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傲慢篇章
“傲慢(pride)”
大不列颠大学宿舍。
偶然在网络上再翻看到关于《七种罪》的评论,
席原再将已经看完过一遍,放在桌边几天的《七种罪》在拿了起来。
翻到了“傲慢篇章”。
对比网络上大多数喜欢,或者说觉得最好的暴食,或者色欲篇章,
其实他更觉得“傲慢”篇章写得最好,倒不是说其他篇章就差一些,
纯粹就是个人感官上的偏好。
这会儿,他才翻开,原本坐在一边刷着手机的大不列颠室友也紧跟着凑了过来,
拖了张凳子,坐在席原身后,也看着《七种罪》翻开的傲慢篇章。
“……你不是已经看过了,还准备自己买本回来吗?”
席原没去看书,转过头问。
“哦,这本书看得我实在是太难受了,他是本好书,但每看完一篇章,都需要我好几天去淡忘他的故事。”
“另外,我看网络上的消息,说会有作者abc的签名书,我准备等等再购买。”
“傲慢篇章你没看?”
“看过了,一个擦鞋泊车的人的故事,看完了过后彻夜难眠。不过不妨碍我再回味一遍。”
“就不怕看了之后再彻夜难眠?”
“哦,即便是看了之后彻夜难眠,我也难以放下这本书不看,这本书的故事就是有那样的魅力。”
大不列颠室友有些夸张地说道。
席原摇了摇头,没再说话了。
转过头,看着手里拿着的,翻开的《七种罪》“傲慢篇章”。
大不列颠室友看着纸页上的字句,渐随着作者的描述再仿佛被拉入那个有些绝望的世界,沉浸其中。
“傲慢篇章”的主角
正如看过的室友所说,
是一个擦鞋泊车的底层人,卑微的如同尘土,在所生活的地方毫不起眼。
他叫诺维勒,但整个篇章的故事中,从未有人叫过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只是出现在他的自语中。
诺维勒所生活的地方,是阿美利加州最北部国家中的一座大都市,
这个国家军阀与黑恶势力并存,政府的力量被挤压到角落里,只有在允许存在的富人区才能发挥作用。
自然而然,就导致这个国家秩序混乱,某些原本该在阴影中的产业异常繁荣。
即便是诺维勒生活在的大都市,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员或是死于黑帮仇杀,乃至黑帮军阀和政府力量的交火,
整个城市泾渭分明的分为富人区和贫民区,富人区的秩序有黑帮和政府力量共同维护,而贫民区就完全失去秩序,滋生着各种阴暗和犯罪。
而诺维勒就是这座城市最底层的民众之一,即便是做着皮肉生意的妓女都能在他面前趾高气昂,即便是一个黑帮的小混混都能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而事实上,或者说这些人都是他最多的顾客。
书中描述,诺维勒岁数已经不小,大多数人见到他时,他都是佝偻着腰,有些驼着背,低着头,
靠着给人擦拭皮鞋,引路,泊车为生,他没有房屋居住,但有个固定住所,在一处公园里的亭子底下,
公园夜晚不对外开放,诺维勒夜晚便背着自己的行囊回去居住,为此,他需要支付给看守公园的人一笔钱,并在第二天公园开放之前离开。
而诺维勒之所以擦鞋生存的工作,只是因为他父亲也曾经是个擦鞋的,
只是他父亲比他混得好,曾经在一个大酒店门口有个固定的位置,这是他嘴里常夸耀的事情。
而诺维勒只能流连于一些混乱的街区,大多数时候都是某条街道的旁边,
诺维勒是一个自卑而骄傲的人,
他常常觉得自己或许也该是个大人物,
