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他心念一动,吻了吻女人眉心,道:我爱你~
蒋少男嗯了一声,示意安歌到沙发那边去说,“到那边坐着去,慢慢说,从现在起,我的时间都是你的。”
蒋少男油嘴滑舌的本领突飞猛进,安歌已经有了免疫了。
她在沙发上坐下后,就开门见山的道:
“我答应带着孩子们搬回星河湾住,你答应我帮忙撮合我大哥大嫂复合?”
闻言,蒋少男眉头轻挑了一下,道:
“啧,你从始至终对那个修明都挺好的。之前,我那么求你留下来,你都不肯。现在仅仅是为了他们夫妻之间的事,你倒是妥协了……”
安歌打断他:“那你帮还是不帮?”
“当然帮。”
安歌问:“那你打算怎么帮?”
蒋少男答非所问,“我等下带你去见个故人,你要不要上楼去收拾一下?”
“蒋少男,我在跟你说正事呢。”
蒋少男挑眉,道:“我说的也是正事。”
安歌今天来找蒋少男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蒋少男出面调解詹姆斯修明跟优卿之间的矛盾,这件事没有个结果,她是不会就此作罢的。
她眉头皱起,已经有了恼意的口吻,道:“先解决我要解决的正事。”
蒋少男在她气鼓鼓的腮帮子上掐了一把,道:“你的正事我不是已经在给你解决了?”
安歌拧眉:“什么?”
蒋少男的话还在继续:“你以为我把优柔叫过来干什么?她是处理这件事的关键人。”
安歌诧异:“我大哥跟大嫂之间的矛盾关优柔什么事?”
蒋少男好好脾气的解释,道:“詹姆斯修明跟优卿之间最大的矛盾就是他们彼此之间相互误会。你大哥误会优卿跟杰瑞不清不楚,而优卿则误会詹姆斯修明跟苏姚有染。我们得逐步击破,先把杰瑞这个难题给解决了,剩下的苏姚就更不足为惧。”
安歌还是听得稀里糊涂的,“那跟优柔有什么关系。”
蒋少男言简意赅,道:“优柔有个快五岁的儿子,是杰瑞的。”
安歌:“……”
蒋少男的话还在继续:
“杰瑞并不知道这件事。或者说,自打优柔被优家赶出来以后,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养的这个儿子是杰瑞的种。这些年,优柔的日子并不好过。我答应帮她在京城落户,以及给她儿子安排好的幼儿教育,她才答应帮这个忙去找杰瑞。
男人嚒,到了一定年纪后所惦记的东西并不多。如果非要在女人和孩子之间做出一个选择,我想杰瑞会选择孩子。毕竟,他想要的女人心已经不在他这了,如果能在他有生之年跟自己的儿子相依相伴,也算是一种满足了。”
蒋少男的话瞬间就让安歌感到震惊,但也不得不说蒋少男深谙攻心之道。
这个人已经把人心和人性研究得透透的了,而她多半已经是在他的鼓掌之间,这辈子都翻不出去了吧?
