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4章 敬酒不吃吃罚酒

  今天婶让你吃个够!
  去家里!
  吃个够!
  老男人心里的痛苦何人感受?
  要说不生气,那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目送俩人进了院子,王长贵气的连跺好几脚,但也只能追进了家门。
  屋里,几个年轻人盘膝卧脚的坐炕上,中间是一个小方炕桌,上面还摆放着烧炭火的铜锅。
  炭火拔出来的火苗,煮的那一圈水咕咚咕咚冒着泡。
  要说这火锅,最地道的吃法还得是农村,条件简单,吃的也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调料。
  两个八角,一小撮花椒,再来上一把小虾米,配上葱姜片煮汤。
  正经的芝麻酱稍微搭点豆腐乳,要是有条件的再弄点韭菜花,嘿,那味道简直盖了帽了我的老北鼻。
  屁股下面就是大火炕,几个年轻人都是棒小伙子,一人吃了一身热汗,全都光起了膀子。
  张大彪一进屋就从馋哭了,走到跟前盯着火锅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唾沫,“我说金龙,这是打算在村里开火锅店啊?啧啧,光看这味道我就觉得行,啥时候开业,我给你拉两车炮仗助助兴,绝对让你一炮而红!”
  原本推杯换盏热闹无比的场面,随着张大彪进屋瞬间安静下来。
  几个年轻人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甚至眼神都不敢往张大彪身上落。
  王金龙就好似打了蔫的向日葵,一个劲儿的低着头,屁都不敢放一个。
  瞧见这场面,说实话,张大彪还是很不舒服的。
  放眼桌前这几块料,他动过手的只有王金龙一个,也没怎么着其他人啊?
  不过也有人不同,而是昂着头用那张已经喝红的脸,对张大彪投来不满的眼神,“张大彪,老叔搁这坐着,怎么?来了不敬个酒啊?这是发达大发了,瞧不起人了是吧?”
  “志航,你多了……”
  “大彪,别跟志航较真儿,他今天没少喝!”
  其余几个人全都吓坏了,这玩意是个愣逼冲啊,全村人都知道。
  让他敬酒可以,但也得分这话怎么说。
  这态度,人家不给你一酒瓶子都算你福大命大。
  不过王志航却是不以为然,因为这几年他在外地混的也不错,光是道上行走的大哥一个电话就能叫来七八个。
  张大彪算个什么东西?
  他再牛,不也就是混在兴山县的小垃圾吗?
  村里这些没见过多少大世面的怕他,不代表自己也怕。
  “敬酒?”张大彪咧嘴呲牙,顺手拿起了桌上的酒瓶。
  见状,所有人全都吓了一跳,毕竟张大彪这小子的脾气谁见谁怵头。
  “大彪,别闹啊!”谢二妮也赶紧劝说起来。
  张大彪面皮抽了好几下,而后拧开盖子,笑道:“来来来,我给小叔倒上!”
  “哼,不喝!赶紧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见他倒酒,王志航还以为张大彪怕了,当即就是一摆手。
  张大彪这小爆脾气,反手就是一酒瓶,毫无征兆的落在了王志航头上。
  砰的一声。
  酒瓶碎裂。
  谢二妮几乎想都没想直接尖叫起来,其余人甚至还没缓过神来,王志航就被张大彪狠狠按在了桌上,“王志航,你特么给你脸你不要,怪得了谁啊?告诉你,也就老子现在不混了,要不然,今天非得挑了你虾线。”
  说着,使劲一扒拉,直接就将王志航推到了炕上。
  做完这一切,他还不忘冲着尖叫惊神的谢二妮道:“婶儿,不好意思啊,弄脏了你家扛单子,回头我跟李婶说,让他赶大集给你扯一块新的!”
  说完,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了憨笑,好似刚才动手打人的不是他一样,朝着桌上的老哥几个一招手,“别闲着,接着吃,这大晚上的弄点涮羊肉,带劲!”
  王志航紧紧握拳,炕单都被他扯出了褶子,那双眼也早就被头上留下来的血覆盖,但却一直睁着,死死盯着张大彪。
  而此时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却成了屋里唯一的主旋律。
  可王志航等了半天,愣是一个敢说话的都没有。
  他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毕竟都是同宗同族,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一家人啊。
  老王似乎也觉得脸上挂不住了,气的直接就将桌上的盘子扫到了地上,抬手怒指张大彪,“张大彪,做人不要太猖狂!”
  “王长贵,你冲谁喊呢?到底是谁太他么狂?”张大彪用力一拍桌子,那暴躁小脾气根本掩饰不住。
  但面对那双仿佛要杀人的眼时,王长贵却没有退缩,依旧指着张大彪的鼻子骂道:“小崽子,你六亲不认,你人理不分,简直就是个有人生没人养的小畜生!”
  好!
  真解气。
  王金龙在旁听的差点就要把那句爸爸牛逼喊出来。
  这到嘴边上了,那句话却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张大彪不敢对王长贵动手,那是因为王长贵年纪大,还有病在身,可自己年纪轻轻,白白挨一顿打,何必呢?
  王长贵昂着头,挺着胸,挑衅的眼神就死死盯着你,就问你气不气。
  张大彪现在身份,地位,根本不是他小小一个王长贵能得罪的。
  可王长贵不甘心啊。
  他得翻盘,他得翻身农奴把歌唱。
  这一次,张大彪差一点就让网上水军喷死,同样也令王长贵醍醐灌顶,明白了很多东西。
  打不过,那就搞臭他。
  为了利益,丢点人,不磕碜。
  再说了,他都多大年纪了,人生还有几年辉煌?
  他早已把死置之度外,但要因为自己的死,彻底搞臭张大彪,那也值。
  忆往昔,老男人多牛逼?
  看今朝,张大彪领风骚?
  何故?
  还不是自己不够卑鄙,还不是自己心太软。
  这一辈子,他王长贵吃过最肥的肉,睡过最靓的妞,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了大半辈子的土皇帝。
  人生至此无憾事,以命换命福金龙。
  他得为儿子着想,但只要张大彪还在一天,他儿子就永远不可能有出头的机会,外面肯定是混不下去了,可在家里干点啥都会被人针对。
  他听儿子说,王志航在外面混牛逼了,所以便心生一计,只要这一计成功,张大彪的公司必然群龙无首,到那个时候,他老王家势必会卷土重来。
  他都想好了,到时候就让致富公司里干活的王家人集体发力,而且还有王志航在外结识的社会大哥帮衬。
  拿下致富公司,也不是什么难事。
  因为现在致富公司看着很大,可实际上里面负责管理的大小头头都是村里人。
  在老王眼里,那些人不就是吃屎的孩子吗?只要群龙无首,他在那么振臂一呼,这件事准成。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张大彪只要敢动手,必然没他好果子吃。
  “张大彪,你不是很牛吗?欺负年轻人算什么本事,来,有本事拿酒瓶子往我这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身上招呼?来啊……打我啊!”王长贵也是真牛,反手就将另外一个酒瓶子拿起来递到了张大彪面前。
  张大彪脑瓜子嗡嗡作响,看着面前的酒瓶子,那双手根本不受控制。
  但问题是,打了他,这件事真的就不好办了。
  年轻人打架,打也就打了,不磕碜。
  可要给这老小子打了,那就是仗势欺负老年人,这玩意传出去也不好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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