但生活的现实和他的畅想完全割裂,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对他吆五喝六,
所以他又自卑到了骨子里。
傲慢篇章的故事就在这种背景下展开。
“……化着浓妆,穿着最艳丽的衣服的一个妓女,从街边走到了诺维勒的跟前。”
“诺维勒是低着头,弯着腰的,他看不到妓女脸上的浓妆,只能闻到妓女身上浓郁的,还未散去的烟味和混杂着劣质,刺鼻浓烈香水味,看到妓女腿上穿着的勾丝便宜丝袜。”
“这是个妓女,是个便宜的妓女,身上喷着如此刺鼻的香水,或许是身上有体臭,或许只有那些没钱的小混混才能看得起这样的妓女。”
“诺维勒这样想。”
“同时将头再埋得低了些,只是看着妓女脚上的鞋子,免得妓女觉得他看着她的腿有所冒犯。”
“‘把我鞋给我擦了’”
妓女的声音响起,她从没注意诺维勒,
她现在的动作就像是走到路边的台阶边,擦去脚上沾上的泥土,
谁会对台阶过多关注呢。
“好的,女士。我一定会还你一双干净崭新的鞋,用来搭配您修长笔直的大腿。”
诺维勒将腰再低了些下去,殷勤地说道,
因为诺维勒的赞美,妓女低下了些头,看了诺维勒一眼,
这个弯着腰,低着头,手上跟脸上皮肤粗糙发皱的老头嘴里吐出这样的夸赞,让她觉得有些反胃跟恶心。
皱了皱眉头,妓女强忍着恶心,等着诺维勒拿着布将她脚上的皮鞋擦干净,就一把将一美元的钞票扔在了地上。
诺维勒笑容满面的去捡,将钱捡起来后,妓女已经是走远了,
诺维勒直起些腰,抬起头去望那妓女,
怕是去着急着招待客户吧,也不知道是哪的货色,
或许哪天他也能光顾下。
诺维勒这样想。
就在这时候,又来了位客人,
提着袋子脏了的皮鞋,昂着头从诺维勒身侧走过,
倒不是对诺维勒趾高气昂,诺维勒就是个擦鞋匠,还没有什么能让别人趾高气昂的。
客人只是将袋子脏皮鞋扔到了地上,
说了声,“等会我来取”。
就径直走了,也没等诺维勒答应,
或者说就没想过诺维勒会拒绝,
而事实也是这样,
诺维勒在听到旁边有声音响起的同时,
就赶紧再弯下了腰,低着头,连忙应着,
“好的,我一定给先生你擦拭到最干净。”
诺维勒连来人的脸也未曾看到,只看到走过去那人身上穿着西装西裤,
扔在地上的皮鞋也大多是配西装的。
还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呢,
或许就是装腔作势的小混混吧。
诺维勒再看着那袋子要擦的皮鞋上全是些积累的灰尘和污垢,
这样想着,
在蹲下身,在街边坐了下,
低着头,拿着布擦拭着这些皮鞋,
擦着擦着,似乎是想到什么,
诺维勒找出了双最好的鞋子,将那鞋子拿着布一点点擦拭着最干净,
就像是崭新的一般,还反映着些光,
只是鞋面上还是有鞋穿久了留下来的褶皱,诺维勒不是很满意。
将这双皮鞋拿到了手里,诺维勒先是抬起了些头,然后才再直起了一直佝偻着的腰,
朝着四周来回张望了圈,已经看到先前的那人,周围也没有过路的人,
诺维勒放心下来,再低下头,望着手里这双干净鞋面反光的皮鞋,眼睛发亮,
脚上互相蹬着鞋跟,着急忙慌的将自己脚上穿着的双破旧老鞋脱了下来,
就要将手里这双干净的皮鞋放在地上去穿,
不过跟着又顿住动作,
满地找了找,找了两个干净的塑料袋先套在了自己脚上,
再连带着塑料袋,去穿上那擦拭最干净的,最好的那双皮鞋,
不过那双皮鞋比他的脚小,诺维勒只能垫着脚后跟站着,
穿着这双崭新干净的皮鞋。
“……诺维勒,你今天怎么能穿这样不合脚的鞋出门呢!”
诺维勒直起了从来佝偻着的腰背,昂起了一直低着的头,
他垫着脚,穿着那双皮鞋,似乎自己也变高了些,俯视着周围,
“你这个擦鞋的,将我的皮鞋擦干净些!”