安歌有些失神。
蒋少男将她的反应都尽收眼底后,就直奔主题了:
“说起来,当初我娶你是因为你怀了孝麟,那时候对你的态度可以说是极其的敷衍。孝麟出生以后,我总是对你恶语相向,包括后来我们感情逐渐升温时我对你仍然诸多不满,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误会,导致我们之间错过了整整五年。如今你还能安然无恙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来说已经是老天对我莫大的开恩。你不在的这些年,我常常失眠,常常会在夜深人静时独自等到天明,我总是不停地想……”
说到这,嗓音便有些潮湿以及嘶哑了,
“我总是不停地想,当年如果我不那么作死的害你伤心把你赶走,我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痛彻心扉以及后悔莫及了?我也常常幻想,如果你跟女儿都还活着,我们过的是不是又是另外一种幸福而又美满的日子。可是我知道,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再多的忏悔都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结果。
但万幸的是,上苍眷顾我,你们都还好好地活着。当我知道你们就是我的妻我的女儿时,我就暗暗发誓,要用这一生来弥补自己从前犯下的错。所以,无论你现在同不同意跟我复婚,我都要告诉你,安歌,我这辈子就认定你了,你做好被我追到天涯海角的心理准备吧。”
安歌这辈子基本上就没有听到过一句正经的情话。
哪怕,从前在跟蒋少男床笫之欢间,蒋少男也从不会把爱这种字眼宣之于口的。
因此,此时蒋少男稍稍真诚起来的态度,以及他发自肺腑之言,多少就有几分缱绻绵长的意味了。
这些话,堪比情话的分量还要重。
安歌一时间心头百感交集,心绪波动得厉害,整个人都有些茫然。
他们之间有一双儿女,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这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将会是牵绊一生的关系,她似乎没有拒绝他的理由。
再多的不愿意,最后也都仅仅是无畏的挣扎而已。
更何况,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这么多年过去了,在她内心深处仍然藏有这个男人一角,这才是最致命的。
安歌的无声沉默,让蒋少男意识到她是有所动摇了。
他在这时乘胜追击,继续说道:
“我已经让人按照你的尺寸定好了婚纱和婚戒,从前亏欠你的,我会一一都给你补回来。这么多年的生离死别,早就让我认清了一个现实——珍惜眼前人。安歌,我爱你,你再嫁我一次,好吗?”
我爱你。
安歌眼眶微热。
这三个字,她等了太久。
也为了这三个字,吃尽了苦头。
如今,他就这样毫无征兆的说出来,竟然会是这样一种感受。
太委屈了!
安歌许久都没有说话。
蒋少男也没再说话。
空气陷入长久的沉默,良久以后,安歌道:“你先前说,要带我去见故人,见谁?”
蒋少男道:“你舅舅他们。”
安歌恢复记忆的这半个月,忙着照顾手术后的安喃喃,就一直没机会去拜见对自己有着养育之恩的舅舅。
难得蒋少男有这样的心,安歌当然不会推脱。
她点了下头,“好。”
安歌的舅舅和舅妈如今已经跟安歌的表弟安景诚在京城定居了,安景诚这几年在蒋少男的帮衬下,在物流界已经混得颇有名号了。
故人重聚,自然少不了热泪盈眶哭哭啼啼的场景。
安歌在安景诚的住处用了一顿午餐后,一直待到傍晚才离开。
不过离开前,蒋少男却出其不意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安歌的舅舅下跪,弄得安家所有人都跟着紧张。
坐在轮椅上的安父更是不知所措,连忙对安歌道:“安歌,你快让蒋先生起来吧,有什么事先站起来说,不用行这样的大礼,我承受不起。”
蒋少男却在安父话音落下后,就态度无比真诚的道:
“当年我跟安歌扯结婚证的时候就该登门拜访的,因为门第之见以及我主观上对你们的误解,就导致迟迟没有登门拜访。这是我第一错。我第二错,就是娶了安歌却没有好好珍惜她。至于第三错,我明知你们是安歌最记挂的亲人,这些年却从未替她尽过孝心……如今,我跟安歌终于有了破镜重圆的机会,我理应当对您这个待她有养育之恩的舅舅磕几个头,希望您能原谅晚辈过去所犯下的错,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说话间,就真的对安父磕了三个响头。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何况是蒋少男这种硬骨头的男人。
他如今能双膝下跪,磕头忏悔,对安家人来说已经是相当的难能可贵了。
更何况,他们也希望安歌跟蒋少男能重修旧好,毕竟他们一双儿女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
因此,安父很快就开口表态道:
“都是过去的孽,现在是现在,你能有这样的忏悔,我相信安歌跟着你不会太差。今后,你们两个能和和美美的把日子过好,比在这给我跪下磕一百个一千个头更能令我心安,起来吧。”
……
从安歌舅舅那回去以后,接下来的日子就很快了。
很快就到了岁末,除夕之夜。
孩子们在炮竹声中闹腾了一天,连守岁都没有熬过,就沉沉睡去了。
安歌看着睡熟中的一双儿女,一颗心就像是窗外此起彼伏绚烂的烟火,缱绻也迷离。
这是他们一家四口在一起过的第一个除夕,那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是无法比拟的,如果一辈子都能这样在一起,真的很不错呢。
安歌从儿童房退出来后,一转身就撞见穿戴整齐的蒋少男立在了她的面前。
他穿着修身的黑色大衣,俊美的脸在昏暗的廊灯下显得格外俊逸生动,他嗓音很温和,“孩子们都睡了?”
