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逛母校

  望阗县公安局楼下,江飞宇正在跟一个民警握手道别。
  江飞宇:“尹科长,今天这事麻烦你了,耽误了您这么久的时间。”
  尹科长:“江先生客气了,这本来就是我的分内之事,可惜的是,难得我们县里出了江先生这样的人中龙凤,居然要迁到外地去,真的是我们县的一大损失啊!”
  江飞宇:“尹科长,您言重了,望阗县毕竟是我出身和长得的地方,把户口迁出去也是为了工作需要,再说我父母双亲也在这里,无论走到哪里,根都在这里,断不了联系的。”
  尹科长:“以后,希望江先生常回来看看家乡的父老乡亲,要是回来投资做生意,我们更欢迎。”
  江飞宇:“一定,一定。”
  尹科长:“那我就不送了,二位慢走。”
  江飞宇:“留步,再见!”
  李婉依:“尹科长,再见!”
  尹科长:“再见!”
  江飞宇和李婉依向公安局院内的商务车走去。
  上午,江飞宇和李婉依来到县公安局,找到户籍科的尹科长说明来意后,就受到了尹科长的热情接待。
  由于江飞宇的个人情况特殊,他的户口迁出,按照涉密制度还需法制、监察、分管的副局长等签字盖章,尹科长亲自处理,忙前忙后地跑了1个多小时,终于把江飞宇迁户口的事情给搞定了。
  回到车上,看着也快到12点了,江飞宇指路,众人先找了个地方吃午饭。
  几分钟后,车子驶到一条小吃街。
  曾广茂:“老板,是这条街吗?”
  江飞宇:“对,就是这里,你在路边找个地方停一下,我们走进吧!”
  一下车,江飞宇就被小吃街对面的建筑所吸引了。
  对面就是望阗县一中,江飞宇高中时代的母校。
  看着20年前的老建筑,勾起了江飞宇尘封多年的记忆。
  在外人眼中,江飞宇走出母校只有1年的时间,实际上他跨越的却是20年的时间跨度。
  现在让江飞宇走进学校,他都不一定记得自己当年读书的是哪一间教室。
  站在江飞宇的角度,依稀能够看到学校里破旧的教学楼。
  学校围墙都还是土火砖砌的,墙体起码有十几个年头了,外面都是一层黑色的苔藓。
  其中几处围墙,还能看到长期有人翻爬留下的痕迹。
  因为这段围墙外面就是小吃街,男生为了省路,晚上可没少翻围墙出来吃东西。
  围墙里面就是学校的田径场了,田径场旁的国旗旗杆高高耸立着。
  这个时候应该也只有篮球场是水泥的,环形跑道还是黑煤渣粉压实的,还没换成后世的塑胶跑道。
  足球场也是黑煤渣粉压实的,平时光秃秃的足球场,一旦碰到放暑假的两个月,野草和其他植物就会疯长,有的能长到膝盖那么高。
  只要一开学,不出一个月,踢球的学生又会把整个足球场变成光秃秃的样子,你要是能找到一颗存活的植株,就算我输。
  晴天还好,要是雨天去田径场逛一圈回来,甭管什么颜色的鞋子,都会变成“小黑鞋”。
  ......
  看着发呆的江飞宇,李婉依问道:“怎么了,看得这么入神?”
  江飞宇指着对面的建筑说道:“那里就是我的母校——望阗县一中。”
  李婉依:“那一会吃了午饭,你可要带我进去逛逛。”
  江飞宇:“好啊,不过肯定会让你失望的,我们望阗县一中比较破旧,肯定跟你就读的杭城一中没法比。”
  李婉依看着对面的学校,神情专注地说道:“我又不是来看建筑的,只是想探寻一下你的成长足迹,了解你的过去。要不然,等以后你老了,一个人感怀你的高中时代,我岂不是什么话也接不上......”
  江飞宇看着李婉依的侧脸,心里流过一丝感动,牵起李婉依的手,说道:“走吧,我们先去吃饭,一会再进去逛逛。”
  江飞宇带着几人,找到了大东哥饭店,上次来这里吃饭,还是跟着张冠鹏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呢!
  虽然,这里是张冠鹏同学追女生失败的伤心之地,但是,这家饭店做的菜确实好吃,江飞宇可是凭着记忆中的味道找来这里的。
  到店里的时候,由于是中午吃饭的时间,店里已经蛮多客人了。
  几人找了张空桌子坐下,4人点了6菜一汤,米饭自助管够。
  等了半个多小时,菜才陆续上齐。
  饭店做的菜,多少比家里做的好吃一些,李婉依也吃的津津有味。
  吃饭的主力一直都是曾广茂,这家伙吃了5碗米饭,才把碗筷放下。
  吃完饭后,江飞宇就带着李婉依进学校逛,曾广茂和蒙莉莉看着确实不像学生,就在车上等两人。
  看门的老大爷看了江飞宇和李婉依一眼,见两人脸嫩,估计是回母校溜达的毕业生,也就没阻拦。
  每年一到放寒、暑假,回母校缅怀的毕业生可不少,门卫老大爷也见惯不怪了。
  至于在校的高中生,这年头绝大部分中学生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新衣服,成天穿着校服到处跑,一眼就能认出来。
  学校也没多大,逛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江飞宇和李婉依就出来了。
  下午还要去爬灵泉山呢,两人也就没有浪费时间,很快回到车上,再次出发,朝着灵泉山驶去。
  话说另外一边,撑着竹筏漂流了一夜的墨镜男,一路顺着河流漂到望阗县境内。
  天亮后,怕太显眼引起路人的关注,墨镜男就弃了竹筏上岸,专门沿着乡间的小路或者无人的野外林子赶路。
  墨镜男估计络腮胡此时要么是被击毙了,要么是被警察抓了。
  络腮胡被击毙了还好,一了百了;要是被抓了,以己度人,供出自己也不奇怪。
  而且,平头壮汉那伙人也见过自己,墨镜男也知道自己的样貌辨识度很高,特别是脸上的那道疤,见过的人都很难忘记。
  警察应该已经推算出自己是顺着河流逃跑的,说不定追兵已经连夜顺着河流而下追捕了。
  墨镜男一路上尽量避免被人撞见,都是在没有人烟的地方赶路,碰到村庄都不敢靠近。
  渴了就喝山泉、溪水;饿了,就趁着没人的时候,到路过的菜地扒拉一点能生吃的瓜果,像什么番茄、黄瓜、红薯什么的,可没少偷人家的。
  经过一个上午的赶路后,不知不觉,墨镜男来到了灵泉山脚下。
  昨晚撑了一晚的竹筏,加上赶了一上午的路,墨镜男早就已经疲惫不堪了,他现在需要找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休息,睡上一觉。
  野外蛇虫鼠蚁众多,墨镜男什么装备都没有,可不敢在野外过夜。
  看着远处山上的道观,墨镜男咬牙从后山爬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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