又拜昆仑布医真人为师,如今中西医术大成,在医界享有盛誉,被汤家拜为神医。
  今晚这里,也就他敢在梁圣手面前谈笑风生了。
  “谢老弟,你看看吧,老夫真的只能做到这样了。”梁圣手拱拱手向这个医界的后起之秀表示敬意,然后大方地退到一边。
  秦春十分兴奋地拉了拉秦晓晓:“晓晓,你未婚夫谢神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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