安歌仰头看着他,眼底掺杂着三两分浅笑,“睡了。蒋大公子穿得这么正式,好像是有什么特别的安排?”
话落,男人便垂眸看了她一眼,略带凉意的手指扣起她白嫩的下巴,低笑道:
“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安排。就是想着距离新年还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想跟安小姐过一下难得的二人世界。怎么样,安小姐,你愿意赏这个脸吧?”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氛围也到了这个地步了,安歌要说不愿意,就很扫兴了。
因此,她很快就回道:“虽然我从不指望你能有什么样的烂漫安排,但实在也是有些无聊,那就裳你这个脸吧。”
蒋少男没想到她会这么好说话,心念一动,俯首吻了吻她的眉心,道:“我们等下要去山上,外面冷,我回房去给你拿羽绒服,你到楼下等我?”
闻言,安歌便挑起眉头,问道:“深更半夜,去山上干什么?”
蒋少男道:“总不至于是为了吹冷风?你就不能期待一下我也可以很烂漫吗?”
安歌啧了一声,道:“行吧,难得你信心满满,我就给你这个面子。”
事实上,当安歌抵达山顶后,确实被男人所谓的烂漫而惊艳到了。
成千上万个孔明灯在浩瀚星空下组成了一个巨幅爱心形状,除此之外,还有上千台无人机组成的‘我爱你嫁给我’的求婚字样,以及那此起彼伏怒放在星空下的璀璨烟花,都足以震撼到从未拥有过烂漫的安歌。
她那双印染着璀璨烟火的黑瞳里,隐隐浮上了一丝水汽。
就在这时,原本还立在她身旁的男人单膝跪了下去。
安歌心脏猛地一悸,眼瞳瞬间都放大了不少。
她看着向她单膝下跪后,就用一枚钻戒牢牢套住她无名指的俊美男人。
她听他有条不紊的对她说道:
“本来,我懒得搞这些花里胡哨的把式,但战南笙那个女人说,女人大都爱这一套,我想着从前慕西洲也这样给她放过孔明灯,我也不能让我的女人在这一点上输,所以我在她的建议上有所升级了一些,不仅有孔明灯还有烟花和无人机。没想到,这么搞一搞,烟花炸一炸,氛围还挺好的。”
安歌本来还挺感动的,但蒋少男这么一开口,氛围一下就败掉了一大半。
她拿脚踢了他的大腿一下,道:“你要是再这么继续败坏兴致的话,你就是把整个天空都炸出了一道星河璀璨,我也懒得理你了。”
闻言,蒋少男唇上就溢出一抹缱绻的笑,他凤眸一瞬不瞬地望着她,低低轻笑道:
“你舍得不理我?最近也不知道是谁,嘴上说不要,睡到半夜就拱到我的怀里死死抱住就不肯撒手呢。”
安歌:“……”
“安小姐,我正求婚呢,开心点,别总皱着眉头,这样会不吉利的。”
安歌气得想走人。
事实上,她确实转身要走的,只是手腕一紧,人就被男人给拽住了。
她有些不悦的皱起眉头,侧首看着那已经站起来的俊美男人,“你这就求好了?”
蒋少男在她话音落下,就把她拽到身前。
他一手扣起她的下巴,另一只手摩挲着她戴着戒指的无名指,低低缱绻的道:“戒指都戴上了,还不算求婚成功吗?”