诺维勒昂着首,对着眼前空空荡荡的地方说着,
似乎穿着这双好的皮鞋,他也变成了更高贵的人。
不过,不合脚的鞋只能让他垫着脚,
套在脚上的塑料袋,没动一下,就让他脚上发出声响。
……
“呼……”
席原看着这段,长吐了口气。
文中这段剧情描写的十分滑稽而荒诞,
但就是这样荒诞的剧情,将一个卑微如同尘土擦鞋匠的幻想与现实的割裂体现的淋漓尽致。
以至于明明是滑稽的场面,却让读者笑不出来,反而感觉到内心有种说不出的酸楚。
即便席原这是第二次看了,看到这段剧情时,依旧觉得压抑的难受。
长吐了口气,才勉强缓解。
“哎……”
旁边大不列颠室友也叹了口气,
席原转过头望了眼郁郁的室友,才回过头,接着看着这傲慢篇章的故事。
……
文中,傲慢篇章的故事还在继续。
诺维勒偷偷穿顾客鞋子的事情并没有被发现,
诺维勒仅仅是穿了很小一会儿,只是看到很远处有人来了,
就赶紧将鞋换了回来,再恢复了先前那种弯着腰,低着头的模样——即便很远处走过的人并不是先前那顾客,
走过的时候甚至没有多看他一眼,他诺维勒还是紧紧低着头,害怕被发现,
而当那原先的顾客回来时,诺维勒更是如此,
深深低着头,将腰比以往都低得厉害,将刚才他穿过的那双鞋,放到了那几双鞋的最底下,
唯恐那客人发现一丝蛛丝马迹,招来一顿毒打,
而事实上,这客人根本没有闲心去关注这样一个卑微如同尘土人的反应,
只是提上擦好的鞋子,扔下需要付的钱便走了。
但这却也将诺维勒这个卑微小人物的谨小慎微体现的淋漓尽致。
虽然深深埋着头,弯着腰的诺维勒在整个过程中还一直想着另外一件事,
他只是在想,这个客人究竟是做什么的,这么快就去而复返,
说不定就是来和那妓女私会的某个小混混。
等着客人走了,诺维勒嗤笑了声。
文中,
剧情再往后,
诺维勒坐在街边等了许久,都再没客人过来。
他就一直佝偻着腰,低着头,
街道跟路上的人来来往往,他都只能看到来往人身上的衣着,
看不到还在那之上的脸。
而诺维勒就对着这些过路人身上的鞋子,裤子,心底暗暗点评着。
“鞋子这么旧,全是灰,却又要穿出来。难怪不肯过来我这擦鞋,怕是连擦鞋的钱也没有。”
“开着车?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司机……做些什么工作不好,却非要在别人面前当狗。”
“穿着这么艳丽,也是个妓女吧,看这穿得崭新,怕是收费很贵吧。”
“……给我儿子鞋子擦干净,要是有一点不干净,我就不给钱。”
一直等到傍晚,来了个泼辣的妇人,带着个穿着学校校服的学生,
“这可是学校的鞋子,你别给我儿子擦坏了,那学校里的同学可是都要嘲笑的。”
“女士,我擦得鞋子是最干净的。”
“那可最好,不然这双鞋子那可赔不起,那可是在学校买来的皮鞋……”
诺维勒在这泼辣妇人不停念叨声中,
结束了这今天最后一单生意,
等鞋子擦完,妇人却说擦鞋的时间花得旧了,耽搁她儿子的时间,
只愿意给诺维勒五十美分,诺维勒和她纠缠了阵,
最后妇人扔下五十美分就带着她儿子跑了,
有风刮来,吹着地上的五十美分到处飞,诺维勒去追钱,回过头来再去追那妇人,就已经追不上了。
诺维勒就看着那妇人离开的方向,嘲笑了句,
“穿着这样破烂的皮鞋,却要专门来擦,也不知道上得是怎么样的学校。”
到这时候,已经是傍晚。
太阳就要日落,
街道上已经看不到行人,
诺维勒也开始慌忙收拾着东西,
这条街道相对混乱,而到了晚上,这里黑帮和些不要命的小混混活动,就更混乱了。
诺维勒不是觉得自己害怕了,
他觉得,自己即便是拼命,也能打赢一个小混混,
但那种小混混就像是厕所里的蛆虫,命一文不值。
而他要是受伤了,等到第二天,他的客人们可能就等不到这片街区唯一一个擦鞋的人,
虽然或许那些人并不那么需要。
“……哦,诺维勒,你怎么受伤了。”
“戴薇丝太太,不用担心,我只是……”
回那固定住所的路上,诺维勒心里还像是排练一出话剧一样,
上演着和现实割裂的故事。
……
文中剧情继续,
收拾着,背着行囊的诺维勒,回到了那公园。
公园这时候已经关闭了大门,
诺维勒背着行囊,是从公园边上的围栏,有些艰难着翻了过去,
围栏上的钢条断裂了一根,还挂了一下诺维勒的裤子,将诺维勒的裤脚后面挂出一个洞,
让诺维勒再骂了一句这公园的设施。
这公园晚上是不允许进人的,
而诺维勒给公园那工作人员的钱,只是让那工作人员不告发的钱。
背着行囊,诺维勒往着自己每天住的公园亭子底下走去,
这个亭子是公园最好的地方,诺维勒是这样认为的,即便是下雨的时候,这个亭子也能遮挡风雨,
比公园的其他地方要好很多——这公园是不止诺维勒一个人居住的,
还有着不少的流浪汉,也会在晚上翻进来,或是睡在草地上,或是躺在什么挡雨挡风的地方。
而诺维勒之所以能睡在亭子底下,自然也有给了那工作人员钱的原因。
但今天,
诺维勒回到公园里,常住的亭子底下,
却看到亭子底下却已经住了个人,
是个有些魁梧的年轻流浪汉,自然比老迈驼背的诺维勒要健壮,
诺维勒有些愤怒,
这是他睡觉的地方,怎么能有其他人呢。
他明明是给了钱的,和那些倒在草地上,长凳子上的流浪汉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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