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固定证据

  唐佳找了突破性的线索,多少有点刺激到同组的同事们。
  大家都是跟着江远跑的,做事其实也都是相当认真细心的,但线索这种东西,有点像是寻宝,就只有找到了宝藏的那一刻,所有的工作都被兑现了,寻宝者的经历才被视为成功,过程才被视为努力,否则,尽皆虚妄。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努力得到承认,尤其是确实付出了极大努力的人,更是如此。
  就是王钟都拎着照相机,开始翻看此前拍摄的照片,更多的警员则将兴趣点转移到了送货郎身上。
  五十多岁的送货司机,在大城市里稍微有点超龄,在村里甚至有点年轻。如果有辆车的话,他往往可以揽下许多个村的业务。
  这一次,一群年轻人为了抓他,分别揽下了许多个村的业务。
  江远则跟宋金友等人一起,直接返回了派出所等着了。
  嫌疑人并没有暴露,也没有表现出潜逃的倾向,那抓捕起来就不会太难,几个小伙子应该很轻松的就能留住了。
  毕竟,也就是偷羊罢了。
  几乎是前后脚的王传星和申耀伟一行,就将犯罪嫌疑人给带了回来,唯一有点意外的,是带回了三个人,而非一个人。
  「一个捆羊的,一个开车的,还有一个放哨煮肉的。」王传星将人送进审讯室,就出来给江远介绍了起来。
  「偷的羊都吃了?」江远不太意外,但还是略有点意外。
  现如今,犯罪动机以情感居多,金钱次之,就为了口吃的而故意犯罪的,确实很少见了。
  当然,偷羊也是为了非法获得金钱或利益,但这种直接消费模式,确实是有够老派的。
  王传星点头,道:「就是标准的顺手牵羊。他们在车里还弄了一个小空间,焊了五十公分宽的地方,就用来藏羊藏狗的。家里搜到的还有大锅,烧毛的火枪什么的......」
  「搞成专业的了?」宋金友的表情严肃起来,这是在自己治下的犯罪团伙了,王传星道:「别的不知道,贪吃是真的,做的也挺香的,我过去的时候,他们正烧鹅肉呢,味道挺不错的......」
  「有找到工具吗?」江远没有顺着鹅的吃法问下去。
  王传星拿出手机来,打开相片,给江远看。
  「钳子能对上,鞋也可以,那就没问题了。」江远只看了几张照片,就安心下来。
  这只要没有抓错人,剩下的就是正常的程序操作了。
  有孟成标负责审讯,王传星写ppt,江远也不担心再出现什么变故。
  坐稳当了喝喝茶,一会的功夫,孟成标果然过来报告了:「交代了。这三个人,是嘴馋了就跑去偷一只羊,或者狗或者鹅,吃了打打牙祭啥的,觉得自己是小偷小摸的不打紧。」
  「多次盗窃了,还不打紧。」宋金友哼哼了两声,又道:「20次的盗窃金额要是累计起来,够得到数额巨大了。」
  多次盗窃和入室盗窃,适用同一个法条,包括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听起来好像还过得去,起诉一通,最后的实刑可能就是一年多,不到两年的程度。
  但是,法条里的数额认定,跟普通人的认识是不一样的。
  所谓「数额较大」在盗窃中基本就是几千元。而到了3万元以上,就可以认定是数额较大。
  同一个法条的后半段,数额巨大就是三到十年的判刑了。至于更多的「数额特别巨大」,跟据地区不同,通常指的就是三十万或者四十万以上,而数额特别巨大,是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的。
  等于说,谁要是入室摸别人一块鹦鹉螺,直接就奔着十年往上去了。
  这三个偷羊贼其实也蛮惨的,20多只的羊、狗和鹅,要是都能定下来,应该刚好迈过3万元的坎差不多就是「数额巨大了」;量刑三年起步,很容易就判出四五年的时间。
  孟成标接着交代案情:「他们是经常跑文乡这边的,每次送货到一个村子,都会提前看好位置,到了嘴馋的时候,就接一单来这边的运输,过来送了货,偷了羊,然后就回去煮着吃。」
  「而且,他们还自称不会多偷,他们的原话是不会多拿,只拿自己吃的,属于盗亦有道。」
  「负责偷羊和狗的家伙,以前是养过羊的,所以动作很熟练,年龄和身高体重,都符合脚印......」
  「放风的是个厨师,开车的是出主意的,再一个,他有车。」
  「他们对摄像头都熟的很,每次都找别的路走。」
  孟成标一口气将审讯来的情报都说了出来,接着才小声道:「这个案子,是不是就算是侦破了?」
  「当然,就是侦破了。」江远接着有点好奇的道:「一个人一次偷一只羊正常,三个人偷羊,每次还只偷一只,为什么?多偷两只存着不好吗?或者就做笔大的,以后买羊吃......」
  「他们应该也不是那么缺钱。就是为了吃。」孟成标组织了一下语言,道:「简单来说,三人都是耙耳朵,赚的钱都交给老婆了,打牙祭的钱都没有,所以就自己偷了吃,吃剩下的也不敢拿回去,就第二天第三天接着吃,所以根本不想多偷......」
  「怪不得。」江远瞬间就理解了,余温书也是耙耳朵,没什么稀奇的。
  宋金友也是啧啧有声,接着又笑道:「你们这等于是一口气破了二十个案子,哈哈......其实这么算起来,你们来的人也不算多,有二十多个案子的证据要固定下来......」
  现在起诉案件,口供和物证都是需要的,虽然不是必须要有,但最好要有。
  以宋金友的经验来说,整理20个案子的证据,绝对是超级苦逼的活计。
  就像是做20份课后练习,不是不会做的那种,但做起来依旧要抓耳挠腮,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江远这时候也是进入了思考状态,点头道:「20多个案子的证据,确实不少。」
  宋金友这时候极其警醒的看了江远一眼,开始在脑海中思考拒绝的话语。
  「把你们找到的工具的照片都整理出来。」江远的思考,更多的是从哪个方向来固定证据。
  工具痕迹是他目前的超强技了,现在可以拿来出做终结技了。
  很多窃贼都是习惯一个工具用很久的,这是跟杀人凶手截然不同的做法。
  可能是因为盗窃还有一定的技术性,大家还要追求顺手这件事。
  再者,盗窃的单场案值有限,案犯几乎不可能偷一次东西就换一次装备,那就不是犯罪了,是给工具店老板打工。
  很快,唐佳就将渉及到的卷宗和照片都给拿了过来。特别是从抓捕现场找过来的工具,数量不在少数。
  江远看了几张,就开始给照片上的工具编号。
  唐佳一看就懂,连忙上前帮忙。
  等给照片上的工具编号完成,江远开始一排排的写工具。
  宋金友被他们的操作搞的迷糊,不由问:「把这些数字弄到一起,是什么意思?」
  「就是一个案子涉及到的工具吧。像是这个案子,7号案子,他们用了钳子,用了锁链,用了绳索,还有车辙也留下了,这些就当工具吧。」江远边说边做分分钟就将
  20个案子的证据分类了出来。
  剩下的,无非就是撰写报告的事了。
  宋金友就在旁边看着,大为震撼,有种学渣看学霸写作业的感觉。
  「宋所长,你们所里,最近有什么案件,我们帮你做一下?」江远随口一句。
  兴师动众的来了,总不能就这么回去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