安歌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我可没答应。”
“安小姐,答不答应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其实内心还是满心欢喜的。我们前半生误会太多,也错过太多,总是拖着不复婚对你并没有好处呢。我们有儿有女,如果再补一张结婚证就足够圆满。可人这一辈子哪能是一张结婚证以及孕育一双儿女就足够美满了呢?无论是婚姻还是男女感情,都是需要用心经营的。我虽然现在做好了经营我们感情的准备,但如果你迟迟不肯复婚,难保会有别的女人趁虚而入,到时候再因此误会不断,你说你亏不亏?”
安歌:“……”
“复婚吧,蒋太太,我已经等了太久太久了。”
山顶的风很大,吹得人汗毛孔都跟着绽开,冷得安歌都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她像是认命了一般,趋于现实,也趋于自己的心,良久,她道:
“我不要举行婚礼,不要那些高调又夸张的派头,这些对我来说只会让我想起在我遭受痛苦的这五年里,你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快活,我会膈应。”
蒋少男在这时捧起她的脸,薄唇含住她的唇,缱绻吮吻了几次后,气息稍显粗沉地道:“好。你说什么便是什么。”
虽说安歌不同意举行婚礼,但蒋少男还是在内部给她举办了一场小型的婚礼。
就只是请了圈内至交好友,以及双方的亲人,在一个小型的教堂里见证了他们的幸福。
就像是所有关于爱情诗词里描绘的那般美好:且以深情共白头。
**
数年后,京城战公馆,灯火辉煌,热闹非凡。
战公馆的千金,战念恩今日风光订婚,宴请了全京城的名流。
但,这场订婚宴却因为男主人高调背叛而戛然终止。
战念恩一身大红色抹胸晚礼服,身形高挑出众,头发被高高的盘成了一个漂亮的公主头,两鬓以及脖颈处略有几缕碎发随意的散落着,整个人于璀璨灯光下,美艳得仿若坠入人间的天使。
可那张美艳的过分的鹅蛋脸上,再无平日里明艳的笑意。
她那双继承了战南笙好看的桃花眼隐隐泛着一丝水红,可她又那样无声的看着面前那张同样妖孽无比的俊美男人。
像是为了强调补充,西装被穿出一股落拓不羁意味的男人再次对她慵懒开口道:
“我说过了,我打小就不喜欢你这种娇纵无比的大小姐,所以我不会娶你。”顿了下,“何况,我已经搞大了你表妹的肚子,你就算把天闹出一个窟窿,我也不会跟你订这个婚的。”
像是身体终于恢复了一丝丝知觉,战念恩那张明艳的鹅蛋脸上溢出了一丝冷笑。
随即,她舔了舔好看的红唇,视线从公孙子墨身上撤回,落在他身旁也就才刚刚年满十八周岁的表妹脸上。
十八岁的女孩,那可是女人这一辈子最美好的年纪了。
何况,女孩还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那简直是美貌与青春并存的人间精灵了。
战念恩视线在她脸上停留了短短三秒,就开口波澜不惊的说道:“战芙蓉,你不知道他是我的男朋友,是你未来的表姐夫吗?”
战芙蓉,战长生跟战小五双胞胎女儿中的长女。
都是被骄纵着长大的,若说战念恩可以在京城横着走的祖宗,那战芙蓉也不遑多让。
她打小就爱跟战念恩抢栋抢西,长大了更是变本加厉。
因此,面对战念恩的质问,战芙蓉就只是懒懒地扯唇,笑道:
“你也说了,是未来的表姐夫。而且墨哥哥名义上是你的男朋友,可据我所知,他连碰你一根头发丝都会吐,你们又算哪门子的男女朋友呢?老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表姐,我如今肚子里已经怀了墨哥哥的骨肉了,你们这个婚呢,就算你一哭二闹三上吊,姑姑和姑父也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所以……啪——”
话都没说完,战芙蓉的面颊就被战念恩给怒扇了一耳光。
战芙蓉被打的尖叫了一声,“战念恩,你竟然敢打我?”
