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白毛福尔摩斯

  第3章 白毛福尔摩斯
  “卧槽——女版福尔摩斯!!!”
  沃森得知如此惊骇的消息,内心情不自禁吐出一句国粹,好在他情绪自控几近可以做到喜怒不形于色,没让诧异的神色完全浮上脸庞,只是显得微微皱眉。
  小斯坦福观察到战友表情中的细微变化,说道:“沃森,你也认识夏洛特?”
  “倒是略有耳闻。”
  沃森迅速收敛诧容,故作轻松地笑了笑。
  实则他内心已经生起万丈波涛,假若这个世界当真是柯南道尔所著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那自己这沃森岂不是应该译作华生?我穿越成小说里的人物了?!!
  “有意思,可真是有意思!”
  当得知自己极有可能已经穿越成为小说中的虚构人物,沃森反倒是有些暗喜,跟着福尔摩斯混……似乎也挺有趣的,看来今后的日子不会无聊了。
  不过,沃森依稀记得原著中的华生是名校毕业的军医,怎么到自己这却变成了孤儿大头兵,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者偏差?
  谈话间,他们拐进一条窄巷,穿过一扇小小的边门,进入巴茨医院内的一栋小侧楼。
  此地不知为何有些阴寒,有股太平间特有的凉意。
  小斯坦福似乎对这里了如指掌,他们沿着昏暗的白石石阶上楼,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侧是刷得粉白的墙壁和一扇扇深褐色的房门。
  差不多到了走廊尽头,穿过低矮的拱顶过道,一直通往贴着化验室牌子的房间。
  化验室相当宽敞,四处杂乱地摆放着数不清的玻璃瓶,里面装着颜色各异的液体和颗粒。几张又矮又宽的长桌横七竖八地排列开,上面摆放着煤气本生灯、试管、蒸馏瓶等实验用具。
  屋子里只有一个人在工作,她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上伏案工作,沃森只能看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纤细背影,和高高束起的浅金色马尾。
  她似乎正聚精会神地研究着桌上的物品,全然没有发现有人到来。
  小斯坦福和沃森打了个眼色,悄声说道:“你看我可没乱说,她对待起科学研究那可是相当的专注。”
  沃森点头赞同,两人很是默契地保持寂静,没有去干扰女侦探的研究。
  顷刻之后,那道浅灰色的背影倏地蹦跳起来,欢呼雀跃道:“发现了!我发现了!”
  她的嗓音略带些沙哑和低沉,颇具磁性。
  小斯坦福似乎也被这股欢喜劲感染,浅笑着问道:“夏洛特,你发现了什么这么高兴?”
  女侦探闻声转过身来,兴奋地大喊道:“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和血红蛋白发生沉淀反应,别的都不起作用。”
  沃森这时才得以一睹这位后世鼎鼎大名的大侦探的真容。
  她的相貌外表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极为惹人注目。
  身高将近六英尺,体态极为高挑修长,一头浅金似白的长发束成高马尾,显得格外地精明干练。
  女福尔摩斯祖上似乎有其他国家的血统,雪白肌肤如上等的瓷器般细腻无暇。她的五官棱角分明,带着几分中性的俊美,更显得英气十足。
  浓丽的剑眉稍稍上挑,一双巧笑倩兮的丹凤眼略带着浅浅的下三白,更突出灰色瞳孔的深邃,鼻梁高挺而优雅。
  她在欢笑的时候,两片薄薄的嘴唇会微微上翘,尤显清冷,略带浅浅美人沟的饱满下巴也令她的长相更具辨识度。
  “这么惹人注目的长相,似乎不太适合从事侦探这类需要隐蔽作业的工作呢。”沃森这么想道。
  “夏洛特,这位是沃森。”小斯坦福介绍道:“沃森,这位是夏洛特。”
  夏洛特友好地伸出手,“您好,沃森先生。”
  “您好,夏洛特小姐。”
  沃森与之相握,她的手劲挺大,掌间并不柔软,拇指下的肌腱、四指指肚和虎口间都生有淡淡的茧子,看来平常有练习击剑或是枪械的习惯。
  他还留意到,对方在白大褂下穿着一套中性风的服饰,洁白衬衫配上棕色马甲,紧身马裤勾勒出浑圆大腿,高筒的真皮马靴擦得蹭亮。
  夏洛特问道:“您是刚从富尔斯坦回来吧?”
  沃森听到这经典的对白,无声地笑了,看来这是要和自己秀一波演绎推理法啊。
  他针锋相对地反问道:“没错,而您是从城外的庄园来的吧?”
