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 搜查

  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幸福里弄堂某栋破旧的小居民楼前,3个人驻足而立。
  胖胖的房东大婶指着地下室的入口,说道:“两位警察同志,你们要找的人就住在里面,他一个月前才在我这里租的房子,当时他一上来就问最便宜的房子多少钱,我看他年纪小,就把放杂物的地下室50块钱一个月租给他了......”
  雷振兵打断了大婶的絮絮叨叨,感谢道:“谢谢你,大婶!”
  胖大婶好奇地问道:“警察同志,那个孩子到底犯了什么事啊?”
  “大婶,我们只是找他配合调查,咱们不能直接说人家犯了什么事。”
  雷振兵解释了一句,就怕这个胖大婶嚼舌根,警察还没抓人,她就传得沸沸扬扬。
  万一对方不是盗窃内衣的贼,这样一来,岂不是把人家名声给毁了嘛!
  “大婶,你先回屋吧,接下来的事情不麻烦你了!”
  吴兴涛下了逐客令,胖大婶只好转身上楼,她就住一楼,趴在家里的窗户边上,也能听到点声响。
  吴兴涛顺着台阶走下去,敲了几下破旧的木门。
  过了十几秒钟,才有一个穿着短裤、大背心的少年打开门。
  少年看样子刚被吵醒的,睡眼朦胧,被太阳光直射,眼睛有点睁不开。
  等缓了几秒钟,看清眼前两人身上的警服后,姚新波的表情立马有些惊慌失措。
  毕竟还是个17的少年,没什么城府和阅历,加上本来就心虚,见到警察不慌才怪呢!
  雷振兵问道:“你就是姚新波?”
  “是......我是。”
  姚新波此时更加手足无措了。
  雷振兵向少年展示了搜查令,说道:“这是搜查令,我们怀疑你跟某起盗窃案有关,现在需要对你的住所进行搜查,请你予以配合!如果你不识字的话,我们有义务把搜查令的内容读给你听,”
  “盗窃案?自己什么时候偷过东西了?”
  姚新波的眼色逐渐从惊慌转为了迷糊。
  “也就是说,他们来找自己,不是因为预谋报仇的事情暴露了!”
  姚新波很快就在心里想通了关节,既然不是因为事情败露了,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姚新波轻松地说道:“哦,我认得字,你们要搜,就进来搜吧!”
  雷振兵和吴兴涛对视了一眼,两人心里都是一阵不解。
  刚才对方看到自己等人第一眼的时候,表情中的惊慌是做不了假的。
  17岁的少年,基本上还不太可能伪装自己的情绪,内心什么想法都表现在脸上。
  为什么对方听完搜查的内容后,就陷入了短暂的不解,以及现在的从容不迫?这不合理呀!
  “进来呀!”
  姚新波反而催促起来,他突然回过神来,自己要报仇只是一个念头,还没付诸行动,即使暴露了,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
  那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
  雷振兵和吴兴涛两人走进了屋内,里面的光线有些暗,过了两秒钟,两人才逐渐适应了里面昏暗的环境。
  这个不到20平米的地下室,真的是一览无遗。
  除了那张小床上随意丢了一些少年的衣物,以及一张小薄毯子,就只剩下墙角的一个破旧旅行袋了,屋内根本没有藏东西的地方。
  一眼就能看完,还搜个屁呀!
  关键是,这个屋内脏得要命,各种酸臭味就不说了,水泥地面上都是各种吃剩的垃圾,就这么随意地丢在地上,苍蝇飞来飞去,看得吴兴涛头皮发麻。
  “不是说有恋物癖的人,都是洁癖嘛?”吴兴涛在心里打了个问号。
  吴兴涛硬着头皮走上前,翻了一下床上的衣服、毯子,又查看了墙角的旅行袋,然后向雷振兵摇摇头。
  没有物证,就不能光凭推断抓人,最多请人家回所里例行询问一番。
  注意了,是“询问”,而不是“讯问”,一般只有对待嫌疑人才用“讯问”,两者之间能用的尺度可是很大的。
  现在,不仅物证没有,人证也没有,把眼前的少年划入嫌疑人,有点牵强了。
  此时,雷振兵的眼神却盯着墙上的照片看得出神,他是办案多年的老刑侦了,自然养成了快速记忆陌生人的本事。
  他一眼就看出了照片上的人,正是昨天学校里面起冲突的那个学生会会长。
  况且,两人昨天早上才起了冲突,就是普通人也不可能这么快忘记。
  吴兴涛顺着雷振兵的目光看去,自然也认出了照片中人的身份,非要用红笔在照片上花了一个“x”,这要表达的意思也太明显了吧。
  姚新波此时也不淡定了,额头上都开始冒汗了,他稍微挪了一下脚步,挡住了桌子底下的塑料瓶。
  塑料瓶里面装的,自然是神秘人给他的迷药,他已经找流浪狗试过了,真的非常有效。
  这东西别说用了,持有都能行政拘留几天。
  雷振兵缓缓地向姚新波靠近,姚新波本能地后退,很快就退到了墙根。
  雷振兵却没有注意到桌子底下的塑料瓶,而是拿起了桌子上的裤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带刀鞘的匕首。
  “哧”的一声,雷振兵拔出了匕首,这是一把开了刃的匕首,以匕首的长度来说,勉强算得上是管制刀具。
  雷振兵盯着姚新波问道:“你收藏管制刀具干嘛?这东西拿到街上,警察就能处理你。”
  姚新波结结巴巴地解释道:“防身......不,是防止小偷......我早上买早餐的时候,被小混混抢过钱,街角卖馄饨的大爷能作证。”
  这事还真发生过!
  那时候他刚到帝都没多久,正处于失去亲人的悲伤中,一个小混混趁他失魂落魄,摸了他口袋里的钱就跑。
  他人生地不熟的,根本就追不上,幸好被抢的钱不多,加起来也就十几块钱,也就懒得报警了。
  雷振兵看他神情不像作假,这才把匕首插回去,放在了桌子上。
  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非法使用、运输、贩卖管制刀具的,才属于违法行为,收藏在家里,还够不上违法。
  何况,对方还是个未成年人,拿把小刀在街上晃悠,最多也就口头教育,没收刀具处理。
  咋地,还想行政处罚,关人家几天?别逗了,程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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