战念恩在她话音落下后,抡起胳膊又给了她一耳光,冷声道:
“打的就是你这种不知廉耻的下流胚。即便我跟公孙子墨男女朋友耍的不太顺利,那也不是你做小三的理由。”
“够了——”公孙子墨在这时冷冷沉声,一双妖媚的狐狸眼清冷的看着战念恩,“你打她做什么?出轨的是我,逼着她跟我谈恋爱的也是我,你有怒火就往我身上撒。”
战念恩等他说完,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就变的更加雾气朦胧了。
她感觉眼底有一层浓重的水汽,遮住了她的视线,让她几乎看不清面前男人那张俊美无比的脸。
她微微垂首,也微微合上眼皮,压下眼底那团浓重的水汽后,才重新睁开眼。
她看着视线里男人那张阴沉起来的俊脸,舔了舔潋滟红唇,自嘲地笑道:
“因为我舍不得对你发火呢,所以哪怕是痛心疾首我也不想对你说一句重话。”
闻言,公孙子墨就烦躁无比的扯了扯领带,好似只有这样那股阴郁之气才像是能完全纾解似的。
战念恩的话还在继续,嗓音有些低了,低到像是要跌入尘埃里一般,带着微末的乞求:
“是人都会犯错,我不管你是因为兴起还是苦心经营的跟战芙蓉滚在了一起,这次我都可以原谅。把她腹中的孩子处理干净,我们改日再举行订婚仪式吧。”
此话一出,所有宾客都无比的震惊,并开始低头窃窃私语。
“啧,雾草,这都能忍?”
“是啊。这要是普通女人忍一忍自己深爱不已的男朋友出轨也就算了,可战念恩那可是华夏的公主阁下啊,背景这么强势还如此的卑微,没必要吧?”
“这你就不懂了吧?战公主打小的心愿就是要嫁给公孙子墨,对战公主来说,公孙子墨就是她整个少女时代的美梦。”
“可这美梦已经化成了泡影了啊,战公主也太能忍了。”
“哎,这大概就是爱情最破碎不堪的样子吧。”
“太狗血了。我要是战公主,我都恨不能把这对狗男女浸猪笼。”
“嗨,不用你出手,回头涉及这三人的长辈就能把他们皮给扒了。”
“……”
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中,战念恩撤回自己的目光,并转身欲要离开众目之下时,被打的怒火中烧的战芙蓉在这时叫住她:
“战念恩,我告诉你,除非是我爸妈打死我,否则我是不会打掉子墨哥哥的孩子的,你趁早死心吧。”
战念恩因为她这句话而止住脚步。
她转过身来,看着战芙蓉那盛气凌人起来的脸,笑了又笑,道:
“十八岁就跟自己未来的表姐夫滚在了一起还搞大了肚子,甚至不惜高调的大闹她的订婚宴,并在她的订婚宴上大放厥词,我是不是太给你脸了?”
战芙蓉被战念恩的目光看的心头莫名害怕了几分。
她在这时朝公孙子墨的身旁靠近了一步,虚张声势,道:
“木已成舟,你改变不了既定事实。子墨哥哥不爱你是事实,我怀了他的骨肉也是事实,为什么你就是非要扒着他不放,非要跟他定这个婚?是天下的男人都死绝了吗?你非得跟自己的表妹抢一个男人,你是不是贱得慌啊?”
战念恩眉头在这时皱了起来。
她无声的看了会儿战芙蓉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最后视线从她脸上移开,落在了公孙子墨的俊脸上,讥笑道:“你喜欢她什么啊?你说我骄纵跋扈,那她呢?”
公孙子墨在这时摸出一根香烟,邪咬在嘴里点燃后,就波澜不惊的说道:
“她啊?她虽然也骄纵跋扈,但她却令我身心愉悦。她可不像你全身有八百个心眼子把人管得连气都喘不过来。坦白来说,我跟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都窒息难忍。你说为什么?”
