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一口又大又重的黑锅

  可是就算是狗尾巴草长得再粗壮,也只不过是狗尾巴草罢了,还没有鲜花好看呢。
  “妈,这是我拿来种的,我看家里不是有块空地吗?没有计划的话,就留给我种吧。”
  处理好人参,林歆欢进厨房,眼睛亮亮的看着吴秀丽。
  让吴秀丽心一下就软了,自己闺女长得那么好看呦,怎么忍心拒绝她呢。
  虽然不敢苟同林歆欢的审美,还是帮她把“狗尾巴草”种了下去。
  看着林歆欢熟练的挖坑,吴秀丽不知补脑了什么画面,眼睛红了。
  “闺女,你在外面受苦了,晚上让你爸爸给你炖大骨头汤喝。”
  “?”
  “好!”
  林歆欢被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搞懵了。
  但是有好吃的,怎么能说不。
  完全没想到在古代侍弄药田的技能,让养父家背了黑锅。
  吴秀丽还以为豪门连买菜的钱都舍不得,还要让林歆欢种地供给一大家子。
  要是林歆欢知道吴秀丽的脑洞,肯定笑疯了。
  对对对对,就是这样,纯纯的压榨。
  剩下的萝卜被林庄成切成细丝,入锅里轻轻焯了一下,铺垫在碗底。
  一指节的小海虾,在滚水中马上变红,盖在萝卜丝的上方。
  嫩嫩的竹笋,一半做成竹笋红烧肉,一半用来煮笋汤。
  汤里什么都没放,只是加了一些味精和盐,把笋的甜味立马就调动出来。
  整整煮了三个大铁盆子,林歆欢看家里三口人也吃不完,便提议给大伯家送上一些。
  林歆欢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小姑姑也嫁到了另外一个镇上。
  在神山镇里比较亲近的就是大伯家,她跟大伯一家见过几面。
  林歆欢对话痨的壮壮哥,憨厚的大伯,和善的大伯母,好感度还不错。
  有好吃的也愿意分享给对方。
  在越小的地方,越要注重人际关系,说不定啥时候,有让人搭把手的事情。
  林庄成惊喜,他们兄弟从小就感情好。
  结婚后,还是住在附近,不管谁家有什么事情,都会搭把手。
  家里有好吃的,好用的东西,都会分一些,给对方送过去。
  但是林露露经常会抱怨,大伯一直占家里便宜,每次都对送东西过去不乐意。
  说话的时候,还吃着林壮壮给她从县里带回来的车厘子。
  车厘子贵,林壮壮也只买了两斤,就送了一斤给林露露吃。
  到最后,还得到个来打秋风的评价。
  这次是欢欢朋友送来的,他可不敢自作主张把东西送出去。
  没想到还是孩子孝顺,有什么都想着家里人。
  “好~让生生给大伯送过去~”
  林生生应了一声,一拐一拐的走来。
  林歆欢看着三个大海碗和林生生两只小手臂。
  即使已经养胖了不少,还是细细的一圈,大拇子和食指一包,还有缝隙。
  “我去送吧。”拿了一个托盘,把碗放上去。
  林庄成笑得挤作一团,在围裙上擦干净手,连连应好。
  “生生,你给姐姐带路。”
  “姐姐,跟生生走。”林生生就像条小尾巴似的围着林歆欢。
  眼里满满都是崇拜。
  他的心完全被林歆欢笼络过来了。
  他的姐姐是开超市的哎~
  他的姐姐还会煮甜甜的药~
  他的姐姐还会开车~
  他的姐姐吃饭超级香~
  姐姐吹已经初显端倪。
  小孩的快乐超级简单,自从林歆欢开了超市后,林生生从来就没有缺过零食。
  原本家里的零食都是林露露专属,自己连一块钱的辣条,都只能吃她剩下的。
  以前超级羡慕的就是,口袋里随时能掏出干脆面的人。
  但是他现在已经成为了自己最羡慕的人,姐姐见自己喜欢吃干脆面,直接搬了一箱到他房间里。
  天哪!他连做梦都是干脆面的味道。
  等她和林生生回来的时候,原来的三个碗里装上了一条香煎小黄鱼、冬瓜鸭肉、咸菜炒大肠。
  林庄成了然一笑,招呼两个小的吃饭。
  林歆欢听到能入座,筷子挥出了残影。
  动作迅速,但丝毫不见粗鲁。
  往常觉得萝卜有股臭味的林生生,往萝卜煮虾的碗里,夹了好几次。
  头一回觉得萝卜那么好吃,一股子清甜味。
  吴秀丽止不住赞叹:“欢欢朋友送来的大萝卜就是好吃,比我们自家种的要甜不少哩。”
  “而且那个头又大,乍一看还以为是萝卜成精,看不住就要化成小娃娃了。”
  她在家里也会种些蔬菜,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萝卜。
  “汁水也很充足,用指甲盖轻轻一掐,水就溅出来了,我看生吃也好吃。还有一根,我用来做腌萝卜怎么样?”
  林庄成又是夹了一筷子在碗里。
  “欢欢,不是想做腌萝卜吗?”吴秀丽想起了林歆欢拿着刀切萝卜样子。
  沉浸在美食里的林歆欢,听到有人q自己,赶紧咽下红烧肉。
  油亮亮的肉,让她嘴唇糊上了一层油。
  “妈,那是我又另外的用处。爸,你给我腌甜口的吧,我喜欢吃甜口的。”
  要是拿人参当萝卜吃,怕你们喷血而亡。
  用醋、白糖腌起来脆脆的萝卜,在放冰箱里冰一下,甜丝丝,哎呦~拿叫作一个好吃。
  不过...放上小米辣,火辣的口感也不错...
  两种味道,林歆欢难以取舍。
  甜?辣?甜?辣?
  算了!我都是成年人了,不做选择,两种都要!
  林庄成哪里会不答应,乐呵呵的说,吃饱饭马上做。
  反正萝卜那么大一条,做成两份,分量也不少。
  最恐怖的还属那竹笋了,比一个篮球还大,要是让它发展成竹子,肯定是竹中之王!
  削了半天的竹笋,做了两道菜,也不过是缩小了一圈。
  嗯~还是拿来吃吧,竹中之王算什么,都比不上这一碗竹笋红烧肉强。
  香!真的太香了!
  都说煮饭的人,对吃不敢兴趣。
  因为煮的时候,味道都闻饱了。
  林庄成差不多也是如此,到吃饭的时候,都没胃口,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但今天,他等笋下锅之后,闻着味道罕见的饿了。
  满脑子叫嚣着:来一口~来一口~
  借着尝味道,吃了一块笋子,哎呦!嫩得都不敢咬,刺溜一下就滑到胃里去。
  要不是自己意志力强,还能让菜上桌?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