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巨变

  聚会的发起者叫王子文,因为父亲是某市高官,毕业仅仅三年,资产已经足够让很多人一辈子仰望了。
  数十个同学,在聚会中都隐隐形成三个小圈子,一个是王子文,刘云志的圈子,都发展的不错。
  一部分是人发展的很一般,两个小圈子尊卑亲疏便彰显了出来。
  剩下的一个圈子就是叶凡这边,他在大学里也算是风云人物,交好的同学也有七八个,毕业三年来基本都有联系。
  众人几杯酒下肚,略微的疏远感就消失了,一面缅怀校园中的青葱年少,一面吐槽进入社会后的酸甜苦辣,不时互相打趣,互相揭老底,场面热火朝天,倒是三个圈子中最热闹的。
  吃好,喝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三年未聚,不仅仅是吃喝,众人约好明天去爬泰山。
  叶凡没有喝酒,考虑这么晚打车不太方便,也不太安全,因此开着奔驰车将三个女同学送了回去。
  他没有在意刘云志,刘云志却一直在注意他,见了他的奔驰车,脸上火辣辣的痛,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扇他的脸。
  现在想起来,叶凡下午的态度哪里是不好意思,分明就是不屑。
  送了最后一个女同学到家,距离家里已经有两个小时车程,叶凡干脆就住酒店。
  酒店房间中,叶凡小心翼翼拿出背包里的画,将画铺平在床上,细细打量。
  “我现在可以大概可以确定,我的梦不仅仅是梦。”
  “梦中
  的那一对男女,那个婴儿,到底和我是什么关系?”
  “这世界上真的有可以对抗天威的仙神吗?”
  叶凡轻轻抚摸着画,不知道为何,一股亲近感油然而生,忽然间,他全身一震,只觉得心脏处开始发热。
  一股股热流从心脏处蔓延至五脏六腑,四肢百骸。
  随着时间的推移,心脏处越老越炙热,似乎有一座火炉钻进了胸腔中。
  这么高的温度,按道理会非常难受,可叶凡只觉得非常温暖,像是在温泉中,舒服的几乎让他呻吟出声。
  “我的血,似乎在奔腾。”
  恍惚间,叶凡看到了自己的心脏处源源不断涌出沉重,雄浑的鲜血,其中竟然夹杂着金色的血液。
  “我的血,在洗练我的身体。”
  叶凡脑海中蹦出了这个念头。
  嘣嘣嘣嘣!
  带着金色的血液渐渐替代了原本鲜红色的血液,他的大筋变的更加坚韧一样,大筋如弓弦,绷紧可以爆发出弓弩般爆发性的力量。
  紧接着骨骼,血肉,皮膜,被金色的血液冲刷,洗练,温养。
  让骨骼便的更加坚硬,皮肉变得更加紧实。
  叶凡意识渐渐模糊下去,等到他再次醒来,天已经蒙蒙亮,躺在地上的他一个弹跳起身。
  咚!
  叶凡捂着头颅,呆呆的看着天花板。
  酒店房间房顶接近三米,刚刚他仅仅是一个弹跳,头颅就狠狠的撞在天花板,不仅没有感到疼痛,反而将天花板撞出了一个坑。
  “这还是我?”
  叶凡
  心中无比震惊。
  篮筐高度三米出头,能够灌篮的很多,但即便弹跳力最出色的篮球运动也无法跳跃使得头颅和篮筐齐高。
  而他,只是轻轻一跳,没有使出全力。
  “好强的力量。”
  叶凡重重握拳,只觉得无穷的力量席卷全身,他将房间中的一切重物都试了一遍,百十斤的东西在他手里都像是轻若鸿毛。
  “那绝对不是梦!”
  如果之前只是大概率,那么现在的可以确定了,那绝对不是梦。
  看着床上的那幅画,他不禁悠然神往。
  弹指破天威。
  于世间全无敌,便与天战?
  是否有一天我也可以达到这种地步?
  …………
  泰山,巍峨沉浑,气势磅礴,尊为五岳之首,号称天下第一山。
  自古以来泰山便是神圣的象征,位于古中原地区的最东部,被黄河与汶河环绕,在古时被视作太阳初生万物发育之地。
  山莫大于之,史莫古于之!
  泰山雄伟壮阔,具有厚重的历史沉淀,可追溯到上古三皇五帝时期,是冀近神灵之地。
  “天高不可及,于泰山上立封禅而祭之,冀近神灵也。”
  横扫六国的秦始皇,雄才大略的汉武帝,都曾在泰山举行过旷世封禅大典。
  而在此之前,上古时期更早有七十二位帝王在泰山封禅。
  先秦古籍《管子.封禅篇》曾有记载:“昔无怀氏封禅泰山,禅云云;伏羲封泰山,禅云云;神农封泰山,禅云云;黄帝封泰山,禅云云;尧封
  泰山,禅云云;禹封泰山……”
  上古时期,诸多圣皇与古帝无一例外,皆选择在此封禅,令泰山笼罩了重重迷雾,透发出无尽神秘气息。
  春秋时期,孔圣曾往来汲汲于泰山,寻觅上古封禅大礼的遗迹,但却空留遗憾,未有所获,弟子追问时难以回答。
  久久仰望着巍峨泰山,叶凡似乎知道为什么泰山是天下第一山,为什么数千年来受到帝王,先贤的的探索。
  恍惚间,他似乎看到的不是不到两千米的泰山,而是十万米的擎天巨岳。
  “好久不见。”
  一道珠圆玉润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叶凡回过神来,看向身侧几米外的李小曼。
  三年过去了,李小曼依然婀娜挺秀,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她身高能能有一百七十公分,戴着一副太阳镜,乌黑的长发随风飘舞,站在那里亭亭玉立。她的穿着很简单随意与清凉,下身是一条到膝盖上方的短裤,美腿白皙,修长动人,而上身则是一件印有卡通图案的体恤。
  李小曼无疑非常美丽,肌肤雪白细嫩,眼睛很大,睫毛很长,显得很有灵气,整个人不张扬但却很自信。
  在她身边有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相对于东方人面孔的柔润平顺来说,他具有一张典型的西方面孔,很有立体感,鼻梁高挺,碧蓝色的眼睛微微凹陷,金发有些卷曲,以西方人的审美观来说很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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