战念恩等他说完,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她这一巴掌打的格外沉重,都把公孙子墨咬在嘴里的烟都给打掉了。
所有人也都因为她这一举动,而倒抽一口冷气。
可偏偏,公孙子墨浑然不动的立在原地,对此没有任何的表示。
这一巴掌并不能让战念恩解气。
她打完以后,做了几次深呼吸,压下胸腔里的汹涌怒火后,这才平心静气的说道:
“现在清醒了吗?你不喜欢我,讨厌我,甚至不想跟我订婚,为什么在我18岁的生日宴上高调追求我?耍我玩呢?”
话落,公孙子墨就冷笑了一声,道:“你难道不知道原因吗?还不是为了膈应霍少卿?”
闻言,战念恩眼瞳就因为难以置信而放大了几分。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在她面前提到这个人的名字了。
打从她十岁那年在战公馆不欢而散的一场家庭聚会后,霍少卿就去了国外。
这些年,他偶尔也会回国,只是自那以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而已。
仔细算起来,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之久。
战念恩怔了许久,才像是找到了自己的调子,“为了膈应霍少卿?”
公孙子墨讥笑:“装什么啊?他打小就护着你,你不知道他喜欢你?”
战念恩冷声打断他:“你少特码的乱喷。我跟霍少卿已经十三年没见过面了……”
公孙子墨打断她:“那又如何。这十三年以来,每每你的生日他都会花心思派人给你送生日礼物,你们之间要是没点什么,鬼都不信。”
战念恩觉得公孙子墨简直就是无理取闹,她怒道:“他仅仅是给我送生日礼物吗?他给所有弟弟妹妹都会送……”
“是会送,但每次送给你的都很别致。”公孙子墨像是为了确定什么,在这时眯深了眸子,再开口就语出惊人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十岁那年因为落水而光着身子在一个房间里待过。我公孙子墨眼底可容不下沙子,哪怕你们那时候年纪小什么都没做,但你也脏了。”
“啪——”
伴随这道犀利的巴掌声,整个宴会大厅的氛围瞬间就骤冷了下去,安静的落针可闻。
被女人连续怒扇了两个巴掌的男人,就算脾气再好也会愤怒。
何况还是公孙子墨这种天之骄子?
他在缓过面颊上那阵火辣辣的痛感后,就抡起胳膊欲要对战念恩动手时,战念恩冷目瞪着他:“你试试看,你承不承担得起打我的下场。”
公孙子墨那一巴掌自然是没有真的落下去。
战念恩的话还在继续:“公孙子墨你脑子让门给夹了?为了要取消两家的订婚,你就这么败坏我的名誉?”
战芙蓉抢在公孙子墨前,开口道:“我亲眼所见,还能有假?”
话落,空气中就传来一道无比冷拔的男低音,“亲眼所见,哪只眼睛?想好了说,说不明白,那就挖了。”
因为这道声音,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朝声音发源地看过去。
时间仿佛静止,那恍若踏光而来的男人虽然皮相精致俊美,可骨相却极冷,即便他整个人都被灯光所笼罩,但仍然透着料峭逼人的寒意,让所有人都不寒而栗。
战念恩下意识的就转过身去,距离她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容颜清隽气质清贵又冷傲的男人踱步而来。
不知道是不是眼底本来就因为委屈而盛满了水汽,还是因为头顶璀璨的吊顶灯显得格外迷离,此时的战念恩整个人竟然无法将那仿若踏光而来的男人看清。
幂幂之中,好似在哪里见过,可又无法确定是在哪里。
直至来人从她面前经过,随后立在了战芙蓉面前,她的大脑才因为战芙蓉一句话而后知后觉想起来他是谁。
战芙蓉因为男人身上强大到不容忽视的冷拔气场而虚张声势的道:“你是……霍少卿?”
比起宴会大厅所有宾客的正式着装,霍少卿穿着极其的随意。
金秋的季节,他自上而下只穿了件国风大长衫,同款白色裤子,黑色软底布鞋,胸前佩戴着一串佛沉珠,有种说不上来的道骨仙风韵味,可他明明又那样清冷。
他的嗓音如玉石坠地,叮咚悦耳,“把你先前的话,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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