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案情分析

  就在江飞宇三人在外面等得快没耐心的时候,曾广茂等人才从审讯的办公室内出来。
  江飞宇三人赶紧迎了上去。
  此时,一个民警给姚新波带上了手铐,按照案件的处置规定,他将要被送往看守所。
  像他涉及的这种杀人案件,基本不可能允许保释。
  “广茂哥......我怕......我不要去看守所!”
  姚新波紧紧地拉着曾广茂的手,满脸都是惊恐,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
  他以前听人说过,监狱和看守所里关押的都是十恶不赦的坏人,新人进去都会被欺负得生不如死。
  有些坏人被关押久了,还喜欢男风,特别是他这种看起来嫩的雏。
  喻鹤城知道他怕什么,安慰道:“别怕,因为你是未成年人,涉嫌的又是命案,我已经帮你申请单独关押,到了那边如果有守卫欺负你,我会去帮你提出抗议的。”
  曾广茂骂道:“把你的眼泪给我收起来,别在我面前摆出一副熊样,男子汉大丈夫就要坚强点,只要你没杀人,警察早晚会查清真相的,就当去看守所吃几天公家饭,看守所再差劲,住的也比你那个破地下室强。”
  姚新波咬着嘴唇,把眼泪鼻涕吸了回去。
  执行押送的民警开始催促:“走吧,有什么话,探视的时候再说吧!”
  江飞宇等人一路走出办公楼,送姚新波上了院内的警车。
  一番告别后,警车开出公安分局。
  江飞宇说道:“走吧,我们先回去讨论一下,看怎么能够帮到他吧!”
  众人自然以江飞宇为首,也上车离去。
  此时,海甸区分局刑侦支队的会议室内,由范明焘主持的案件研判会议正在召开。
  与会的民警除了范明焘,还有8个民警,其中就有雷振兵和吴兴涛两人。
  吴兴涛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种重大刑事案件的侦办过程,此时翻开笔记本准备做笔记。
  “炜杰,你先介绍一遍案情。”
  范明焘直接点了重案组的组长王炜杰。
  王炜杰拿起粉笔,走到黑板前,说道:“由我给大家简单地梳理一遍案情。”
  “今天早上6点14分,110接警热线接到了誉安苑小区物业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其小区别墅区12栋发生了命案,案情指令流转到我分局后,发案地辖区的派出所立即出警,于早上6点27分到达案发现场,并封锁了案发现场......”
  王炜杰一边说,一边在黑板上把相关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关键属性写下。
  “根据法医对死者尸体的初步勘验,判断死亡时间应该在凌晨的零点到2点之间,更准确的死亡时间还需要等尸检报告......”
  “死者的致命伤口在左颈这个位置,被锋利的匕首一刀割开了左动脉和气管,导致大量失血而亡。”
  “需要注意的是,割破一个人的气管和动脉并不能让人马上死亡,一般会有10到60秒的挣扎时间,而死者在死亡的过程中并没有挣扎的迹象,结合女幸存者孙晓柔的证词,初步判断死者被杀之前,被人用迷药弄晕了,而且是深度昏迷......”
  “根据现场的环境,我们推断凶手是从厨房没有关闭的侧门进入别墅的,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除了死者和孙晓柔以外第三个人的指纹和足迹,推测杀人凶手是戴了鞋套和手套作案。”
  王炜杰拿起用物证袋包裹的匕首,继续说道:“这是我们在离案发现场不到100米的绿化带中发现的,根据绿化带植株被踩踏的痕迹推断,应该是凶手逃离案发现场的过程中遗留在那里的。”
  “凶器上提取到了两个人的指纹,其中多枚指纹与姚新波的指纹吻合,另外一个指纹是雷振兵的,他的指纹为什么出现在上面,大家也都清楚了,这里就不再复述了。”
  “另外,根据姚新波的供述和我们在他住所的搜查结果,确实在他住所搜到一瓶有致昏迷效果的液体,如果从嫌疑人和幸存者身上能提取到同样成分的液体,这将进一步坐实他的作案嫌疑。”
  “我们回归到嫌疑人姚新波本身,从姚文娜的遗书,以及雷振兵和吴兴涛两位同事前期调查的结果来看,姚文娜的自杀,死者欧子鸣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姚新波是有充分的作案动机的,而这一点他本人在审讯中也承认了,还有那个偷内衣贼方檀兴的证词佐证......”
  “最关键的是,姚新波昨晚10点以后,到今天早上9点之前的这段时间,他是不能提供不在场证明的,以上就是我对案件的全部复盘。”
  王炜杰说完后,整个黑板上,都是人、事、物、时空、轨迹的关系图,密密麻麻。
  范明焘看着王炜杰,问道:“你的结论呢?”
  王炜杰说道:“现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姚新波,如果对普通的杀人案来说的话,人证、物证、杀人动机、杀人时间都对上了,几乎差不多能结案了。但是对于这个案件来说,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范明焘似乎对此早有预料,示意王炜杰说下去。
  “第一,我们假设姚新波真的是杀人凶手,他杀人逃窜的过程中,由于慌张不慎把作案工具掉落在小区里也没发现,没道理他到家后发现作案工具遗失了,还能心安理得在床上睡大觉,正常人早就跑路了。”
  “第二,我们都知道雷振兵留在作案凶器上的指纹,是3天前入室搜查的时候留下的,3天之后还能提取到完整的指纹,没有被覆盖掉,至少证明姚新波这3天并没有怎么碰过匕首。”
  “第三,从伤口的形状来说,拔出匕首的过程中必然有血迹喷出,现场地板和床上的血迹斑点也证实了喷血情况确实存在,但是我们在姚新波的身上和他的住处并没有找到带有死者血迹的衣物。”
  “如果占有死者血迹的衣服是被他处理掉了,他既然想到要处理掉带血的衣物,为什么没有处理掉家里那一瓶能致人昏迷的不明液体?”
  “第四,我们查询了姚文娜自杀那天的出警记录,又询问了当时出警的民警,并没有在遗物中看到遗书,那么,姚新波是怎么获得遗书的呢?是谁交给他的?”
  “第五,假设他没有逃走,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能够蒙混过去,审讯的时候,他为什么理直气壮地承认,他确实想杀了欧子鸣,也曾经付出行动过,这非常的不合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