  夏洛特闻言愣了一下,原本准备抛出的推理说辞硬生生咽回腹中。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皮靴,联想到今晨入城时所见的泥泞街道,显然城内下过一场大雨。可福尔摩斯家居住在城外的庄园,地面未经雨水湿润更为结实,踩踏上去也不会沾染泥印。
  是从我的靴底推断出来吗……夏洛特抬头对上沃森那双黝黑的眸子,仿佛能从里面看出某种熟悉的东西,那是自己每天晨漱时都能从镜中看到的理性特质。
  二人相视一眼,忽而会心大笑,两只手掌握得更加紧实。
  “哈哈哈,利兰,伱这个朋友很有意思啊!”
  “哈哈哈,早就听说伦敦城里有一位聪明过人的夏洛特小姐,今日正式见面,才知道果然是名副其实!”
  沃森和夏洛特这一番客套下来,俨然熟络得像是相识多年的好友,让一旁的真·好友小斯坦福都感觉自己似乎有些多余。
  他连忙插话以示存在感,指着女侦探手中的试管问道:“夏洛特,你刚才说这个试剂只能和血蛋白发生沉淀反应……到底有什么用处?”
  夏洛特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说道:“如此划时代的发现,利兰你现在都还没有察觉出其中的重要性吗?亏你还是医学院的博士生。”
  沃森开口说道:“是用作干涸血迹的鉴定吧?”
  “当下流行的血迹鉴定法还是愈创木脂鉴别法和显微镜观察血球,这两种方法既难操作又不够准确,还无法检测干透了的血迹。”
  “而夏洛特小姐的这项发现,操作简便并且还同时适用于干湿血迹的鉴定,可以说是解决了困扰业界已久的血液鉴定难题。”
  沃森还依稀记得这一段内容,再加入了自己的一些认知,向小斯坦福解释道。
  夏洛特美目一闪,在心中对沃森的评价又添上几分,“没错!有了我这新型检验方法,从此血迹鉴定再也没有任何困难了!”
  沃森轻轻鼓掌道:“祝贺,祝贺!这夏洛特·福尔摩斯鉴定法将来必定会传播全世界!到时候成百上千的罪犯都再难逃脱法律的追捕!”
  夏洛特一手抚胸,微微欠身鞠躬谢意,浅笑谦虚道:“您说得没错,若是早早就发现这个方法,之前的冯·比绍夫杀人案、梅森案、马勒案、勒菲弗尔案、萨姆森案……还有诸如此类的二十多例案件,这些案件的凶手早早就应该被捆上绞刑架了。”
  “你可真是一部行走的罪案活字典。”小斯坦福也笑着鼓掌道:“以你这渊博深厚的罪案知识,简直都可以创办一份关于犯罪案件的报纸了……干脆就起名为《警事旧录报》吧。”
  沃森也很是客气地恭维道,“关于犯罪案件的报纸……听起来十分有趣嘛。”
  “不说这些玩笑话了。”
  夏洛特摆了摆手,“利兰,这次过来找我究竟是有什么事情?可别又是来邀我去参加什么贵族舞会,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参与这些无聊的事情。”
  “这一次你可真是错怪我了。”小斯坦福一副大受冤枉的表情,指向身旁的战友,认真地说道:“这次来找你主要是为了沃森,他刚刚才从军队退役,正打算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我昨晚在酒席上听其他人说你最近正打算要扩张侦探所,肯定需要增加人手吧,你看沃森怎么样?”
  “你别开玩笑了,以沃森先生的敏锐洞察力,完全足够自己承担起一家侦探所的事务,根本不需要来我的侦探所里充当一名低微的助手。”
  “不不不。”
  沃森连连否认,“我在侦探界还是个未入行的新人,能够在夏洛特小姐手下学习是我的荣幸,我也不需要丰厚的报酬,只要足够温饱即可,况且……”
  沃森顿了顿,意味深长地说道:
  “况且我有一种预感,跟着夏洛特小姐破案,肯定会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
  夏洛特沉吟片刻,思考着此方案是否可行,半响后才开口道:“好吧,既然有利兰你作担保,我看沃森先生也的确符合我的要求,能招到这样一位助手简直是我的幸运。”
  “哈哈,那是当然,沃森可是我们伯克郡旅的苍鹰,有他加入你的侦探所,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小斯坦福见总算是达成给沃森许下的承诺,也是爽朗地大笑,他可不想在这位偶像面前落了面子。
  沃森也很是高兴,担任福尔摩斯的助手是桩极为有趣的差事,“那我们现在就签合同?”
  “嗯……我下午还有事情要忙,不如明天一早沃森先生再过来我的侦探事务所,我今天也好让律师准备好合同。”
  “没问题,那您的侦探所开在哪里?”
  沃森这就是明知故问了,福尔摩斯的地址在后世赫赫有名,他岂会不知,但还是想听正主亲口说出那个地址。
  “贝克街221b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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